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联网+”绿色制造融合发展新图景
- 秦业 肖荣美编著
- 10276字
- 2025-02-20 20:57:27
一、发达国家积极优化“互联网+”绿色制造政策环境
面向绿色转型、低碳发展的时代趋势和潮流,面对新工业革命中制造业大融合、大变革的历史机遇,全球主要国家越发重视制造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相关国家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加紧引导产业界转变发展理念,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制造业绿色化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发展模式全面重塑。
(一)制定“互联网+”绿色制造国家战略
当前,全球主要国家均将“互联网+”绿色制造作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增强产业竞争能力的重要领域,纷纷制定出台国家战略,明确“互联网+”绿色制造总体布局。
美国将绿色制造作为提升美国制造业竞争力的重点方向,在振兴制造业系列战略中对绿色制造进行部署。2011年,美国出台“先进制造业伙伴计划”,提出一系列发展先进制造业的关键措施,提高制造过程的能效水平被列为关键措施之一。在2014年发布的《提速美国先进制造业》(又称“先进制造伙伴计划2.0”)中,美国将“可持续制造”列为11项振兴制造业的关键技术之一,强调在增材制造、生物工程、数字化制造和设计、智能制造等国家创新网络重点领域的研究过程中,突出可持续化发展技术研究,促进产品生产过程中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少不可再生或有毒物质的使用,提升生产制造的环境友好性。
欧盟是推进绿色经济的积极倡导者,近年来欧盟及其成员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推动制造业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实现绿色化转型。在欧盟层面,2016年4月,欧盟推出“数字化欧洲工业”计划,重点强化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欧洲工业的影响,加快欧洲工业数字化进程;2020年3月,欧盟委员会发布《欧洲新工业战略》,提出通过构建更加数字化的单一市场、建立更加完善的循环经济等行动,推动欧洲工业向气候中立及数字化转型。在成员国层面,德国“工业4.0”战略强调利用信息技术和制造技术的融合,改变工业生产和服务模式,促进生产和交付更加灵活、能源利用效率有效提升。法国2013年推出《新工业法国》,聚焦能源、数字革命、经济生活三大问题,提出环保汽车、无人驾驶汽车、智能创新纺织技术、未来工厂等34项具体计划;2015年又推出《新工业法国II》,在大数据经济、环保汽车、物联网等九大方面进行部署,推动实现工业生产向数字制造、绿色制造转型。
英国对制造业的绿色发展也给予高度关注,在多项工业相关的战略中对“互联网+”绿色制造进行了部署。2013年,英国发布《制造业的未来:英国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可持续性发展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对制造业影响深远,需要政府加强环境监管,提高企业能源效率、材料回收和废物处理标准。2017年1月,英国政府发布《现代工业战略》绿皮书,提出加大对科研与创新的投资、提高能源供应效率及绿色化发展、培育世界领先产业等十项重点任务,其中科研与创新投资支持的重点领域包括电池技术、储能技术及网络技术,培育世界领先产业的重点包括超低排放车辆、工业数字化等。
日本高度重视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先后制定多项国家战略部署制造业发展方向。2012年,日本发布《绿色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提出将新型装备制造、机械加工等作为发展重点,计划通过5~10年的努力,将节能环保汽车、大型蓄电池、海洋风力发电发展为落实绿色发展战略的三大支柱性产业。2017年,日本发布“互联工业”计划,将智能生产作为关键领域之一,通过广泛应用数字化技术将设备、人、部门、企业等连接起来,提升工业数字化水平。
韩国在“互联网+”绿色制造领域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战略部署。2014年6月,韩国提出“制造业革新3.0”战略,随后又于2015年3月公布“制造业革新3.0战略实施方案”,引导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融合型新兴产业,提高制造过程的智能化水平,助力提升制造业节能降耗能力。2019年,韩国发布《制造业复兴发展战略蓝图》,通过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韩国制造业复兴,该蓝图把智能化、环保化和融合化创新产业结构作为四大战略之一,提出通过加快智能工厂建设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水平提升,通过生产电动汽车和氢能汽车等环保产品使韩国成为环保领域领先国家等重要举措。
