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楚学术文集:王梵志诗校注(修订本)
- (唐)王梵志著 项楚校注
- 5750字
- 2025-02-21 06:02:45
王梵志詩校注卷一
王梵志詩集序〔一〕甲一、甲二、大正藏、校輯、詩集
但[1]以佛教道法〔二〕,無[2]我苦空〔三〕。知先薄之福緣,悉後微之因果[3]〔四〕。撰修勸善,誡勗非違[4]〔五〕。目錄雖則數條[5],制詩三百餘首。具[6]言時事,不浪虚談〔六〕。王梵志之遺[7]文,習丁郭[8]之要義〔七〕。不守[9]經典〔八〕,皆陳俗語。非但智士迴意〔九〕,實亦[10]愚夫改容〔一〇〕。遠[11]近傳聞,勸懲令善[12]〔一一〕。貪婪之史[13],稍息侵漁〔一二〕;尸祿之官〔一三〕,自當廉謹。各雖愚昧,情極[14]愴然。一遍略尋〔一四〕,三思無忘。縱使大德講說[15]〔一五〕,不及讀此善文〔一六〕。
逆子定省翻成孝[16]〔一七〕,嬾婦晨夕事姑嫜〔一八〕。查郎[17]子生慙愧〔一九〕,諸州逰客憶家鄉。慵夫夜起□□□[18],嬾婦徹明對緝筐[19]〔二〇〕。悉[20]皆咸臻知罪福〔二一〕,懃耕懇苦足糇粮[11]〔二二〕。一志五情不改易〔二三〕,東州西郡並稱揚。但令讀此篇[12]章熟,頑愚暗憃[13]悉賢良〔二四〕。
甲一、甲二本自此始。
【校勘】
[1]“但”,原作“”。按敦煌遺書,多書“但”作“
”,此處“
”又“
”之變異。
[2]“無”,原本、詩集作“並”,從大正藏本所改。
[3]“悉”,原作“”。干祿字書入聲:“
悉上俗中通下正。” “微”,原脫,甲二作“
”,即“微”字,今據補。詩集作“徵”。 “因”,原作“
”。增訂碑别字(以下稱碑别字)上平聲十一真,魏孝文帝弔比干文“因”作“
”。
[4]“勗”,原作“”。碑别字入聲二沃,魏內司楊氏墓誌“勗”作“
”。校輯改作“罪”,誤。 “違”,原作“達”,從大正藏所改。
[5]“雖”,原作“”。 “條”,原作“
”。碑别字下平聲二蕭,梁蕭憺碑“條”作“
”,與此形近。
[6]“具”,原本、甲二皆作“且”,當是“具”字形訛。敦煌變文集(以下稱變文集)捉季布傳文:“來到濮陽公館下,且述天心宣勑文。”校記:“庚、辛兩卷且作具。”楚按作“具”是,“且”爲“具”字形訛,與此處正同。校輯改作“直”。
[7]“遺”,原作“貴”,從詩集所改。
[8]“郭”,詩集改作“部”,非是。
[9]“守”,原作“受”,從詩集、校輯所改。
[10]“亦”,原作“易”,從詩集所改。“實亦”與上句“非但”呼應爲文。
[11]“遠”,原作“”。敦煌變文論文錄附維摩碎金:“王辭鳳闕威儀
。”“
”即“遠”字。
[12]“善”,原作“”,從甲二本。碑别字上聲十六銑,漢張遷碑“善”作“
”,與此形近。
[13]“史”,甲二作“吏”,校輯從之。
[14]“極”,原作“”。碑别字入聲十三職,魏比丘洪寶造象銘“極”作“
”。
