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文献回顾与评论

学界和实践领域对农村教育的关注,主要集中于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的问题。对农村学生的关注,也通常局限于质量和公平的框架之内,如学生的学业成绩、课业负担;对具体的农村社会亚群体的关注,局限于对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教育机会获得、教育质量公平以及心理情感发展等相关问题的研究,但对农村学生价值观生成方面的关注较少。教育的重要功能一方面是知识传授,另一方面则是价值养成,对学生价值养成关注的缺失是当前教育研究的遗憾。当前的乡土社会已经不是传统时期的相对稳定了,而是在快速地拥抱现代文明。乡土社会的传统价值规范逐渐退缩甚至消失,传统的价值教化体系已然崩塌。教育作为乡土社会个体(学生)实现社会流动的传统的、最重要的渠道,其在农村学生实现社会流动(由农村流向城市)和阶层上移(由底层向更高层级位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它与其他现代文明输出渠道一同建构着农村学生的离农价值取向。在此建构过程中,农村学生逐渐生成了外群认同和内群逃避,这种群际认同的建构过程普遍存在于农村学生之中。因此,笔者在进行本书的文献整理工作时,着重对传统乡土社会的特征及其现代变迁进行了必要的梳理;对城镇化背景下乡土个体的向城性流动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思考;对教育之于个体社会流动的关系进行了必要的考察;对社会认同的相关理论进行了必要的总结。

(一)乡土社会及其变迁

正如费孝通在其极负盛名的著作中所判断的那样,传统的中国社会从基层上看是一个乡土社会。[18]乡土社会的诸多特征生发于人们赖以生活的脚下的土地,而当人们的生活不再直接依赖土地时,乡土社会的特征也开始变得不再鲜明起来。传统的乡土社会是封闭而又相对稳定的,正因为如此,乡土也表现出熟人社会和平面化交往的特征。但当乡土社会逐渐开放去拥抱外部市场时,这一稳定的结构逐渐被打破了,传统的乡土特征也在市场化的冲击下开始退缩。中国的乡土社会正在经历这种全方位的变化,包括基于血缘的宗族制度的逐渐松动甚至瓦解,基于传统乡村精英治理的村治结构的变迁,以及基于地缘的事务交涉方式的转变等。现代化在乡土社会的拓殖除解构了传统乡土文化之外,也覆灭了一个个延续百年甚至千年的传统村落。随着现代文明的持续浸入和新技术的不断采用,当前的中国大地正在持续上演乡村和农民的终结[19]戏码。

1.传统乡土社会

一个社会是否具有乡土性同这个社会的主要生产过程与土地的紧密程度直接相关。我国具有悠久的农耕文明历史,依赖在相对固定土地上的春种秋收以及基于此固定关系逐渐生成的血缘和地缘关系,中国社会逐渐形成了绵续千年的乡土文明。传统的乡土社会是聚村而居的,其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土地的稀缺性和不可移动性。费孝通对乡土社会的村落特征成因给出了简明但经典的解释:土地耕作的方便性需要,水利合作的需要,安全的需要,以及土地继承的需要。[20]也正因为此,乡土村落形成了相对稳定又封闭的人际圈和文化圈,这个圈子通常会以村庄为边界,超出村庄边界的交际成了村庄事务,而在村庄边界之内,则形成了一整套规范化的仪式以维持村庄生活和生产的正常运转。在传统中国的乡土社会,村庄内部的运转是以血缘为核心进行的。笔者从村庄的家庭及宗族、人际交往、生产关系、村治模式以及与外部世界的联系等方面对传统乡土社会的特征进行一些必要的梳理。

