- 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族群关系
- 马戎丛书主编
- 6493字
- 2025-02-22 11:16:45
三 民国政府如何应对民族分裂势力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在武昌爆发后,其影响迅速遍及全国,数月之内“光复十七省”。1911年底,各省代表齐聚南京,共同推选孙中山为民国临时大总统,定1912年为民国元年。
1.放弃“十八行省建中华”,主张“五族共和”
随着清朝颁布《退位诏书》,这个风雨飘摇、内外矛盾重重的“多元型帝国”面临即刻崩溃的危险。外蒙古活佛哲布尊丹巴在沙俄驻库伦(今乌兰巴托)领事直接参与下,召开由18位王公喇嘛参加的秘密会议,策划“外蒙古独立”。沙俄随即表示承认外蒙古独立并同意给予军事援助,内蒙古6盟49旗中有35旗王公响应或支持库伦“独立”。1912年1月俄蒙军队占领呼伦贝尔并成立隶属库伦的“自治政府”。1912年十三世达赖在英国支持下宣布“驱汉”。1913年10月在“西姆拉会议”上英国代表和西藏代表提出内容基本相同的“西藏”边界草案,并秘密划定“麦克马洪线”作为西藏和英属印度的边界,留下边界争议的后患。1913年7月沙俄指使外蒙古军队进犯新疆阿尔泰地区(李国栋,2009: 19-27)。
边疆地区空前严峻的形势和国家分裂的危机直接摆在辛亥革命领袖、北洋军阀首领、全国各族人民和各界人士面前。是主张“分”,还是主张“合”?如果主张“分”,是否以十八省为新“中国”的疆域?那么,十八省内的几百万满、回、苗、夷、番等“非汉人”的各族民众将面临怎样的命运?是否要依照邹容在《革命军》中所说“驱逐住居中国之满洲人,或杀以报仇”, “诛绝五百万有奇披毛戴角之满洲种”(邹容,1903: 55, 7)?这会在全国各地造成一个什么样的局面?而那些居住在十八省范围之外的几百万汉人,又将是什么命运?是在当地的冲突中被杀,还是全体迁入十八省境内?1912年内蒙古境内有116万汉族人口,蒙古族人口为87万(吴明,1982: 16-17),如果在内蒙古各地出现蒙汉冲突和“驱汉运动”,将会是怎样一个血腥的局面?我们查不到清末新疆各族群的人口数字,但是据记载仅1902~1935年间迁入新疆的汉人即不下20万(周崇经,1990:57)。那么,一旦在新疆出现“排汉”运动,加之宗教因素,是否将会是一次更加惨烈的种族清洗?
孙中山在兴中会和同盟会时期曾持十分激烈的种族主义反满立场。参加上海会议和南京会议的各省代表大多认为“驱除鞑虏”和“十八行省建中华”的建国方案必将导致全国大乱,一致认为应当在清朝现有国土范围内建立一个共和制国家,把汉满蒙回藏各族都以平等国民来对待,以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在这种形势下,孙中山和同盟会其他领袖最终接受了“五族共和”的思想和国体观
。日本人发明并长期鼓吹的“十八行省建中华”的狭隘汉人种族主义观念最终被抛入历史的垃圾堆。辛亥革命后一度打出的十八星旗也改为五色旗
,以表示“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的民国建国理念。
孙中山在就任《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正式提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则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孙中山,1912: 2)他在《三民主义》第一讲中说“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孙中山,1924: 2),并强调:“现在说五族共和,实在这五族的名词很不切当,我们国内何止五族呢?我的意思,应该把我们中国所有各民族融成一个中华民族。”(孙中山,1981:394)明确提出以“中华民族”作为“民族”单元来建立“民族国家”,这可以被看作是孙中山“民族观”的重大转变。
1912年2月12日,清朝隆裕太后正式颁布了《退位诏书》,核心内容是“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公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总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这个《退位诏书》非同小可,这是当时中国国体转型中一个最重要的事件,它奠定了新生的中华民国继承清帝国领土和下辖国民的合法性,也是中华民国继承清帝国签署的所有国际条约、在国际上继承清帝国权责和地位的法制基础。