[15]“使”,原脫,據甲二補。 “講”,原作“”。變文集无常經講經文:“剩穿坑,盡
(購)來。”與此字偏旁不同耳。
[16]“逆”,原作“”。變文集捉季布傳文:“
箭長垂鏁甲裙。”周一良曰:“
當是逆。” “翻成孝”,原作“翻成甚孝”,與七字句式不符,從詩集、校輯删“甚”字。
[17]“”,兩本同,校輯改作“孽”,詩集改作“搦”,皆非是。參見注〔一九〕。
[18]“慵”,原作“”。碑别字上平聲二冬,唐段君夫人墓誌“墉”作“
”,與此字聲旁正同。本句據七言句式知脫三字,今補空格。
[19]“對”,原作“”。碑别字去聲十一隊,唐曲阜縣文宣王廟記“對”作“
”。 “緝”,兩本皆作“
”。大正藏、校輯、詩集皆錄作“絹”,誤。按“
”即“緝”字别體。碑别字入聲十四緝,魏張猛龍碑“緝”作“
”,干祿字書入聲:“
緝上俗下正。”變文集捉季布傳文:“母解
(緝)麻居村墅。”參見注〔二〇〕。
[20]“悉”,原作“”,從大正藏本改。
[21]“耕”,原作“”。碑别字下平聲八庚,唐盧公凊德頌“耕”作“
”。“懇”,原作“
”,據甲二改。按碑别字上聲十三阮,隋鄧州舍利塔下銘“懇”作“
”,與此形近。校輯“懇苦”錄作“苦墾”。 “糇”,原作“
”,甲二本作“喉”,兩本對校,應是“糇”字。
[22]“篇”,原作“”。碑别字下平聲一先,唐王和墓誌“篇”作“
”。
[23]“憃”,兩本同,詩集、校輯錄作“蠢”,誤。
【注釋】
〔一〕此篇序文作者已不可考。
〔二〕道法:指佛教教法。四十二章經:“除鬚髮,爲沙門,受道法。”舊雜譬喻經卷下:“外行家見比丘,言佛弟子,但以經戒道法,轉相施耳。”百喻經卷四與兒期早行喻:“凡夫之人,亦復如是,設得出家,即剃鬚髮,服三法衣,不求明師,諮受道法,失諸禪定,道品功德,沙門妙果,一切都失。”
〔三〕無我苦空:佛教以人生爲“苦”,世界爲“空”,因而反對執著自我,亦即“無我”,故佛書常以“無我苦空”等語概括彼教之教義。北本涅槃經卷三九:“沙門瞿曇,先出家已,說無常苦空無我等法。”觀無量壽佛經:“八種凊風,從光明出,鼓此樂器,演說苦空無常無我之音。”維摩詰所說經(下稱維摩詰經)弟子品:“憶念昔者,佛爲諸比丘略說法要,我即於後敷演其義,謂無常義、苦義、空義、無我義、寂滅義。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迦旃延,無以生滅心行說實相法。迦旃延,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常義;五受陰洞達空無所起,是苦義;諸法究竟無所有,是空義;於我無我而不二,是無我義;法本不然,今則無滅,是寂滅義。”
〔四〕“知先薄”二句:福緣,指行善獲福之業因;因果,此處偏義複辭,意義重點在果,即由業因所導致之果報。二句言知悉由於宿世所修福緣甚薄,故今生所獲善報亦甚微也。
