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招待不周

[亲爱的,我就是那种看见一片落叶,就会怀念整个春天的人啊。]

[我曾亲眼见到一朵花的凋谢,所以我一直知道——越是美丽,就越是伤怀。]

月亮升起的时候,侯千鸟还坐在沙发上抽烟,他不想去钓鱼,也没有睡意。白天赵叔的话一句一句在他耳边回响,他知道赵叔的好意,人一辈子总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不是吗?古时候哪个男人不是三妻四妾,都像侯千鸟这样人类早就灭亡了。

侯千鸟又想起来他上吊的那棵树,他觉得那并不是一棵普通的树。赵叔没有经历过他的感情,而且赵叔已经老了。人老了就什么都看开了,也渐渐觉得自己并不特殊,只是芸芸众生中一颗不起眼的石头。侯千鸟还没有老到那种地步,他不洒脱也看不开,时至今日他仍觉得自己是特殊的,连带着那棵他爱着的树也是特殊的。

他摩挲着手中十几块一瓶的红星二锅头。他买不起太贵的名酒,对他来说酒也不是用来品尝的,而是用来牛饮,然后把人灌醉的良药。所以贵不贵不重要,够烈就可以。他习惯性地拧开瓶盖,熟练得让人心疼,因为这些年的无数个夜晚他都是这样过来的。他举起酒瓶放到嘴边,接下来只要一口气灌下去,然后静待酒精上头,他就可以在无尽的黑夜里安眠。

他仰起头好让酒液更快地进入胃里,这时候透过窗户他看到了挂在空中的明晃晃的月亮,以及——

月亮下那条被人剥光了的美人鱼。

他忽然奋力地把酒瓶摔在地上,酒液和玻璃碎片洒了一地,满屋都是酒气。“疯了!”他痛苦地捂住眼睛。他从柜子里翻出几片褪黑素[1],就着自来水喝了下去,然后回到卧室把头蒙在被子里。

侯千鸟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照在他的屁股上了,他揉揉眼打开手机,发现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了。他拖着沉重的身体跑去洗漱,两天没洗的长头发乱得像是鸡窝,他胡乱地给自己扎了个丸子头。

“一直披着头发的女孩子忽然扎了丸子头,一定是因为她懒得洗头,老天爷诚不欺我。”侯千鸟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又给自己找了一套休闲的棉麻布料短袖和短裤,整个人看起来年轻了不少,像是放假在家躺平的小青年,如果不看他那个惊世骇俗的鼻环的话。

冰箱里已经没有菜了,他换上一双小耐克,准备去菜市场。打开门的时候侯千鸟发现院子的大门是开着的,小百合正站在树下偷吃枇杷,他昨天回来忘记给院子上锁了。

小百合今天穿的是白底粉色印花的及膝小蓬裙,两肩做成两朵花球,衬托出精致的锁骨,再搭配一双淡棕色的小凉鞋。让人想起暮春时节的樱吹雪,盛放了一整个春季的群樱终于在东风的吹拂中落下枝头,如漫天冬雪簌簌扬扬,以一种唯美的姿态给世人带来最后一次震撼。

她好像害怕会弄疼枇杷树一样,没有像侯千鸟上次那样直接连果实带枝条地折下来,而是踮着脚尖,仰起头直接用嘴去吃那些低处的果子。她的小腿绷得紧紧的,曲线美好,小蓬裙被带的向上提起,露出光滑圆润的膝盖。

侯千鸟不忍心打扰她,就倚在门框上看着。她吃完了这一串,就换个角度去吃另一串。女孩的脚后跟一踮一落,如同在云朵上翩跹而舞。他又想起赵叔的话,“她是那样的美好,总有一刻你会爱上她。不是吗?”他摸摸自己的胸口问自己,“我会爱上她吗?”旋即他又笑了,“不会吧,因为我可是个——犟驴啊!”

