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健康作为公众的一项基本权利,人人需要且不可或缺。卫生保健制度是人类生存权、健康权和发展权的重要保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经历了萌芽、形成、成长、构建四个历史发展时期,逐步建立起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四大制度体系。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以社会公众普遍反映的“看病难、看病贵”为问题导向,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改革原则,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提出是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把社会民生建设问题摆到“基本制度”的政治高度。不可否认,自新医改以来,我国政府在制度设计和政策推进中坚持的价值立场和改革方向是正确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建立符合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也集中体现了国家“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政治意志。

然而,我国现行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在运行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有待完善的地方,主要可以归纳为两个层面:一是结构性问题。在供需结构方面,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引致“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凸显;在服务结构方面,基层服务能力薄弱和城市大医院负担过重;在利益结构方面,基本医疗服务提供体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单兵突进,利益格局不均衡。二是具体性问题。虽然改革整体方向明确,但是基本医疗服务提供体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之间的阶段性任务不明确,政府主导不足与市场作用欠佳,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积极性难以平衡,卫生行政管理体制不健全,不同人群受益不均,健康保障欠公平。以上种种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良性发展,导致“人人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难以实现。那么,究竟如何选择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改革模式?如何实现卫生资源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以及人群之间的合理配置?如何缓解现阶段公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如何消解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割裂化”发展的路径锁定?如何更好地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如何构建“人人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制度框架和可行的深化路径呢?以上这些问题都需要从中国国情、现阶段制度运行问题以及制度发展规律等多方面总体把握和考量。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改革的基本价值立场就在于努力实现社会公众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机会公平、过程公平以及结果公平,最终尽可能缩小人群间健康差异。而这一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体系内基本医疗服务提供体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之间的相互协作和整体统筹。

首先,本书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特定的研究对象,通过文献研究法、数据分析法以及归纳分析法在定量的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兼顾理论和实证分析,重点剖析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运行中存在的不足以及问题形成的根源,进而展开以“三医联动”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结构性整合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分析;其次,通过比较分析法对国内部分地区“三医联动”的先行试点模式进行比较,从中获取对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改革深化的经验和启示;最后,在正义理论和协同理论的指引下,从制定价值目标、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治理结构以及提供制度保障等方面,试图给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深化改革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