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增加值的影响研究
- 毛海欧
- 2146字
- 2025-02-22 02:14:26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一 出口增加值
在制造行业,随着“无国界生产体系”(UNCTAD,2013)逐步形成,产品制造由“国家制造”变为“世界制造”,产品总价值包括国内增加值和国外增加值两部分,出口增加值是指出口产品总值中的国内增加值部分。出口增加值与增加值出口是不同的概念,增加值出口是从最终需求角度定义,特指一国创造的、被另一国消费的增加值,包括直接出口和从第三国间接出口的国内增加值部分。Feenstra等(1999)在研究中指出,在垂直一体化分工的新的世界贸易格局下,对中国出口至美国的加工贸易产品的错误统计,夸大了中美贸易顺差。Johnson和Noguera(2012)测算出94个经济体的增加值贸易额,指出基于增加值的双边贸易失衡与直接统计的双边贸易失衡有很大的差别。国内学者如张海燕(2013)、张咏华(2013)、王岚(2014)、周升起等(2014)也采用世界投入产出表计算出中国的出口增加值,一致指出现行贸易统计体系下中国出口规模“虚高”,因此在规模上区分出口总值和出口增加值非常必要。
运用投入产出方法可以将出口总值分解为国外增加值和国内增加值,那么出口的国内增加值部分就为出口增加值。进一步的,分不同行业将出口增加值分解,得到各行业的价值贡献额,例如出口增加值为100时,可以分解出资源行业贡献为20,制造业贡献为50,服务行业贡献为20,其他行业贡献为10,进而识别出口增加值的行业构成结构。具体而言,出口增加值行业结构是指出口增加值中各类行业对出口增加值的贡献占比。这种分解为深入考察出口增加值的行业结构变化提供了可能,这是出口总值研究无法做到的。从投入的角度来说,资源行业、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产品是制造业生产最主要的投入品。资源包括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是制造业生产必需的投入要素;生产性服务业融入制造业发展意味着将大量的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引入到产品生产过程中,是制造业竞争力提升和产业升级的关键。
出口增加值劳动结构是指出口内含的国内技术劳动与非技术劳动之比,反映了出口产品内含的人力资本密集程度。借鉴经典国际贸易理论HOV模型的思想,Vanek(1968)认为商品流动的本质是其内含生产要素的流动,出口贸易的要素特征更清晰更本质地反映了比较优势所在。知识是推动经济发展、产业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知识要素在生产投入中的重要载体是人力资本。技术劳动与非技术劳动的区别在人力资本水平不同,劳动要素投入结构转变意味着人力资本和知识要素投入发生变化。人力资本投入相对增加意味着产业转型升级(代谦、别朝霞,2006),那么出口增加值劳动结构优化更意味着出口产业转型升级发生。因此,本书借鉴Trefler和Zhu(2010)、Stehrer等(2010)提出的基于WIOD数据测算出口内含要素方法,进一步构建出口增加值劳动结构指标,用内含的劳动结构变化识别出口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状态。
出口增加值技术含量是指出口品中的完全国内技术含量,用于衡量出口技术水平。传统衡量出口技术水平的指标包括出口技术复杂度、高技术行业出口占比等,但上述指标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下,产品生产普遍从国外进口中间品,出口技术含量并不都来自某一国,一国出口品包含的全部技术含量为国外中间投入技术贡献和本国技术贡献之和,基于出口总值的出口技术衡量指标存在“统计谬误”。倪红福(2017)利用世界(国际)投入产出模型测度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提出出口国内技术含量是指产品的完全国内技术含量,即从产品全部技术含量中扣除了从国外进口的技术含量,这种扣除既包括直接的也包括间接的国外中间投入品的技术含量。本书采取倪红福(2017)的定义及测算方式,更加准确地测度出口技术水平。
二 对外直接投资
国际组织和学者对对外直接投资的界定具有差异,但均强调对海外分支机构的控制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简称IMF)、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简称OECD)和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委员会(UNCTAD,2003)将对外直接投资定义为:某一经济体系中的常驻实体被另一个经济体系的常驻企业控制的投资,这反映投资者在国外实体的一种长期关系和持续收益。《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界定对外直接投资为国内投资者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在国外设立、购买国境外企业,拥有该企业10%或以上的股权,并以控制企业的经营管理为核心的经济活动。
本书采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的定义,以下简称对外直接投资(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为OFDI,并进一步将OFDI分为水平和垂直两种类型,Antras和Yeaple(2013)将水平OFDI定义为母国将最终产品的所有价值链环节都布局到东道国的投资,垂直OFDI定义为母国将产品的部分价值链环节布局到东道国的投资。Helpman(2006)认为水平OFDI和垂直OFDI的区别在于其服务市场的不同,水平OFDI服务于东道国市场,而垂直OFDI在东道国生产却服务于东道国之外的市场。本书认为在全球价值链分工背景下,采用Antras和Yeaple(2013)的定义更为合适。在研究OFDI与出口增加值劳动结构时,将OFDI区分为顺、逆分工梯度OFDI,分工高端国流向分工低端国的OFDI为顺分工梯度OFDI,分工低端国流向分工高端国的OFDI为逆分工梯度OFDI。顺—逆分工梯度OFDI与隋月红和赵振华(2012)、刘海云和聂飞(2015)、吴先明和黄春桃(2016)提出的顺—逆梯度OFDI不同,他们基于发展水平,将中国对发达国家的OFDI定义为逆梯度OFDI,对发展中国家的OFDI定义为顺梯度OFDI,顺、逆的概念是针对发展水平高低而言的,但在全球价值链垂直分工体系下,顺—逆分工梯度OFDI对出口增加值劳动结构的影响有本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