中华民国初期的《临时约法》明确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同时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夏新华、胡旭晟,2004)。“正是在这种态势下,孙中山和新建立的民国领袖试图用自己的政敌即维新派和清廷所阐释的文化主义民族观的叙事结构来补充自己的种族主义的叙事结构。中华民族(Chinese nation)开始由 ‘五族’(满、蒙、藏、回、汉)组成,从而中华民族继续承袭大清帝国的边界线,正如印度民族(Indian nation)试图根据大英帝国的构思(image)来重建一样”(Prasenjit Duara, 1995: 76)。清末“排满”和“反排满”的论争画上了句号。
在中华民国正式成立后,帝国主义列强并没有放弃瓦解中国的计划,而是把清朝皇帝退位视为鼓动边疆少数族群开展分裂独立活动的最佳时机。1911年10月23日,日本驻俄大使与沙俄总理密议如何瓜分满洲和内外蒙古,谈话纪要中提到:“根据1907年及1910年两次秘密协议,日俄两国关于分割满洲和蒙古的问题已经预有设想。只要时机一到,两国即可根据1907年协议中规定的分界线分割满洲,并可进一步商谈如何分割蒙古的问题。”(王春霞,2005: 263)1915年1月日本向袁世凯提出的《二十一条》中,有五条涉及内蒙古主权(余元盦,1958: 157)。
坚持五族共和,坚决与帝国主义鼓动和支持的分裂活动作斗争,努力维护国家统一,这就是民国三个时期的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南京国民党政府处理国内民族问题的主线。辛亥革命后,孙中山曾亲自致电各蒙古王公,对他们晓以大义,不要受外人挑拨(李国栋,2009: 89)。1912年8月北洋政府正式向各国政府声明中国对满、蒙、藏的主权,声明的第五条原则是:“现蒙、藏反抗民国,是为国际公法所不许,外人不得暗中主使一切。”这也明确指出这些分裂活动均由列强“主使”。1914年北洋政府成立“五大民族共和联合会”,同年设立绥远、察哈尔、热河三个特别行政区,开始在行政区划方面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行政管理,“视蒙、疆、回、藏与内地各省平等”,制定选举办法和分配名额,吸收各少数族群地区代表参与参议院、众议院和国家管理(李国栋,2009: 111, 106-108)。1927年以后的南京国民党政府通过张学良“东北易帜”,恢复了对东北的管辖,继续推行以“中华民族”为单元的“民族建构”。
2. “九一八事件”后,空前的民族危机促使民国政府调整“民族”话语
在1931年“九一八事件”后,日本军队悍然侵占东北,建立“伪满洲国”,随后占领热河和察哈尔,建立“蒙古自治政府”。同时日军进驻河北,包围平津,1937年发动“七七事变”,摆出“三个月灭亡中国”的架势。在此国难当头的危急时刻,如果还是延续辛亥革命以后的“五族共和”和“五大民族”的提法,或者简单地从西方学术界的某些概念出发,以语言、族源、传统文化为标准认为中国存在汉、满、蒙、回、藏、苗等许多“民族”,这样的话语体系和群体认同体系在客观上即是在帮助日本帝国主义分化和瓦解中华民族的抗战。
面对日本帝国主义分裂中国的军事侵略和政治活动,国民党政府不得不考虑是否需要对“五族共和”和“五大民族”这样的“民族”话语体系进行必要的调整。当时一些爱国学者也曾为此大声疾呼,思考在这样的严峻形势下如何对“民族”这个在中国社会已经约定俗成的核心概念进行必要的反思。
1939年顾颉刚先生在《益世报》上先后发表《“中国本部”一名亟应废弃》和《中华民族是一个》两篇文章,在全国激起极大反响和对“民族”一词定义与用法的大讨论(马戎,2012)。针对日本关于中国存在许多“民族”、各“民族”都有权“自决建国”的宣传,顾先生强调指出,如把汉、满、蒙、回、藏等称为“民族”,那恰恰是中了帝国主义分裂中国的圈套。他在《续论“中华民族是一个”:答费孝通先生》一文中这样写道:“九一八的炮声响了,伪满洲国在伪 ‘民族自决’的口号下成立了,我才觉得这 ‘民族’不该乱用,开始慎重起来。九一八事变的第二年,察哈尔的德王也假借了 ‘民族自决’的名义宣言内蒙自治,……帝国主义者为要达到他们瓜分我们土地大欲,造出这种分化我们的荒谬理论来,我们的智识分子被他们迷蒙了心,又替他们散布这种荒谬的种子到各处去,若不急急创立一种理论把这谬说挡住,竟让它渐渐深入民间,那么我们的国土和人民便不是我们的了,数千年来受了多少痛苦搏合成功的便一旦毁灭了!”(顾颉刚,1939c: 773-785)