小百合又吃了好一会,有可能在侯千鸟开门之前她就吃了很久了,所以她停下来揉揉小肚子。这时候她才发现侯千鸟一直在门口看着她,“千鸟哥哥……”她不好意思地擦擦嘴。

“这么好吃吗?我看你吃得小肚子都出来了。”侯千鸟忍不住调侃她。

小百合小心地摘下一颗枇杷,然后跑过来递到侯千鸟嘴边。侯千鸟犹豫了一下,低下头含在嘴里,女孩的指尖不可避免地碰到他的嘴唇,暖暖的,软软的,带有淡淡的铃兰花香。

“好吃吗?”小百合的眼睛里好像带有星星。

侯千鸟咀嚼着那颗枇杷,汁水充分,甜度合适,都快赶上贡果了。“好吃。”他笑着点点头。

“还要吃吗?”小百合问道。

“不吃了,我不太喜欢吃甜的,剩下的都交给小百合解决吧。”

“这么多我一个人怎么吃得完呀?”小百合摊摊手。

“那就天天来吃吧。”侯千鸟随口说道。

“可以吗?可以吗?”小百合又是星星眼。

“可以呀,我又不吃,每年都会浪费掉。”侯千鸟摸摸她的头。

“谢谢千鸟哥哥!”小百合认真道着谢,她又从小手提包里摸出一个棕色的小方盒递给侯千鸟,“店里新进了一箱高希霸[2],本来哥哥们想让我把一箱都带过来,但是我觉得吸烟有害健康,就只给你带了一盒。”

侯千鸟颤抖着接下那盒带有编号的昂贵雪茄,一箱变成一盒的巨大落差让他觉得面前微笑着的小姑娘孝顺得可怕。为了压抑住想要流泪的心情,他岔开了话题,“你哥哥们同意让你一个人来吗?”

“不同意。”小百合摇了摇脑袋,“我说了半天他们让我带上这个才能过来。”她指了指胸前挂着的一枚粉红的小挂件。

“这是什么东西?”侯千鸟没见过。

“防狼报警器,只要拔出这根金属棒,就会一直发出超大的报警声。”小百合做了个拉拔的动作。

“别!”侯千鸟哭笑不得,被邻居听见报警声一定会怀疑他的人品的。

“不会拔的,千鸟哥哥是好人。”小百合认真地说。

“我坏起来你都不敢想!”侯千鸟又生出了逗小姑娘的坏心思。

“真……真的吗?”小百合被吓得结结巴巴。

“骗你的,你还是这么好骗。”侯千鸟哈哈哈地笑着。

小百合眉头一皱,伸手就摸上了防狼报警器,吓得侯千鸟赶紧双手举高高。小百合噗嗤一声笑了,“千鸟哥哥也很好骗呀!”

侯千鸟无语了,一向认真的小姑娘原来也有狡黠的一面。他看看表已经快十一点了,“你中午要不就留在这里吃饭吧,我正好要出门去买菜。”

“可以吗?”小百合拿出手机给哥哥打电话,然后又和侯千鸟交换了电话号码,加了微信。

侯千鸟锁上门,两人一起走着,还是那条长长的弄巷,但是和第一次走的时候已经截然不同了,两人的心情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小百合蹦蹦跳跳的,还哼着歌。

“千鸟哥哥不是朝海本地人吧?”小百合转过身,面对着侯千鸟。

“你是怎么看出来的?难道是我的朝海话不够标准?”

小百合指了指自己的肚子,“朝海人会说dù子,但是千鸟哥哥说的是dòu子。”

“原来是这里暴露啦,我一直还觉得自己朝海话说得挺溜呢。我是渭南人,你听过渭南这个地方吗?”

小百合摇摇头。

“没听过也很正常,不是什么出名的地方,在陕西的东北方向。”

“千鸟哥哥是来朝海做生意的吗?”

