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苏挽歌在阴暗潮湿的破土陶罐里生起火,夜幕很快降临。

水雾越来越多,混着神经毒素,宗钰刚感慨完这里的新鲜空气,下一秒就看见苏挽歌长出了三头六臂。

苏挽歌熟练的将一粒药丸塞到她嘴里,苦涩的药香在嘴里弥漫开来,让她瞬间清醒过来。

宗钰不敢再对外探头探脑。

苏挽歌让她用瓦罐装了一罐水,倒了一些粉末进去,让她搅匀化开之后放在火边。

宗钰被外面的动静吓得规矩老实的坐在干草上,尤其是外面察觉到火光的飞鸟叫声嘶哑,黑暗中绿油油的眼睛十分瘆人。

苏挽歌和秦湛将处理好的野猪架在火上烤,用采摘回来的新鲜干净的像狗尾巴草的特殊植物蘸取调料涮在上面。

没什么好东西,只是一些去腥调味的料汁,是用宗钰从没见过的果子和杂草一样的植物叶子根茎捣成。

宗钰闻到了烤肉香,但这股诱人的香味中还飘着一股奇特的清香。

苏挽歌用匕首切下一只大猪蹄放在大叶子里递给她,鲜嫩肥美的烤肉搭配可口多汁的浆果,这使宗钰感到新鲜又食欲大开。

秦湛和卫枭还抓了几条鱼。

却被苏挽歌丢了,惹的外面候了许久的鸟儿和小型野兽哄作一团。

“有毒,吃不了。”

苏挽歌淡淡的解释,只留下了鱼胆,取出里面的胆汁,装在一个小瓶子里。

越离笙睁眼的时候夜已深,寒风袭来,木屋发出吱呀的声响,苏挽歌的侧脸被火光映照的熠熠生辉。

她的五官很立体,眉弓深邃,鼻梁高挺精致,下颌线清晰流畅,脸又小又白,雌雄莫辨,像是误落凡尘的神祇,天上高悬的明月,可望而不可即。

“醒了就出来吃点东西吧。”

苏挽歌头也没抬,语气淡淡的,声音不大。

宗钰裹着狐皮,手上带着毛绒绒的白色兔皮手套,靠着火堆,睡的很香。

秦湛靠在屋里支撑的木梁上,身上披着一条黑得发亮的毛皮,那是苏挽歌在市集交换得来的,价值不菲,是从一头黑色的极地变异黑熊身上完整剥下来的,它的苦胆和爪子被苏挽歌拿来泡了药酒,挣了一小笔钱。

变异后稳定遗传繁殖后的变异体很多,他们的繁衍速度大幅度提高,生命力更加顽强旺盛,遍布每个角落,在人类未曾探索到的领域里,生生不息。

人类现在不仅要在地球上与辐射抢夺生命之地和生命之源,还要和自然万物争抢生存之地。

无人区的治安是所有城区中最差的。

它跟外界的连接最贴切紧密,防护也是最薄弱的。逐渐被忘记放弃的无人区,没人知道它还能撑多久

最好的赏金猎手在无人区,苏挽歌就是其中之一。

秦湛睁开了眼睛,在黑暗中他的眼睛亮的骇人。

越离笙动了下身体,发现手上腿上原本汩汩流血的地方都包上了绷带,其它受伤的地方也做了处理,经验和手法都十分老道。

体内的异能量已经恢复正常,青烟受伤过重还在沉睡中,一时半会儿醒不过来。

越离笙在她身上没有感受到威胁性,但是侵略性很强。

像平静无波的海平面上摄人心魄的塞壬。

越离笙知道,是这个银发银瞳的少年救了自己,不知为何,她并没有感到任何不适或者拘束。

苏挽歌知道越离笙的美貌惊为天人,却没想到半死不活的她活生生的走过来时,自己仍然被震撼到失语。

这大抵便是外婆口中所说的人间绝色吧,苏挽歌想。

她仿佛是从古画卷中跨越了历史长河走出来的女战神,强大又让人安心。

“我是苏挽歌,苏醒的苏,挽留的挽,歌唱的歌。”

苏挽歌?听着像个女孩子。

“你好,我叫越离笙,离开的离,竹字头底下一个生活的笙。多谢相救,救命之恩,来日必报。”

她没有忽略在暗处的秦湛,以及蛰伏着的卫枭。

只是对方并没有要现身的意思,她也就当作没看见。

它的本体是五爪金龙,血脉和青烟一样,都是远古时期叱咤风云的霸主。

同属于强攻系的全能型六边形战士,它们的力量、速度、技巧、攻击、防守等都让人望尘莫及。

而秦湛更是天才中的天才。

秦家以战闻名,是北城区赫赫有名的军人世家,人才辈出。

北城区四大家族气连同枝,相互扶持,几百年来共抗风雨,根基十分稳固。

秦湛出现在这里,她不觉得奇怪。

事实上这些年来,中心城不满四大城区的制约,想要主控权和领导权。

苏挽歌拨弄了下炭火,递给她一只烤兔腿,语气听不出一点情绪:“不必了,我救你也是为了报恩。”

“十多年前,你父母在无人区救过我。”

“你长得和你母亲很像,她跟我提起过你,你的发色,你的异能兽。”

苏挽歌看向她的脖子处那根细细的项链,上面还有彼岸花的花纹:“它是我做的。”

她把早就解下的锁链递到她跟前,在跃动的火光下,一个小小的S隐隐约约的浮现在上面。

有一股失散多年重逢的感觉。

越离笙的心跳很快,体内的异能与它发生共鸣,产生了波动。

她不由自主的接过那根锁链,和她的发色、项链一样,都是冰魄蓝,它们两个是透明的,材质品相都是上品。

项链是父母出任务回来时带给她的礼物。

锁链飞快的缠绕在越离笙的手上,形成了独有的造型。项链和锁链同时发出了亮光,越离笙瞳孔震惊,苏挽歌却一脸果然如此。

“这——”

苏挽歌阻止了她的动作:“送你了。”

“收下吧,它认主,在你手上才能更好的物尽其用。”苏挽歌认真的说道。

何况能与她契合的武器确实不多。

异能兽越强大,在不召唤异能兽的前提下异能者使用异能战斗时,对武器的要求会更加苛刻。

灵器是异能者的首选,但不是必选。

灵器的操控在于武器在锻造时产生的有自主意识的器灵,当无法与异能者本身契合或者契合度过低时,这件灵器在异能者手中甚至比不上普通的武器。

不仅起不到锦上添花的作用,还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异能者对异能的调动和使用,使异能的作用下降。

更有甚至,当器灵能力凌驾于异能者时,强行使用该灵气的异能者还会遭受反噬,轻则轻伤,重则死亡。

苏挽歌自身不缺武器,但灵器也不多,稍微趁手的只有这一件,却也钝的不行。

她并不是一个大方的人。

秦湛若有所思。

越离笙想了想,返回房间取出一块血红色的不规则矿石,有拳头大小,质地细腻通透内里却寒气逼人,是有价无市的宝矿。

她并不了解玉石这些,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宝贝。但是,能掀起一场血雨腥风的,不是灾祸就是神迹。

当它展现出真容的那一刻,卫枭的瞳孔充斥着狂热。

“没想到这东西居然还能有重见于天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