(二)强化“互联网+”绿色制造财政投入
为支持“互联网+”绿色制造的发展,美国、欧盟、英国、日本、韩国等相关国家和地区纷纷加大对绿色制造、智能制造等领域的财政支持,通过财政资金的大力投入支撑制造业研发、生产、销售、回收等产业链各环节绿色化转型升级,推动绿色制造全面深入发展。
美国综合运用多种财政政策工具支持“互联网+”绿色制造的发展。一是有效利用财政补贴,促进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及生产过程的绿色化改造。例如,2016年,美国能源部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办公室宣布投资3500万美元,用于资助可以节能并提高功效的先进材料及设备系统、超越现有水平的新一代加工技术和先进流程、材料及制造的模型和分析工具,资助项目预计为24~40个,时限为36个月,单个项目的资助金额为25万~250万美元。二是通过公私合作方式,加强“互联网+”绿色制造领域核心技术攻关。2017年9月,美国能源部宣布投入1970万美元帮助企业将有前景的能源技术从美国能源部国家实验室推向市场,该资助项目涉及30余个私营部门合作伙伴,受资助的项目将至少获得与联邦资助资金等量的非联邦资金。三是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从需求侧引领带动制造业绿色化转型。美国早在1991年就以总统令的形式规定了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清单,接着先后制定实施了采购再生产产品计划、能源之星计划、生态农产品法案、环境友好产品采购计划等一系列绿色采购计划。2009年,奥巴马政府推出的《美国复兴与再投资计划》提出用3亿美元支持各州县采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同年,美国众议院通过《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规定政府必须购买国产高能效产品和绿色产品。
欧盟对“互联网+”绿色制造同样提供了相当力度的财政支持。一是针对绿色制造技术研发及应用给予财政补贴。2008年,欧盟推出生态创新(Eco-Innovation)计划,资助有助于环境保护的创新产品、服务及流程的研发项目,2008-2013年投入近2亿欧元用于资助生态创新计划项目。二是以公私合作方式为技术创新提供资金支持。2009年,欧盟委员会提出在2013年之前通过公私合作方式投资32亿欧元,用于创新型制造技术、新型低能耗建筑材料、环保汽车及智能化交通系统的科技研发,全部投资中一半来自欧盟预算,另一半来自相关私营企业。三是通过政府绿色采购引导制造业绿色化转型。欧盟于2004年发布了《政府绿色采购手册》,从政府绿色采购遵守的主要原则、合同需求包含的主要内容等五个方面对绿色采购进行了详尽说明,引导成员国实施政府绿色采购行动。
英国在支持“互联网+”绿色制造方面的财政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提供财政补贴,支持绿色制造技术的研发攻关。2009年,英国技术战略委员会与英国交通部共同提出10个创新研究项目,支持开发用于纯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的先进高效电气系统,资助金额为1000万英镑。二是设立政府投资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支持“互联网+”绿色制造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为加大对科研与创新的投资,英国政府在《现代工业战略》绿皮书中提出,通过发起“工业挑战基金”,刺激本土创业者的潜力、推动创新发展,基金的重点支持领域为电池技术、储能基础及网络技术。三是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倒逼制造业绿色发展。英国2003年开始实行绿色公共采购,通过明确投标者资格、决标准则等要求帮助采购人员实施绿色采购,引领供给侧实现绿色化转型。
日本针对“互联网+”绿色制造出台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等政策予以支持。一是对技术研发提供财政补贴支持。日本政府2008年实施“环境与能源革新技术开发计划”,投资300亿美元推进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及燃料电池车、可再生能源、高效火力发电及核电、利用碳纤维复合材料制成用于汽车的轻量材料,以及在钢铁及化学生产工序中进行技术革新等五大绿色技术研发。二是对引进节能设备、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和升级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2009年,日本恢复太阳能产业补贴政策,给予太阳能发电安装成本50%的补贴,并提出低息贷款等优惠政策。三是通过政府绿色采购、消费补贴等方式,从需求侧激励制造业绿色化发展。日本于2000年颁布了《绿色采购法》,规定日本政府机关必须率先采购环境负荷小的产品,必须拟定年度绿色采购计划,鼓励地方政府及民间团体参与绿色采购活动等。自2009年4月起,日本政府向新购的环境友好型车辆提供补贴(如每辆车补贴10万日元或1100美元),鼓励环境友好型车辆的生产消费。