“算是吧,更主要的是来这里定居。”

“千鸟哥哥喜欢朝海吗?”小百合听起来很高兴。

“喜欢啊,靠海风景好,水产便宜,人也很地道,最重要的是姑娘漂亮。”

“那千鸟哥哥是想娶一个朝海姑娘喽?”

“哈哈哈,如果可以的话应该会娶吧。”

“千鸟哥哥喜欢什么样的?”

“我比较喜欢御姐,大长腿。”

小百合俯下身一手扶腰一手搭在膝盖上,凸显出傲人的身材,故意用撩人的声线说道:“那姐姐这样的,可以吗?”

本来小百合是想要和侯千鸟闹着玩,可当侯千鸟抬起头的时候,小百合才发现他哭了。“千鸟哥哥,你怎么了?”小百合着急地问。

“没事儿没事儿,年纪大了,经不起诱惑。”侯千鸟赶紧擦掉眼泪,“不过以后可别这样了,我不太习惯。”

“恩。”小百合听话地点点头。

大概是照顾到侯千鸟的情绪,小百合一路都没有再说话,安安静静地跟在他身后。

离侯千鸟家不远处有一个很大的老菜市场,以前还没有新区的时候,这里是整个朝海最大的贸易市场。渔民们把从海里辛苦打捞的水产运到这里进行交易,吆喝的声音络绎不绝,每天都有巨量的钱财在这里流转。现在这里依旧热闹非凡,客流量不减当年。侯千鸟喜欢来这里买菜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这里不像新区大型超市柜台里那些明码标价的商品,在这里是可以讨价还价的;二是这里的水产很新鲜,都是当天现捕的海鱼,夜幕降临前就会卖完,没有那种从冰柜里拿出来的不知道冻了多久的死鱼。

小百合抽了抽鼻子。

“有点腥吧,老菜市场都是这个味儿,你忍一忍,我很快就买完菜。”侯千鸟安慰她。

“不是的,其实我还挺喜欢这种腥味的,小时候我家也是渔民,父亲身上就是这种味道。”小百合摇了摇头。

“每次见你你身上都是不同的香水味,我还以为你很讨厌腥味呢。”

“哥哥们出差回来都会给我带香水,我大概有五六十瓶各种味道的香水,不努力用的话,大概变成老婆婆了也用不完。哥哥们大概是觉得我小时候过得太苦,所以不想再让我闻到腥味吧。但是他们不知道,其实我还挺喜欢腥味的,腥味能让我想起来童年的感觉,那时候虽然没有现在过得这么好,但是没有什么烦恼。”小百合指了指一处鱼摊,“以前我们家就在那里卖鱼,隔壁是哥哥们的鱼摊。我就在那个摊位上帮妈妈卖鱼,妈妈杀鱼刮鳞,我称重收钱,也是在这里我开始慢慢有了朝海公主的称号。”

侯千鸟想着小小的小百合穿着围裙在鱼摊上忙碌的场景,不禁笑了,“古时候有卖豆腐的西施,朝海也有卖鱼的公主。”他一手握拳一手合掌,弯下腰去,“恕臣今日斗胆,且在公主当年待过的鱼摊买上一尾好鱼,让公主回忆起童年的幸福时光。”

小百合配合地掐着腰神色高傲,“本公主允了!”

侯千鸟特意挑了两条上好的宽体舌鳎[3],夏更汛捕捞的宽体舌鳎最为美味,鲜肥而不腻,缺点是有点小贵。侯千鸟平时都是吃一些便宜的秋刀鱼、带鱼或者小黄鱼,但是今天公主驾到,必须得整两个硬菜!侯千鸟又买了小半斤排骨,一块冬瓜,两个西红柿,几根苦瓜,半斤登峰芥蓝,几棵葱,还有一把小香菜。