如许烺光先生所总结的,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个体是生活在祖荫之下的,个体蒙受着祖先的恩泽,同时,其一举一动也代表祖上和整个家族的荣辱和脸面。[21]即是说,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乡土个体的身份被谱系化了。其作为宗谱谱系中的连接性构成,一头联结着已经故去的祖先和尚健在的长辈,另一头则联结着已经出生的子女和一辈辈的后代。个体首先应该为族谱的延续,即血缘的延续考虑,然后在承受祖上恩泽的同时将之发扬,光耀门楣。因此,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家庭及宗族是首要地位的,这种基于血缘关系发展而来的组织形式是乡土社会发展的基石。为了维持宗族血脉的延续和荣耀而衍生出了一整套的礼俗体制,包括为了宗族的繁衍而在婚姻、生育、抚养等一系列活动上的相关礼制,如父母做媒的婚姻、重男轻女的观念、长子如父等;也对家庭中的妇女有诸多限制性规定,如三纲五常的遵守、贞洁观念的渗透等。除此之外,宗族的荣耀或脸面被放在重要位置,不管这个宗族如何枝繁叶茂,最终都要统一于宗族之中,强化宗族认同。如宗祠的修建、族谱的誊写,这些活动都意在强化特定宗族的认同情感,同时也增强了宗族在村庄中的威望和势力。在传统村庄,通常都是由一个主要的宗族在村落中占据统治地位,外来的小姓人家不论在田地占有,还是威望等方面均不能与之相匹敌。在村庄重要事务的决定中,外来小姓通常被边缘化。杨懋春先生有关山东台头村的研究详细地记录了一个典型的中国华北传统村庄中的各种情况,没有例外的是,在此研究中家庭和宗族被置于核心位置,村庄中乡民的生产和生活以家庭为单位延展,家庭作为初级群体的功能在传统乡土社会被无限放大了。[22]同样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探究了南方地区的传统村庄,也确认了家庭和宗族在传统中国村庄中地位的至关重要性。[23]

以家庭和宗族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村庄生活规约着生活于其间的乡民的人际圈和交往范式。在传统的中国村庄,村民大都是生于斯、长于斯后又死于斯的,这一方土地上的人很少走出这片乡土。在一个缺少流动的相对稳定的社会,个体的人际圈通常是固定的,甚至是先于个体而存在的。个体在出生并成长的过程中,只要按照合乎规范的方式去践行这些已经预设好的人际关系即可。因此,传统的村庄是一个如费孝通所言的熟人社会。因为是熟人社会,彼此之间的信任便显得十分重要,这种信任不仅关乎个体的信誉,更关乎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宗族的信誉,诚信被看作个体必须具有的品质。一个不诚信的人会被乡民唾弃,而其也会因让家族蒙羞而被族内成员厌弃,因此,在缺少文字的传统乡土社会,熟人之间的信任比契约更广泛地被采用,契约的订立通常只是出现在不相熟的人之间,或者特别重要的事情之上,如地契、房契、大额财产的借出等。日常的生产、生活中的约定通常是不诉诸文字的,个体以自己及家庭甚至家族的信誉作为担保;相反,在相熟的人之间订立契约被认为是不尊重对方的表现,因为这会让对方感觉自己的人品和家族的信誉不受重视甚至受到了侮辱。熟人社会的重要特点是村庄生活的平面化,个体均处于严密的熟人监视之下。在这样一个社会,传统礼俗的规约作用具有极大威慑性。作为一种维护传统秩序发展的村庄集体意识,违背这种集体意识要付出惨重的信誉代价甚至是实物代价。信誉的损失被认为是极其重大的事件,因为个体或家庭和宗族的信誉一旦受损,在很长时间内难以得到完全修复。而信誉损失会牵连整个家庭甚至宗族的其他成员,他们也会被认为是信誉不高的人,或者至少是存在潜在的信誉危机的人,从而在村庄的生活和生产交往中受到抵制。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传统村庄中的人际交往是以宗族为核心的,宗族中的不同家庭组成相对紧密的交际圈,与外族家庭的交往很少进入实际的生活和生产等核心层面。

乡土居民对土地的依赖是乡土社会稳定和延续的标志,围绕土地展开生产和生活是乡土社会的重要特征。在乡土社会,乡土个体大都是以土地为生的,都从事着同样的工作。这种稳定的延续性使祖辈的经验完全适用于乡土社会下一代的身上。这是一个前喻文化主导的典型,因为面临相同的时空环境,祖辈经验在后辈生活中的有效指导性使经验丰富的老人成为家中理所当然的权威,也由于社会的稳定性,各代之间的代沟问题并不十分严重。[24]乡土社会的经济生产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乡民在土地上生产的粮食、蔬菜和其他作物很少被拿去交易,绝大部分用来自己消费。从劳动分工的角度看,传统的乡土社会处于一个劳动分工程度十分低级的阶段,乡民几乎从事着一样的工作,个体在工作中的可替代性非常高。根据涂尔干的分析,即乡土社会是一个传统的机械团结的社会,它是以高度的集体意识和低度的社会分工为前提的。人们的生活和生产具有高度的同质性,生活于同一地区的人从事着大致相同的工作,个体之间缺乏分工与合作,小农经济的劳动生产率相对低下。[25]这种“以农为本”的传统小农模式有效地抑制了商业的兴起,也抑制了社会分工向更高程度发展。在传统乡土村庄,拥有田地的多寡和肥沃程度是一个家庭或一个家族兴旺与否的象征,也是这个家庭或家族在村庄中地位的最直观体现。当然,在一个文化权威稀缺的封闭空间,占有一定的文化资本也会为个体和家庭甚至家族带来一定的声望和地位,这种声望和地位的获得来自乡土社会文化权威的稀缺性以及乡土居民对文化占有者在乡土社会中发挥作用的充分肯定。所以,在传统的乡土村庄,不占有土地或不进行农村生产而能够获得足够尊重的,只有类似于文化权威一类的人,如村庄中的落第秀才或其他一些文化资本的占有者。他们通常不直接参与农业生产,但他们通过为乡土居民提供文化服务和指导的方式获得了乡土居民的尊重。当然,随着人地关系的日渐紧张,以及生产方式的滞后性发展,传统乡土社会普遍存在生产的内卷化[26]和过密化[27]现象。人们对自己耕种的土地付诸了全部的力气和情感以谋求在有限的土地上生产出尽可能多的粮食,但大量的人口投入并未带来产出的成倍增长,而是使农业生产的边际产出逐渐降低。在此背景下,乡土居民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减弱。依照托尼先生的说法,即农村人口的境况就像一个人长久地站在齐脖深的河水中,只要涌来一阵细浪,这个人就会陷入灭顶之灾。[28]