韩国在“互联网+”绿色制造领域提供的财政支持主要包括:一是为绿色低碳技术及产品的研发提供资金支持。韩国在《制造业复兴发展战略蓝图》中提出,计划从2020年到2025年投入3850亿韩元的研发资金支持电动汽车和氢能汽车的研发,2021-2030年为液化天然气船舶注入6000亿韩元的研发资金。二是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互联网+”绿色制造。在《制造业革新3.0战略》中,提出政府投入2万亿韩元设立政府引导基金,为新型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支持智能工厂及融合型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发展。
(三)完善“互联网+”绿色制造税收政策
为促进“互联网+”绿色制造发展,各国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一方面针对绿色制造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绿色制造技术研发、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另一方面通过征收碳税、能源税等方式,引导企业减少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生产。
美国的税收政策体系为“互联网+”绿色制造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一是对于企业研发支出给予税收抵免优惠,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美国主要针对研发支出的增量进行税收抵免,抵免额的计算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常规方法,抵免额等于企业在纳税年度的有效研发投入与研发投入基准值(最近4年总收入的平均值乘以1984-1988年研发支出与总收入比率的平均值)差额部分的20%。另一种是简化抵免,不考虑总收入,以企业前三年研发投入平均值的50%为基准,企业在纳税年度研发的有效投入超过该基准的部分,享受14%的税收抵免。二是针对科研设备提供税收优惠,促进企业研发创新。美国规定企业研发用的仪器设备折旧年限为3年,是所有设备折旧年限中最短的。三是通过税收抵免优惠,促进绿色产品的消费。美国对购买太阳能设施的个人,其购买费用的30%可用来抵税,家庭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可获得安装成本30%或2000美元的减税。2021年4月,在美国白宫发表的《美国就业计划》声明中,特别提出了1740亿美元的汽车电动化提振方案,其中包括1000亿美元的新能源车消费退税补贴。四是针对环境污染产品征税,引导企业减轻污染。美国针对环境污染产品开征的税种包括对损害臭氧的化学品征收的消费税、汽油税、固体废弃物处理税费等,多个税种共同构成了较为完善的环保税体系。
欧盟国家制定多项税收政策推动“互联网+”绿色制造的发展。一是针对技术研发给予税收优惠,促进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多个欧盟成员国针对研发人员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如意大利对招聘研发活动中的高技术职员给予税收抵免;葡萄牙对拥有博士学位的职员提供更高的税收扣除;法国将社保免税范围扩大至从事创新活动的职员;捷克将税收扣除优惠扩大至专业开发的职员等。二是对高污染、高排放的排污工业企业进行征税或收费,促进企业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污染排放。例如,德国通过差别收费政策控制工业污水排放,对污水排放不达标的工业企业征收全额排放费,对污水排放达标的工业企业征收25%的排放费。三是对能源及其产品的消费和使用实行多重征税,包括能源税、碳税、硫税等,以遏制高耗能生产,激励制造企业提高节能减排水平。例如,瑞典对能源征收增值税,对石油、煤炭和天然气等燃料征收一般能源税,对电力能源征收一般电力税,对原子能发电还有附加征税。此外,还根据石油、煤炭、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汽油和国内航空燃料的平均含碳量而差别征收二氧化碳税,根据石油、煤炭等的平均含硫量而差别征收硫税。荷兰对汽油、重油、液化气、煤、天然气、石油焦炭等主要燃料征收燃料税,对向地表水及水净化厂直接或间接排放废弃物、污染物和有毒物质的任何个人征收水污染税,此外还征收汽车特别税、石油产品的消费税等。法国从2008年起针对汽车排放量实施奖惩制度,对每千米二氧化碳排放量不足100克的汽车给予5000欧元的奖金,对每千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160克的汽车征收最高2600欧元的尾气排放超标税。自2010年起,法国政府开始根据里程向重型卡车征收环保税。