买齐后侯千鸟和小百合两人一起走出菜市场,每人都拎着大大小小的袋子。回到家已经快十一点半了,“饿了吧,我现在就去做饭,你可以期待一下我的手艺。”侯千鸟笑着眨眨眼。

打开门的瞬间,侯千鸟闻到了酒味,这才想起来昨晚摔碎的酒瓶还没收拾。“千鸟哥哥你昨天喝酒了吗?”小百合也闻到了酒味。

“不是的,昨天晚上收拾东西,不小心打碎了一瓶酒。”侯千鸟尴尬地解释,满地都是玻璃碎片,不小心打碎是到不了这种程度的,只可能是某个人的奋力一摔。

“这样啊,我不会做饭,就帮千鸟哥哥收拾一下屋子吧。”小百合善解人意地点点头。

“怎么能麻烦你呢,我先去收拾,然后再做饭,你先在院子里吃点枇杷。”侯千鸟可不想小公主收拾他的屋子,满地的玻璃碎片,要是不小心割伤了,侯千鸟就得在南郊的地基里过后半辈子了。

“千鸟哥哥给我做饭,我替千鸟哥哥收拾屋子,很公平的不是吗?如果千鸟哥哥先收拾再做饭我可能会饿死的,还有我会注意不伤到自己的。”小百合说着就去拿扫帚和灰斗了。

侯千鸟只能去厨房做饭。小百合可能看着很小很单纯,但绝不代表她无知,相反她有着过人的聪慧,她有一双能从细节中发现问题本质的眼睛,也有一张从不说破的嘴巴。和这种双商都高的人相处真的很舒服,侯千鸟对小百合的评价直线上升,他卖力地切起菜来。

切着切着他忽然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外面烈日炎炎,屋内清爽宜人,他在厨房里乒乒乓乓地切菜,女孩在收拾他的屋子,他觉得很安心也很习惯,好像几十年过去了,他们就是这样一路走过来的,像是结发恩爱的老夫老妻。

小百合以一种不声不响的方式闯进了他的世界。她会给没吃饭的侯千鸟去厨房里带饭,她会亲自给侯千鸟开车门关车门,她会在阳光里对侯千鸟灿烂的微笑,任由侯千鸟给她挽发,她还在上午亲手给侯千鸟喂了一颗很多年都不敢再吃的枇杷……现在他们在同一个屋檐下,烟火气从不知名的角落里涌出,包围了侯千鸟的房子院子。

赵叔说“小公主她喜欢你啊!”他又想起彪子金盆洗手后跑到这里来炫耀,“千鸟啊,家里有个女人才叫生活啊!你这儿就是个狗窝。”

这就是生活吗?你和你的女人在家里忙着不同的家务,偶尔停下来,你们会四目相对,浅笑无言但是心意暗合,晚上你们会在同一张被子里亲热,早上醒来互道早安。而他以前的日子只能叫活着,他抽烟也酗酒,从不爱惜身体,只凭借本能活着。

这样好吗?他问自己,这样当然好,他现在不痛苦也不孤独,不想抽烟也不想喝酒,他只想尽快把饭做好,做得香香的棒棒的,等着那个女孩尝了一口后露出笑容。他正在期待,他正在憧憬,他开始在黑夜里找寻光明。名为“希望”的花在干涸的沙漠上舒芽,名为“幸福”的雨露落下,“希望”的花开得满地都是密密麻麻。

她可是那么美的女孩儿啊,你不想牵着她的手吗?她已经闭上了眼,长长的睫毛像是羽翼般轻颤,她的唇齿绝艳如璎珞,你不想吻上去吗?

——我想。

但是他的内心有个人在抗拒着,那我怎么办?那我怎么办?

你是谁?你到底是谁?

我是谁?我就是你的心,是你最喜欢的——姐姐啊!

“咣当”一声从厨房里传来,侯千鸟从臆想中回过神来,刀已经掉到了地上,而他的手指正在流血。小百合快速跑了过来,着急地抓起侯千鸟被切伤的手指放在嘴里吮吸着。侯千鸟呆呆地看着她,刚才脑海中如同着魔般的呓语吓得他还没缓过神来。过了好一会,不再流血了,小百合才把侯千鸟的手指拿出来,“家里有创可贴吗?”