在现代政权的触角尚未深入基层乡土社会之前,乡土村庄的治理责任通常由乡绅和村庄中较大宗族的首领来承担。民国以前,国家对基层的直接统治只延伸到县一级,即便是在县衙里,通常也只有县长等极少数受到国家的直接委派并获得国家提供的俸禄,大部分在县衙当差的工作人员,如师爷、衙役等均为编外人员,由县衙自行委任,其俸禄也是从辖区内财政收入中拨付。在村庄的治理方面,村庄运行自己的一套逻辑,村庄治理阶层的产生来自村中宗族势力及个人威望,他们是传统村庄中的精英阶层,如宗族长老、乡绅、文化精英等。他们负责维持乡土社会的日常运转和重大祭祀活动,同时也充当国家和基层连接的中间人。国家(县级政治机构)利用他们实现有效的乡村治理,同时也依托他们收取赋税和调动劳动力等,乡村精英也通过在乡村地区完成这些任务来获得国家对其乡村治理权力的认可。而乡土居民也乐于让这些乡村精英担当村庄的治理者,因为他们为乡村提供了事实上的保护型经纪[29],来自村庄名望之族的长者和乡绅作为治理者可以避免乡村居民直面国家治理,在国家治理和乡民意求之间,这些传统的乡村精英充分发挥了缓冲作用。在以长老统治为特征的传统精英的内部治理中,“礼治”和“无讼”是重要的两个方面。礼是乡土居民所普遍认可的规范,是一种村庄或者乡土居民的集体意识。礼并非依靠外在权力推行,而是在教化中养成了乡土个体的敬畏、主动服膺之情。[30]这种集体意识便构成了村庄中个体的行为规范。在熟人社会的乡土村落,任何个体均处于严密的熟人监视之中,任何越轨行为(超出行为规范的行为)都可能带来沉重的代价,这种代价的沉重性往往来自乡土居民的集体道德审判。这种道德审判的厉害之处在于能让越轨者在该社区的威信和地位下滑至底点,甚至会牵扯整个家庭乃至家族的威望,这导致很多越轨者在乡土社会无法继续生活。礼治的结果并非无讼,而是传统乡土居民对讼有着天然的抵触情绪,讼被认为是拨弄是非,礼治能解决的事情绝不走诉讼程序;讼被认为是不正经人的勾当,乡土社会的正经人家是绝不能沾染的。[31]

