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与市场营销的概念类似,品牌作为社会商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定义也经历了诸多迭代和衍生。美国市场营销协会认为,品牌是一种名称、术语、标记、符号或者设计,或者是它们的组合运用,借此与其他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区别开来。现代营销学之父菲利普·科特勒教授认为,品牌是一个名字、名词、符号或者设计,或是上述的综合,其目的是要使自己的产品或服务区别于其他竞争者。著名广告创意专家大卫·奥格威认为,品牌是一种错综复杂的象征,它是品牌的属性、名称、包装、价格、历史、声誉、广告方式的无形组合。品牌的定义也因消费者对其使用的印象及自身的经验而有所不同。

上述定义虽略有不同,但是都在强调品牌的物理属性和抽象属性。本书认为,品牌是人们对一个企业及其产品、售后服务、文化价值等的综合评价和认知,既包括企业的名称、名词、符号、设计、产品、包装等物理属性,又包括人员服务、企业文化、社会评价、文化价值、个人认知等抽象属性。

与市场营销不同,品牌存在于消费者的认知中,是消费者对企业所有营销活动的综合评价,呈现出三个特点:

(1)存在个体差异。对于同样一个品牌,每个人的感受是不同的,可以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而企业需要对消费者细分后精准营销。

(2)消费者会遗忘。这是由人的大脑决定的,因而企业需要持续营销。

(3)由于消费者的脑容量有限,一个细分品类能记住5个品牌就很厉害了,因而企业要么通过差异化强化记忆点,要么靠实力跻身第一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