英国针对“互联网+”绿色制造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研发活动税收优惠、气候税等。一是对研发费用给予税前加计扣除优惠,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英国规定,中小企业(雇员少于500人,同时营业收入不超过1亿欧元或资产少于8600万欧元的企业)研发活动中发生的合格研发支出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加计扣除,加计扣除比例为130%。在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足以抵扣的情况下,企业可申请税收返还,税收返还金额为抵扣后的损失金额和合格研发支出的230%二者中较小者的14.5%。二是通过“专利盒”机制,激励企业强化技术创新。英国政府于2013年设立“专利盒”制度,允许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专利利润,按照10%的优惠税率(目前企业所得税正常税率为19%)缴纳企业所得税,无论该利润来源于版税还是包含在产品销售价格中。三是通过绿色产品消费税减免,激励绿色产品的生产和消费。英国通过提供公司汽车优惠税和根据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免汽车消费税的方式激励人们使用更加清洁的能源。四是通过征收气候税,引导企业节能减碳。英国2001年开始征收气候税,用能单位(不含居民)每消耗1千瓦时电,即须上缴15便士的气候税。相应的减征制度为:企业自愿与财政部签订协议核定每年的减排污染物目标,如期完成任务的,可减免80%的气候税。
日本通过多种税收优惠及征收燃油税等税收政策促进“互联网+”绿色制造发展。一是针对科研设备提供税收优惠,促进技术研发创新。日本对中小企业购入或租赁的可提高技术能力的机器设备,给予相当于购置价30%的首次特别折扣。二是征收碳税,激励企业节能降碳。2007年,日本开征碳税,针对二氧化碳排放,按照2400日元/吨的税率征税。2011年,日本对碳税征收方式和税率进行改革,改按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征收,税率为289日元/吨二氧化碳。2012年10月1日,日本正式开始对石油、煤炭和液化气等能源征税,碳税改名为全球气候变暖对策税。三是对绿色产品消费给予税收优惠,引导加大相关产品消费。2009年4月,日本实施“绿色税制”,将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车、清洁柴油车、天然气车及获得认定的低排放且燃油消耗量低的车辆定义为“下一代汽车”,购买这类车可免征进口关税,同时免收3年石油税、燃料税、消费税等税费。
韩国支持“互联网+”绿色制造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如下方面:一是通过技术转让税收优惠、科研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对于韩国中小企业和特定中型企业向韩国国民转让专利获得的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若中小企业和中型企业首次申请此类注册,企业从专利租赁中获得的收入享受25%的税收抵免。韩国政府规定,企业购置用于技术研发的实验设备可在第一年按照购置价的50%计提折旧,或者可按投资额的5%享受税金扣除。二是征收个别消费税,调节能源及高耗能产品的消费。韩国对发动机排量超过2000立方厘米的汽车按照10%的税率征收个别消费税,对发动机排量为2000立方厘米及以下的汽车和发动机排量超过125立方厘米的两轮摩托车征收5%的个别消费税。煤油、重油、丙烷、丁烷气体、天然气均是个别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三是征收交通能源环境税,促进减少能源消耗。交通能源环境税对生产、进口汽油、柴油或类似的替代汽油和柴油实行从量定额征税,汽油及类似的替代汽油税率为475韩元/升,柴油及类似的替代柴油税率为340韩元/升。
(四)加大“互联网+”绿色制造金融支持
面对绿色制造的巨大资金需求,各国积极推出绿色金融发展相关政策,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迅速发展,扩大绿色制造领域资金供给,助力绿色制造发展壮大。
美国充分利用信贷、债券、基金、保险、碳交易等各类工具,加大“互联网+”绿色制造资金供给。一是绿色信贷方面,美国通过制定银行贷款的环境评估政策,促使银行向环境友好型企业贷款,同时部分州政府成立绿色银行,为绿色项目提供信贷支持。美国政府对银行制定了严格的环境评估政策,各类贷款项目首先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做出决策。2011年,美国成立首家绿色银行——康涅狄格州绿色银行,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贷款。二是绿色债券方面,通过减免债券收益所得税增加绿色债券吸引力,提升绿色项目发行债券融资的能力。2013年,美国马萨诸塞州成为第一个自主发行免税绿色债券的州政府,债券发行所得资金直接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清洁可再生能源债券和合格节能债券计划则给予债券持有人税收减免或对发行人支付利息进行补贴。三是发展绿色基金,并通过股东对话等方式促使企业承担环境保护责任。