侯千鸟点点头,“在客厅茶几下面有个医药箱。”

小百合从医药箱里拿出双氧水和棉棒细心地擦拭着伤口,一边擦一边吹,“这样就不疼了。”她又撕开创可贴小心地贴好,“千鸟哥哥的手很好看,而且还是画画的手,一定要保护好了。要不这饭就先不做了,我们出去吃吧。”

“不碍事的,只是一点小伤口,你第一次来我家吃饭,不亲自给你做一顿怎么行呢?”侯千鸟把小百合推出厨房,“你先坐着看一会电视,饭一会儿就好。”

小百合听话地看电视去了,侯千鸟看着被她包扎得滴水不漏的手指叹了一口气,只能以美味的饭菜来回报小百合对他的关心了。

“乒乒乓乓”的声音重新又在厨房中响起,小百合趴在门上听了好一会儿,没有听到千鸟哥哥喊疼或者又不小心切到手的声音,这才放下心接着收拾屋子去了。

过了一段时间,厨房里响起侯千鸟的呼叫声,“小百合,吃饭啦!”

“来啦!”小百合甜甜地应着。

“你把米饭端过去就可以了,菜放久了盘子有点烫,我来端。”

“恩!”小百合端起两碗米饭健步如飞,看起来是真的饿了。

侯千鸟端着菜出来的时候被吓了一跳,彪子嘴里的“狗窝”变成了五星级酒店的客房:地板被拖得干干净净,沙发上没有了乱扔的脏衣服,东一只西一只的鞋子被规规矩矩地放在鞋柜里,连墙角乱堆的鱼竿都被按照型号摆得整整齐齐,像是等待将军检阅的士兵。他又看了看卧室,被子被叠成了豆腐块,床单铺得看不出一点有被用过的痕迹,卫生间里的洗衣机正在洗他带有金属吊环的脏衣服,牙膏牙刷都朝着一个方向摆在杯子里,洗面奶洗发水沐浴露的鸭嘴口也朝着同样的地方……

“呀,小百合真是好贤惠呀,谁娶了你真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侯千鸟夸奖道。

小百合的脸红红的。

“快吃饭吧,尝尝我的手艺怎么样。”侯千鸟一边给小百合倒果汁一边说,今天他确实做了几个硬菜,红烧舌鳎鱼,西红柿炒鸡蛋,蒜煸登峰芥蓝,凉拌青苦瓜,还有一盆清炖冬瓜排骨汤,荤素搭配营养丰富四菜一汤。渭南人在招待第一次来家里的客人时,往往会做更多的菜,但是考虑到只有他们两个人吃不完,侯千鸟就做了删减版。

小百合夹起一块红烧鱼放入口中,闭着眼睛咀嚼着。侯千鸟刚来朝海的时候并不会做饭,也不想做饭,没有哪个男人喜欢窝在无聊的厨房里铛铛铛地切菜,他都是出去吃的。时间久了附近的餐馆都被侯千鸟吃腻了,他就琢磨着自己做饭。从每根手指都受过伤到现在闭着眼可以切出花来,从狼烟直冒火光冲天到现在熟练颠勺色香味俱全,侯千鸟觉得自己进步蛮大的。但这还是他第一次给别人做饭,他紧张地看着小百合,很想知道自己的手艺到底怎么样。

小百合又夹起一块炒鸡蛋,同样闭着眼咀嚼着,接着是芥蓝,苦瓜,最后是排骨汤。然后她放下筷子,双手伸出大拇指,眼睛睁得大大的,“82分!剩下的18分以666的形式给你!”

侯千鸟笑了,想着小姑娘夸奖人还挺有一套,“分数虚高啊,不会是感情分吧?”