〔五〕誡勗:此處偏義複辭,重點在誡。續高僧傳卷六釋真玉傳:“常徒學士,幾百千人,耳對行往,了知心性,誡勗之勤,彌隆餘哲,生來結誓,願終安養。”又釋法開傳:“吏部尚書瑯瑘王峻、永嘉太守吴興丘墀,皆揖敬推賞,願求勗誡。”“勗誡”爲“誡勗”之倒文。變文集无常經講經文:“當情道着莫生嫌,辟(癖)病說時徒戒助。”徐震堮校“助”爲“勗”,“戒勗”同“誡勗”。貞觀政要君臣鑒戒:“隋煬帝錄宇文述在藩之功,擢化及於高位,不思報效,翻行弒逆,此非臣下之過歟?朕發此言,欲公等戒勗子弟,使無愆犯,即家國之慶也。” 非違:違法之事。廣弘明集卷一一唐法琳對傅奕廢佛僧事:“但由僧等不能遵奉戒行,酬報國恩,無識之徒,非違造罪,致令傅奕陳此惡言。”通典卷三食貨三:“檢察非違,催驅賦役。”
〔六〕浪:妄。 虚談:不切實際之空論。晉書謝安傳:“今四郊多壘,宜思自效,而虚談廢務,浮文妨要,恐非當今所宜。”
〔七〕丁郭:古代著名孝子丁蘭、郭巨。劉知幾史通外篇雜說上:“尋子春孝道,義感神明,固以方駕曾閔,連蹤丁郭。”丁蘭事見東漢武梁祠畫像記:“丁蘭二親終後,立木爲父。鄰人借物,報乃借與。”按餘書所載,皆云立木爲母。法苑珠林(以下稱珠林)卷六二引劉向孝子傳:“丁蘭,河內野王人也。年十五,喪母,刻木作母事之,供養如生。蘭妻夜火,灼母面,母面發瘡。經二日,妻頭髮自落,如刀鋸截,然後謝過。蘭移母大道,使妻從服,三年拜伏。一夜忽如風雨,而母自還。鄰人所假借,母顏和即與,不和則不與。”原注引蕭緝之孝子傳所述略同。曹植靈芝篇:“丁蘭少失母,自傷早孤煢。刻木當嚴親,朝夕致三牲。暴子見陵侮,犯罪以亡刑。丈人爲泣血,免戾全其名。”郭巨事見干寶搜神記卷一一:“郭巨,隆慮人也,一云河內温人。兄弟三人,早喪父,禮畢,二弟求分。以錢二千萬,二弟各取千萬。巨獨與母居客舍,夫婦傭賃以給公(供)養。居有頃,妻產男。巨念與(舉)兒妨事親,一也;老人得食喜分兒孫,減饌,二也。乃於野鑿地,欲埋兒。得石蓋,下有黄金一釜,中有丹書曰:‘孝子郭巨,黄金一釜,以用賜汝。’於是名振天下。”
〔八〕不守經典:不拘守於經典之文字。守即“守文”之義。漢書貢禹傳:“朕以生有伯夷之廉,史魚之直,守經據古,不阿當世。”高僧傳卷四支遁傳:“每至講肆,善標宗會,而章句或有所遺,時爲守文者所陋。”
〔九〕迴意:改變主意,此指改惡向善。文選卷四二阮瑀爲曹公作書與孫權:“願仁君及孤,虚心迴意,以應詩人補衮之歎,而慎周易牽復之義。”
〔一〇〕改容:改變容貌表情,常用以形容知過而改。莊子德充符:“子產蹵然改容更貌曰:‘子無乃稱。’”成玄英疏:“既被譏嫌,方懷悚,改矜誇之貌,更醜惡之容,悟知已至,不用稱說者也。”
〔一一〕勸懲:勸善懲惡。亦作“懲勸”。左傳成公十四年:“春秋之稱,微而顯,志而晦,婉而成章,盡而不汙,懲惡而勸善。”
〔一二〕侵漁:侵取掠奪,如捕魚然。韓非子孤憤:“大臣挾愚汙之人,上與之欺主,下與之收利侵漁。”淮南子主術:“若得貪主暴君,撓於其下,侵漁其民,以適無窮之欲,則百姓無以被天和而履地德矣。”