1982年,美国出现第一支绿色投资基金,随后陆续出现了多支绿色基金,如绿色权益基金、Parnassus Fund等,带动了更多的社会责任投资(SRI)将生态环境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并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的方式来讨论环境对投资决策的影响。四是推行绿色保险,推动环境污染成本内部化,促使企业减少污染排放。从20世纪60年代起,美国就针对有毒物质和废弃物处理可能引发的损害责任推出强制责任保险。1976年,美国政府颁发《资源保全与恢复法》,授权国家环保局在其依法发布的行政命令中,要求业主就日后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和关闭估算费用等进行投保。五是建立健全碳排放交易体系,推动企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是全球第一个自愿性参与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并对减排量拥有法律约束力的组织和市场交易平台,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开发了一套基于互联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其会员买卖温室气体排放权使用。
欧盟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碳交易等推动“互联网+”绿色制造发展。一是成立专门的银行促进包括绿色制造在内的绿色项目投资。早在1974年,西德就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环境银行;1980年,荷兰成立Triodos银行,系统性地为可持续发展提供贷款和投资;1991年,波兰也成立了环保银行,重点支持促进环保的投资项目;1998年,立陶宛开始实施“NEFCO-APINI授信额度”,至今已成功促进了清洁生产项目的融资。二是为绿色债券提供担保,降低绿色债券投资风险及企业融资成本。2007年6月,欧洲投资银行发行了全球第一支绿色债券,通过担保方式创新提高信用级别,募集资金6亿欧元,用于接受银行贷款的可再生能源和能效项目。三是发展绿色保险,强化企业保护环境的责任。例如,德国《环境责任法》规定,特定设施的所有人必须采取一定的预先保障措施履行预防义务,包括与保险公司签订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合同,或由州、联邦政府、金融机构提供财务保证或担保。若违反该规定,主管机关可以全部或部分禁止该设施的运行,设施所有人还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或罚金。四是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促进企业减少碳排放。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EU-ETS)采用的是总量控制与配额交易模式,该模式由管理当局设定参与企业在一定时期的碳排放配额,并在期初以无偿分配或有偿拍卖的方式进行配置,减排得力的企业可以减少排放并出售多余配额,而排放过多的企业则需购买配额以维持生产。到期末,企业需将配额和实际排放额与管理当局进行核对,超标企业或面临罚款。
英国推动信贷、债券、投资、保险等金融工具协同发力,共同支撑“互联网+”绿色制造健康发展。一是信贷方面,对于银行向污染项目发放的信贷加强监管,对绿色项目的信贷提供利息优惠,推动信贷向绿色制造领域倾斜。英国具备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根据法律规定,污染企业可能面临巨额罚单,贷款给污染项目的商业银行也会面临监管部门的罚单,从而推动英国银行在审核信贷风险时给予环保更多的权重。英国政府规定为节能设备投资和技术开发项目给予贴息贷款或免息、低息贷款,以降低绿色制造等绿色项目的信贷成本。二是通过担保等方式,支持绿色制造等项目以发行债券的方式融资。2014年,英国政府的基础设施基金为绿色生物发电项目发行4850万英镑的债券提供担保,以降低发行人的利息成本,增加债券吸引力。三是成立专门机构,强化绿色制造项目的投资支持。2012年,英国成立绿色投资银行,成为全球第一家绿色投资银行,专门致力于海上风电、能效产业、废物处理、生物能源、可再生能源等绿色经济领域的投资。四是发展绿色保险,促进企业承担环境污染相关责任。英国保险业协会组织全国保险公司推出类似环境责任保险的保险产品,一旦污染发生,赔付内容不仅包括清理污染成本,还包括罚金、不动产价值损失、全部相关法律费用和医疗费用等。