在这个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历史关头,同时也受到顾先生等爱国学者的积极推动,蒋介石和民国政府开始明确提出只有“中华民族”(Chinese nation)应被称作“民族”,建议把社会上已惯用的“汉民族”“蒙古民族”“藏民族”等改称为中华民族下属的“宗族”或“宗支”。1942年8月,蒋介石在西宁对汉满蒙回藏士绅、活佛、阿訇、王公、百户、千户发表题为《整个中华民族共同的责任》的演讲:
我们中华民国,是由整个中华民族所建立的,而我们中华民族乃是联合我们汉满蒙回藏五个宗族组成一个整体的总名词。我说我们是五个宗族而不说五个民族,就是说我们都是构成中华民族的分子,像兄弟合成家庭一样。……我们集许多家族而成宗族,更由宗族合成为整个中华民族……所以我们只有一个中华民族,而其中各单位最确当的名称,实在应称为宗族。……我们无论属于汉满蒙回藏那一宗族,大家同是中华民族构成的一分子,犹如一个家庭里面的兄弟手足,彼此的地位是平等的,生死荣辱更是相互关联的。(李国栋,2009: 127)
学者们固然可以从不同学科的知识体系来对中国汉满蒙回藏等群体被称为“宗族”或“宗支”是否恰当提出质疑,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20世纪40年代初,不把这些群体称为“民族”,坚持以“中华民族”为政治单元,全民浴血抗战,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一个关乎国家命运的政治议题,而不是一个象牙塔里的学术议题。
蒋介石在1943年出版的《中国之命运》中进一步阐述了他的“民族观”: “就民族成长的历史来说:我们中华民族是多数宗族融和而成的。融和于中华民族的宗族,历代都有增加,但融和的动力是文化而不是武力,融和的方法是同化而不是征服。”(蒋介石,1943: 2)我们可以对《中国之命运》中的许多政治观点进行批判,特别是一党专制、领袖独裁等主张,但是对蒋介石对“中华民族”和“民族”定义所提出的观点,是不是一定不能接受,在今天看来,应该还是可以讨论的。
也许我们可以中华民国38年的历史划分为两个时期,把民国初期的“民族”理论称为“五族共和论”,把南京国民党政府时期的“民族”理论称为“中华民族宗族论”。为什么到了20世纪40年代初,南京政府要考虑对晚清以来在多个层面同时使用的“民族”这个汉字的概念进行调整和统一呢?其主要原因,就是在民国成立后,英日俄等帝国主义者仍坚持用“民族”(nation)来称呼中国境内蒙古、新疆、西藏各部,同时鼓动各部追求“民族独立”并与民国政府对抗,瓦解中华各族的抗日统一战线,这已成为日本在政治和军事上灭亡中国的重要策略。
继“伪满洲国”“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后,日本又在积极开展所谓的“回教工作”。日本驻承德代理领事在给外务大臣拍发的“绝对保密”的电报中,对成立“防共回教徒同盟”的意义做了如下解说:“与满洲国的二百万回教徒保持联络”; “将该地作为回教徒的防共本部,并以此为中心,不仅与满洲国的而且与一千万支那回教徒进行团结,支援五马联盟,力图与中亚各国回教徒取得联系”。“对政治工作员(即义勇军)进行武装,首先支援五马联盟,使其从蒋政权中完全独立出来,然后进入中亚,促使该地区各国独立或排除第三国的影响,在皇国之慈光下完成东洋的皇道联盟。”(王柯,2009: 93)所以,顾颉刚先生讲到日本企图在我国西北地区成立“回回国”,并不是完全没有根据的。1938年西北马家军阀中的马麟在日本人利诱下公开投日
。“受到刺激的中国国民政府,也不得不针对边疆民族和信仰伊斯兰教民族集团,发起了又一轮确认近代国家主权范围、建设中华民族国家的运动。”(王柯,2009: 105)