〔一三〕尸祿:徒糜俸祿,不任職事。漢書鮑宣傳:“以苟容曲從爲賢,以拱默尸祿爲智。”顏師古注:“尸,主也。不憂其職,但主食祿而已。”文選卷三七曹植求自試表:“故君無虚授,臣無虚受。虚授謂之謬舉,虚受謂之尸祿,詩之‘素餐’所由作也。”李善注:“尸祿者,頗有所知,善惡不言,默然不語,苟欲得祿而已,譬若尸矣。”按二家釋“尸”字不同,並錄之。
〔一四〕尋:研讀,玩味。隋彦琮合部金光明經序:“每尋文揣義,謂此說有徵;而讎校無指,永懷寤寐。”韓愈歸彭城:“言詞多感激,文字少葳蕤。一讀已自怪,再尋良自疑。”
〔一五〕大德:高僧。釋氏要覽卷上引增輝記云:“行滿德高,曰‘大德’。”僧史略卷下德號附:“德號之興,其來遠矣。魏晉之世,翻譯律本,羯磨文中,皆曰‘大德僧’。經云‘爲大德天生’,論云‘諸大德有神通者’,及諸傳紀私呼僧中賢彦,多云‘大德’。”宋釋文瑩湘山野錄卷上:“有陋儒者,貢所業,舉止凡下,陳(亞)玩之曰:‘試請口占盛業。’生曰:‘某卷中有方地爲輿賦。誦破題曰:粤有大德,其名曰坤。’陳應聲曰:‘吾聞子此賦久矣,得非下句云:非講經之座主,乃傳法之沙門乎?’滿座大笑。”即以“大德”之沙門義爲戲笑也。
〔一六〕善文:佛教以稱弘揚教法、有益世道之文字,此處即指梵志詩。
〔一七〕定省:子女早晚問安父母之禮節。禮記曲禮上:“凡爲人子之禮,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鄭玄注:“安定其牀衽也,省問其安否何如。”
〔一八〕姑嫜:公婆。夫母稱“姑”,夫父稱“嫜”。陳琳飲馬長城窟行:“善侍新姑嫜,時時念我故夫子。”生經卷四佛說毒喻經:“父嚴車馬,疾行迎女,到其鄉土,具喻姑嫜。”顏師古匡謬正俗卷六:“古謂舅姑爲姑章。”凊黄生義府卷下君公:“古婦人稱夫之父爲章。漢書景十三王傳望卿歌云‘背尊章’,陳琳飲馬長城窟行云‘善侍新姑章俗作嫜’,初未悉其義。因閱淮南子覽冥篇云‘君公知其盜也,逐而去之’,乃悟章即君公二字合語,如叔母爲嬸、舅母爲妗之類。”楚按,漢書廣川惠王劉越傳“背尊章”,顏師古注:“尊章猶言舅姑也。今關中俗,婦呼舅爲鍾,鍾者,章聲之轉也。”蓋“鍾”即“君公”之合音,“章”、“鍾”爲一聲之轉,黄生之說甚諦。
〔一九〕查郎:放浪子弟。廣韻上平聲十三佳:“查,查郎。”知“查郎”乃當時習語。全唐詩卷八八三(補遺二)李涉却歸巴陵途中走筆寄唐知言:“更有風流歙奴子,能將盤帕來欺爾。白馬青袍豁眼明,許他真是查郎髓。”全唐詩補逸卷一九日本菅原道真重依行字和裴大使被酬之什:“灌溉梁園爲墨客,婆娑孔肆是查郎。”按“查”爲俗語,縱放不拘禮度之義。封氏聞見記卷一〇查談:“近代流俗,呼丈夫婦人縱放不拘禮度者爲‘查’。又有百數十種語,自相通解,謂之‘查談’,大抵近猥僻。”酉陽雜俎續集卷四貶誤:“予别著鄭涉好爲‘查語’。”“查”又作“叉”。日本僧人遍照金剛文鏡秘府論南卷論文意:“調笑叉語,似謔似讖,滑稽皆爲詩贅,偏入嘲詠,時或有之,豈足爲文章乎?” 子:即蕩子。明刊本重刊詳校篇海卷四身部:“