日本综合运用多种金融手段强化“互联网+”绿色制造金融支持。一是信贷方面,通过环境评级信息共享、贴息贷款等方式,增强银行机构支持绿色制造的动力和能力。2007年,日本政策银行在环境省的大力支持下推出了环境评级贴息贷款业务,以促进企业环保投资;此外,日本政策银行还与商业银行共享其关于企业环境评级的报告,并协助商业银行规避相关风险,从而调动商业银行支持环境友好企业发展的积极性。二是发布绿色债券指引,规范绿色债券的发行,为绿色项目提供更好的融资支持。2017年3月,日本环境省发布了绿色债券指引,为绿色债券的规范发行提供了指南。三是积极发展基金,增加向绿色制造企业的投资,促进其发展。1999年,日本出现了首支绿色投资基金(Nikko Eco-Fund),后续又陆续新增了8支绿色投资基金,如全球环境基金、环境保护基金等,这些基金的共同投资特点是将环境保护指标作为重要投资决策依据。四是推行绿色保险,促进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日本实行以自愿责任保险为主、强制责任保险为辅的绿色保险制度,企业根据自身经营中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风险的高低,自行决定是否参保。企业想投保绿色保险的,保险公司将首先调查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只有企业自身的环境管理水平达到一定标准才能参保。五是完善碳排放交易体系,推动企业降低碳排放。日本东京都总量控制与交易体系是强制性碳排放交易市场,遵循“强制加入、强制减排”原则;而日本的经济团体联合会温室气体自发减排行动计划(Keidanren VAP)和日本资源排放交易体系(J-VETS)则是自愿性碳交易体系,秉持“自愿加入、自愿减排”的原则。
(五)加强“互联网+”绿色制造人才培养
人才是第一资源,“互联网+”绿色制造的深入推进需要与其发展需求相匹配的人才队伍予以支撑。由于“互联网+”绿色制造极大地改变了传统制造业的生产理念、生产模式及工艺流程,当前劳动者的知识技能和工作习惯难以适配“互联网+”绿色制造发展要求,人才培养成为推动“互联网+”绿色制造的关键一环。各国均高度关注人才培养工作,各自制定出台人才政策,着力壮大“互联网+”绿色制造人才队伍。
美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强化数字化人才、制造业人才的培养,夯实“互联网+”绿色制造人才基础。一方面,美国高度重视数字化人才的培育。2010年,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向美国国会提交国家宽带计划,将国家数字素养工程纳入计划之中,通过为550万户美国家庭提供免费宽带接入服务、提高图书馆和社区中心支持数字培养的能力等,提升公民数字素养。在美国国际教育技术协会2016年发布的《美国国家教育技术标准》中,“数字公民”作为一项专项标准被同时列入教师版和学生版的系列标准中。另一方面,美国将人才培养作为提升制造业领导力的重要举措。在美国2018年发布的《先进制造业美国领导力战略》中,“教育、培训和集聚制造业劳动力”被列为三大目标之一,并提出了多项措施强化制造业人才培养,包括强化先进制造业工作所需的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教育,开展制造工程教育,加强工业界和学术界的合作关系,完善职业和技术教育体系、强化制造业学徒计划,完善学徒和资格认证计划登记制度等。
欧盟及其成员国均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各自制定相关政策加快培育“互联网+”绿色制造人才。欧盟在《欧洲新工业战略》中提出一项“员工技能优化与再培训”行动计划,倡议各成员国、各行业、社会合作伙伴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通过一项新的“技能公约”来采取集体行动,从而促进劳动力的素质提升和再就业。2020年9月,欧盟发布《数字教育行动计划(2021-2027年)》,该计划的战略重点之一是“提高数字技能和能力以实现数字化转型”,提出通过更新数字能力框架、创新欧洲数字技能证书、采取措施激励高级数字技能发展等行动,提升公民数字素养、培养更多具备高级数字技能的专业人才,从而支撑产业的数字化转型。成员国层面,相关国家也制定出台了人才培养政策。例如,德国建立了“双元制”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在“双元制”机制下,职业学校(应用型大学)与企业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紧密结合,共同培养适合“工业4.0”需求场景的应用型职业人才。
日本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推动人力资源的数字化转型,保障“互联网+”绿色制造人才供给。2018年,日本经济产业省开始实施“产学研合作数字制造核心人力资源开发项目”,该项目的任务之一是“工厂科学家培训课程”,面向20~30岁且在企业工作3~9年的员工开展培训,以提升员工的数字能力。2019年,日本政府制定《AI战略2019》,提出培养AI人才的多项措施,包括:通过开发和部署大学标准课程、增加高中AI基础实践培训课程等提升公民数字素养,通过AI与其他专业的交叉学科培养、产学合作等提升AI应用技能,以及通过扩大年轻研究人员自由学习和海外挑战的机会等培养AI专家。
韩国提出了多项人才培养举措,为加强“互联网+”绿色制造人才提供了政策保障。在《制造业复兴发展战略蓝图》中,韩国将培养制造业专业人才作为该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出多项措施强化制造业人才培养:一是以产业界需求为基础,创新理工科教育方式,使教育和现实需求有效对接;二是根据中长期产业前景和需求,制定跨部门的“产业人才培养路线图”;三是开放教育培训,提供职业教育、在职培训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