1937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华东、华中、华南大片国土相继沦陷,南京大屠杀和凶残的“三光政策”使全国人民都感受到亡国灭种的空前危机。民国政府曾考虑把战时的“陪都”设在西宁,但最后选择了重庆,这与日本人在西北的经营不无关系。20世纪40年代初也恰是抗日救亡最危急的时刻,此时国民党政府明确提出:在中国只有一个“中华民族”可称作“民族”(nation),其他各族群是中华民族的“宗族”,中华民族内部各“宗族”不存在“民族自决”和独立问题。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这是一种政治选择,而且这一话语在抗战期间也普遍得到大多数各族国民的认可。当时国民政府编写的《公民》课本,强调中国只有一个“中华民族”。西北马家军阀中的马鸿逵、马步芳都宣称只有回民和回回穆斯林,没有“回族”,只承认中华民族。《义勇军进行曲》中“中华民族到了最危急的时候”的旋律曾激励着中华各族(汉、满、回、蒙、朝鲜等族)军民在抗日前线浴血奋战,在后方动员人力、物力、财力积极支援抗战
。
因此,我们可以说,民国时期特别是抗战时期的“民族构建”基本上是以“中华民族”为基础单元和国家框架来推动的。
3.统一全国行政体制,培养和吸收少数族群精英进入国家政权
除了积极以“中华民族”为单元来构建“民族”(nation)的认同意识外,民国政府也积极推动边疆地区进行政令统一的政治整合。除原有的22个行省及西藏、外蒙古两个特别地区外,1919~1939年先后设立青海、察哈尔、绥远、热河、宁夏、西康6省,全国领土均纳入省县体制。这些省、县的设置基本上延续了清朝的行政区划和管辖传统,没有把族群因素作为行政设置和边界划分的主要依据。
1913年中华民国政府在北京开办蒙藏学校,招收各地蒙、藏学生来京学习。1929年国民政府设蒙藏委员会,吸收蒙古人和藏人参与处理与蒙古、藏区等地相关的事务,先后建立南京蒙藏学校、康定蒙藏学校、丽江康藏师资培训所等,在包头、西宁、康定等地设蒙藏学校分校,在国立中央大学、北平大学设蒙藏班。据1946年统计,国立各边疆学校计有61所,这些以少数族群青年为对象的学校为民国培养了大批少数族群人才(朱慈恩,2010)。
民国时期在回族相对聚居的宁夏、青海、甘肃等省,长期由出身回族的马家军阀主政。在云南、贵州和广西等地,出身于地方少数族群的精英人物如龙云(彝族)、卢汉(彝族)、白崇禧(回族)、卢焘(壮族)、陆荣廷(壮族)等成为当地政府的首脑。西藏两大活佛达赖和班禅均在南京设有办事处,保持与中央政府的联络。1931年,九世班禅喇嘛在南京新亚细亚学会讲演的题目为《西藏是中国的领土》(牙含章,1987: 250)。辛亥革命后,沙俄鼓动外蒙古活佛哲布尊丹巴策动外蒙古“独立”时,“北京和内蒙各盟、旗的爱国王公和蒙族人民也纷纷集会通电,声讨哲布尊丹巴等人的叛国行为,要求外蒙取消 ‘独立’”(中国近代史编写组,1979:504)。1914年英国在西姆拉会议上提出分裂中国的“内外藏”划界,青海军政首领马麒通电坚决反对,在阻止袁世凯政府在协议上签字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1944年在伊宁爆发“东突厥斯坦共和国”独立运动后,新疆有一大批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精英人士在新疆省政府领导下,团结各族民众与分裂国家的内外势力进行斗争。
事关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抗日战争是民国政府努力凝聚各族国民的重要历史时期。日军的残暴屠杀激起全国人民的愤慨和爱国主义热情。在云南抗战过程中,滇西24家土司自筹经费修筑滇缅公路,组成土司抗日武装,积极参与对日作战(朱进彬、蔡红燕,2011: 74)。四川松潘各藏区土司联名具呈国民政府,表示愿率兵马奔赴前线杀敌,并“积极扩充骑兵,加紧训练,听候调遣”。川康藏区57寺僧人联名致电国民政府,表示“僧伽等分属国民,爱护国家利乐有情,未敢后人,谨于每月9日举行月会时,虔诚至心,增诵经课,面向三宝,为国家民众祈求胜利”。十三世达赖喇嘛驻南京代表和九世班禅喇嘛驻南京办事处处长等旅居南京的康藏人士成立了“康藏旅京同乡抗日救国会”并发布《告全国同胞书》,表示康藏旅京同乡抗日救国会,“与我全国同胞成立一条战线,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十三世达赖喇嘛和九世班禅大师分别命令各自所属寺庙的数万喇嘛举办诵经法会,为祖国抗战胜利祈祷。热振活佛率西藏僧俗群众举办三次大规模祈祷大会,著名的拉萨三大寺僧人自“七七事变”起一年有余,为国家胜利而祈祷,昼夜恒未间断
。
这些都充分表明,在中华各族地方领袖、宗教人士中已经涌现出一大批认同“中华民族”国家和中央政府的精英人物,他们成为国家与各族民众之间的重要纽带与桥梁,也在捍卫祖国统一、抵抗外国侵略的斗争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