,他曠切,音盪,弱也。”此處當以音同借作“蕩”字。文選卷二九古詩十九首之二:“蕩子行不歸,空牀難獨守。”李善注引列子:“有人去鄉土遊於四方而不歸者,世謂之爲狂蕩之人也。”
〔二〇〕徹明:通宵達旦。崔湜同李員外春閨:“落日啼連夜,孤燈坐徹明。” 緝筐:女功紡績所用,以盛絲麻等。葛洪西京雜記卷四:“元后在家,嘗有白燕銜白石,大如指,墜后績筐中。”“緝”、“績”通用。說文:“緝,績也。”詩陳風東門之池“可以漚麻”舊注“緝”字陸德明釋文:“西州人謂績爲緝。”元王禎農書農器圖譜集麻苧門:“績去中切,盛麻績器也。績,集韻云:緝也。
,說文曰:籠也,又姑簍也(按說文無此文,而見於玉篇)。字從竹,或以條莖編之,用則一也。大小深淺,隨其所宜制之。麻苧蕉葛等之爲絺綌,皆由於此,有日用生財之道也。”“緝筐”即此物也。按任昉述異記卷上:“淮南有懶婦魚,俗云:昔楊氏家婦,爲姑所溺而死,化爲魚焉。其脂膏可燃燈燭,以之照鳴琴博弈,則爛然有光;及照紡績,則不復明焉。”此處“嬾婦徹明對緝筐”,當是暗用此事。
〔二一〕罪福:指因果報應之事。佛教以五逆十惡等爲罪,當有苦報;五戒十善等爲福,當得樂果,皆於身後受之。太平廣記(以下稱廣記)卷三二三王胡,載胡叔死數載,忽形見還家,“俄而辭去曰:‘吾來年七月七日,當復暫還,欲將汝行,遊歷幽途,使知罪福之報也。’……胡遊歷久之,備見罪福苦樂之報”。
〔二二〕懇苦:勤苦。宋高僧傳卷三釋子鄰傳:“因詣嶽廟,求知母之幽趣,即敷坐具,誦法華經,誓見天齊王爲期。其夜,嶽神果召鄰問:‘何故懇苦如是?’”廣記卷三二八陳導(出集異記):“弁曰:‘吾往楚行災,君亦其人也。感君之惠,故相報耳。然君須以錢物計會,方免斯難。’導懇苦求之,弁曰:‘但俟吾從楚回,君可備緡錢一二萬相貺,當免君家。’” 糇粮:同“糇糧”、“餱糧”,乾糧。詩大雅公劉“迺裹餱糧”,陸德明釋文:“餱音侯,食也,字或作糇。糧本亦作粮,音良,糇也。”左傳宣公十一年“具餱糧”,杜預注:“餱,乾食也。”
〔二三〕一志:專心一意。淮南子脩務:“其存危定傾,若一志不忘於欲利。”後多用於宗教修行。神仙傳卷一彭祖:“車服威儀,知足無求,所以一志也。”變文集妙法蓮華經講經文:“此人供養不休,四事般般皆有,更兼一志受持,六十二億沙數。” 五情:佛教指眼耳鼻舌身五根之欲情,亦用以泛指各種感情。文選卷二三歐陽建臨終詩:“執紙五情塞,揮筆涕汍瀾。”李善注引文子:“色有五色文章,人有五情。”玄奘謝賜手詔啓:“五情戰懼,不知所守。”
〔二四〕“頑愚”句:用荀子成相“愚闇愚闇悉賢良”句意。 頑愚:冥頑愚鈍。論衡刺孟:“謂孔子之徒、孟子之輩,教授後生,覺悟頑愚乎?” 暗:昏愚闇昧。晉書周顗母李氏傳:“伯仁志大而才短,名重而識闇。”“闇”同“暗”。 憃:愚昧。說文:“憃,愚也。”禮記哀公問:“寡人憃愚冥煩,子志之心也。” 賢良:賢德之人。周禮地官師氏:“二曰友行,以尊賢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