保持传统乡土社会特色的村庄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圈子,村庄与外部世界的联系通常很少。施坚雅通过对成都平原传统乡土村落的考察发现,中国的乡土村落在空间上与外部世界的联络遵循一定的规律。他提出中国基层社会的单位不应以村庄为界限,而是应该以集镇为中心形成“基层市场共同体”,这构成了村民生活的一个完整社会单元。[32]他认为,中国的地域文化通常产生两环结构:由6个村庄组成的内环和由12个村庄组成的外环,村庄与市镇的比例为18∶1。[33]按照施坚雅的观点,村庄与外部世界的联系主要是在基层市场共同体中完成的,超出这个共同体,不论是村庄集体的还是村庄中乡民个体的联系都很少发生。外部世界的信息也难以通过权威的渠道传入乡土社会,所以在乡土社会,有关外部世界的信息大都是无法考证其真实性的、缺乏权威验证的小道消息。村民个体极少走出乡土来自两个方面的规约。一是乡土社会的集体意识。在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走出乡土通常意味着个体被家乡抛弃,人们通常用背井离乡等特别负面的词语来形容一个人走出乡土的情况。在这种集体意识的规约下,除非特殊情况,乡土个体很少主动离开家乡去外面世界。二是乡土个体缺乏离开家乡的渠道和能力。在一个分工程度很低的社会,外部社会所能提供的就业机会相对很少,具体工作的可替代性也非常高,乡土个体习得的务农本事在自己家乡之外通常无用武之地。再者,被乡土社会普遍认可的离农者,大都是通过教育取得功名者,他们为家庭和宗族获得了无上的荣耀,乡土居民认可和羡慕他们的这些荣耀。但在传统乡土社会,识文断字本就是一件奢侈的事。一方面因为文化在乡土社会的稀缺性和高垄断性,不是任何一个家庭都可以让自己的子女去读书的,只有殷实的家庭才有这个能力;另一方面因为乡土社会的劳作,家庭劳动力是一个家庭最大的财富,一般人家无多余的劳动力让其在读书上“浪费”光阴。乡土社会安土重迁的另一个特征表现为离开乡土的个体要实现“衣锦还乡”,并在老来时要“落叶归根”。不能衣锦还乡者通常不能获得乡土居民的尊重,而如果老来不落叶归根,则会受到乡土居民的强烈谴责。最常见的说辞是不能落叶归根的个体,其去世后也进不了宗族的坟茔,会成为飘荡在外的孤魂野鬼。这种乡村集体意识的道德规约维持着乡土社会个体与外部世界联系的正常循环,也使乡土个体走出乡土成为一件急需能力和勇气的事。

2.乡土社会变迁

进入近现代以来,西学东渐的思潮逐渐对传统的乡土村庄产生实质性影响。作为一种舶来品的西学思想和西学方式在最初进入乡土社会时经历了乡土社会传统文化的激烈抵制,但在国家政权“逾矩”而进入长久以来为乡土传统精英自治的乡土村落并站稳脚跟后,博弈双方的力量对比逐渐向对乡土传统文化不利的方向倾斜。从晚清多少有些被动的洋务运动开始,在经历了封建政权的倒台及现代国民政府的成立到新中国成立后的多次政治运动,乡土社会原本自成体系的礼治秩序被逐步解构。至当前,现代文明对乡土社会的拓殖在全方位无死角地进行着。传统乡土社会中的家庭与宗族、人际交往、生产关系、村治模式以及与外部世界的联系均发生转变,表现出与传统乡土社会截然不同的一些特征,有学者称之为后乡土社会特征。[34]有关乡土社会新问题的研究是社会学领域的一个持续热点,笔者这里不打算就他们的研究进行精细的梳理,仅就乡土社会的一些总体性变化进行简单的总结。

乡土社会基于血缘的宗族结构的解体有两个明显的例证:一是宗族祠堂的大量消失或兴旺不再;二是核心家庭大量出现。宗族祠堂消失的直接原因可上溯至19世纪末期到20世纪前半叶现代学堂进入乡土社会时期的“毁庙兴学”运动[35]。彼时承载乡土记忆和宗族荣耀的庙宇、祠堂被以强制性手段用作新式学堂的开办地,但作为国家统治力量在乡土社会的延伸,新式学堂在国家力量的支持下最终进入了乡土社会并深深嵌入其中,而作为宗族记忆和荣耀象征的祠堂则成为牺牲对象。这种对神堂记忆的抹杀在民国时期,以及新中国成立后均普遍存在,在经历多轮冲击后,作为传统乡土社会血缘统治象征的宗族祠堂最终在当前幻化为模糊的神堂记忆。[36]这种民间记忆随着年青一代对现代性文明的倾慕和接受而日渐消散。核心家庭的大量出现可视为传统乡土社会中宗族体系走向没落的必然结果。在传统乡土社会,扩展家庭是主要构成模式。家庭中四世同堂被认为是家族兴旺的重要标志,也是每个家庭所希冀的构成模式。任何对家族团结有威胁的活动都被尽可能禁止,包括分家。但随着乡土社会对外部市场参与程度的加深,乡土社会逐渐进入后喻文化时期,父辈的经验不再能够应对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而年青一代对这种变化的应对能力正在增长。在此背景下,父辈在家中的权威开始产生动摇,家庭中的权力结构随着年青一代的经验增长而发生变化,青年夫妇在家中的地位明显增长了。在很多时候,青年夫妇并不愿意承担传统扩展家庭的责任,他们通常觉得承担扩展家庭的责任一方面让其对家庭的贡献被变相隐匿了;另一方面,他们也觉得以自己的能力可以让自己的小家庭过上更好的生活。这种权力意识的觉醒让其对传统的扩展家庭模式心生不满。如果父辈家长看到了这种变化而让青年夫妇获得掌握家庭的权力,则扩展家庭尚能基本维持,但很多父辈家长并不愿意将自己的传统权力下放给子女,因此矛盾便产生了。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年青一代对现代文明的接受也改变了他们的价值观念,他们开始越来越注重自己的隐私,他们渴望能获得更多的私人空间,但大家庭的结构阻碍了他们对私人空间的遐想。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分家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向。核心家庭的大量出现一方面满足了青年夫妇主宰自己生活的愿望,另一方面也满足了他们对更多私人空间的欲求。[37]