小百合用大拇指和食指比出一道小缝,“大概有这么一点点感情分,”旋即她又补充道,“和我们店的大厨差不多。”

“那我失业了就去朝海大酒店做厨子吧,我和小百合关系这么好,工资可得多开一点。”

“没问题,报我的名字,工资直接翻一倍!”小百合拍拍胸口保证道。

“哈哈哈,快吃吧,菜都要凉了。”侯千鸟给她夹了几块肉。

电视机里午间新闻正在播放着,某种蝉在窗外鸣叫,小百合专心地吃着饭,不时有细小的鱼刺从她嘴里吐出,看起来她是个吃鱼小能手,偶尔她吃得太快噎着了,侯千鸟就把果汁举到她嘴边喂她喝下去,场面温馨恬静得像是在演韩剧。

一顿饭下来,小百合吃得饱饱的,桌子上的四菜一汤被搜刮得干干净净。倒是侯千鸟吃得不多,他反复回忆着刚在厨房中的那段臆想,觉得没什么胃口。

“千鸟哥哥有心事吗?感觉你吃得不多。”小百合细心地问道。

“没什么,自己做的饭早就不新奇了,甚至还有点吃腻了,所以胃口不是很好。”侯千鸟乱说道。

“那我回去跟酒店的厨师学学做饭吧,感觉我做出来的饭千鸟哥哥应该可以多吃点。”小百合满脸认真。

“不用不用,做饭多危险呀,又是刀又是油又是火的,伤着你了多不好。”

“不会伤到的,我很细心的。”看来小百合是执意要做饭了。

“好吧好吧,那我去洗碗了,你在这看一会电视。”侯千鸟起身收拾碗筷,却被小百合拦住了。

“千鸟哥哥的手都受伤了,怎么还不爱惜!”小百合把他拉到一边坐下。然后她把碗筷收拾到厨房,侯千鸟听到洗碗的声音。

无事可做的侯千鸟坐在沙发上,抽小百合给他带的那盒雪茄,一根烟的工夫,小百合已经收拾好了。她在围裙上擦擦手然后取下围裙,很有贤妻良母的感觉。她把围裙挂在挂钩上,“千鸟哥哥你先休息吧,我回酒店去了。”

侯千鸟起身准备送她,小百合拦住了他,“我给酒店打了电话,赵叔已经在等我了。”

“那我就把你送到车上吧。”侯千鸟还是起来了。

两人穿过弄巷,朝海酒店的商务车就停在巷口,赵叔从车窗里边探出头挤眉弄眼,侯千鸟懒得理他。他把小百合送上车,把她的小手提包递给她,然后又关上车门。想了想他又勾回头对赵叔说:“赵叔,天热别在车上抽烟了,还有开慢点别着急。”

赵叔用一种“太君俺明白了”的气势点点头,还给侯千鸟敬了个礼。车开走了,侯千鸟站在巷口不停地挥手,因为他看见小百合一直在车厢内透过后窗看他。直到车拐过路口,侯千鸟才停下手臂。

天热大街上本来就没几个人,只有一些没瞌睡的老头儿老太儿坐在树荫下乘凉,他们看着侯千鸟小声地议论着。侯千鸟往嘴里扔了一根烟,抬头看看天,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惹了个大麻烦。

[1]褪黑素:褪黑素被熟知的功能主要是可以改善睡眠质量,能缩短睡前觉醒时间和入睡时间,改善睡眠质量,睡眠中觉醒次数明显减少,浅睡阶段短,深睡阶段延长,次日早晨唤醒阈值下降,有较强的调整时差功能。

[2]高希霸:创立于1966年的古巴雪茄品牌,是最流行的雪茄品牌之一。

[3]宽体舌鳎:比目鱼的一类,中国沿海均产,是一种典型的地方性鱼类。因为此类鱼种自身繁殖能力非常弱,所以比较稀少贵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