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法一本通(第七版)
- 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 156字
- 2025-02-18 01:29:34
第七条 纳税地点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行政法规及文件〕
《车船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3月2日 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17条 车辆车船税的纳税人按照纳税地点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适用税额缴纳车船税。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行政法规及文件〕
《车船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3月2日 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17条 车辆车船税的纳税人按照纳税地点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适用税额缴纳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