随着乡土社会开放性的逐步扩大,乡土社会虽然延续着其熟人社会的重要特性,但显然其内涵正发生着深刻变革,这种变革对乡土个体的人际互动方式产生重要影响,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熟人社会严密的道德监控机制的威力日渐减弱,这源自传统乡土社会中集体意识规约作用的式微。村庄集体意识的权威地位面临挑战,背离村庄集体意识的行为不再是不可忍受的;越轨者也通常不会面临如传统乡土社会一般严厉的人身惩罚或道德审判,个体的越轨行为与其在村庄中地位的强关系正逐渐减弱。二是乡土个体的人际互动往往走出村庄边界,非熟人交际成为主流,这是一个村庄中初级关系退却和次级关系发展的过程。这种变革客观上降低了乡土个体人际交往的社会代价,不诚信的行为不再受到严厉的道德惩罚,次级关系的发展则助长了这种越轨行为的出现。于是出现的现实情况是,乡土社会不再如传统时期安全了,因为其开放性刺激了乡土个体向外延展的次级关系的发展,传统的熟人社交和熟人社区的监控机制的力度走向微弱。

在生产方面,与外部世界高度分工的情况相比,传统乡土社会中生产的低分工性、过密化和内卷化过时又缺乏效率。乡土居民充分认识到与农业生产相比,有着高度分工模式的城市社会更具有生产效率,其生产投入的边际收益也更高。乡土社会的年青一代对农业生产失去兴趣的原因在于他们不再用父辈的方式去计算农业生产的重要性。父辈对农业生产的看重一方面源自土地给予其生活物资的情感,另一方面则源自对熟悉的生产方式的依赖和对新的生产方式的畏惧。在父辈们看来,除了依赖可以充分信任的给予自己生活物资的土地外,外面世界的不确定性让其感到无所适从。他们对土地产出的计算同时放置了情感和安全考虑,因而在他们看来,尽管依靠土地不能获得更多的生活物资,但可以安心并平安地度过日子。年青一代则采取完全不同的计算方式,他们会将土地的产出简单地折算成一般等价物来和其他工作的产出进行比较。在他们看来,土地的产出是极其低效的,因为每亩土地的年产出折合成一般等价物之后远不及其他工作的收益高。这构成了他们不愿从事农业生产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则来自他们在这片土地上的阅历,他们之所以不懂得土地对于家庭的重要性,原因在于他们不曾经历过仅仅依靠土地的年份土地所给予人们的生命保障功能。凡是经历过饥饿的乡土居民都知道土地的重要性,同时也对土地充满了情感,但没有经历过的人则对此一无所知,并且将土地看得一文不值。因此,在父辈逐渐老去之后,当前乡土村庄的田地便逐渐荒芜起来,年轻人通常都选择外出务工。因为对他们而言,外出务工是一种投入产出比更高的方式。年迈的父辈留守农村成为当前乡土村落的普遍现象,而同时,父辈还尽量在田地间春种秋收。虽然机械化的引进能提高生产效率,但小农经营田产的小块分割现状和相对较高的机械化生产成本仍然让父辈中的很多人望而却步,他们宁可采用传统的生产方式,因为在这样的生产中,他们不计入自己的劳动力成本,粮食的产量被看作纯产出。

在村庄治理方面,传统乡土社会的长老统治也已失去其存在的基础,这源自国家意志在基层乡土社会的延展。黄仁宇曾敏锐地指出,从清末以降,现代国家政权的触角开始逐渐向县以下延伸,在此过程中,蒋介石和国民党建立起来一个高层机构,改造了传统的政治架构和类型,而毛泽东和共产党则建立起来一个底层机构,改造了传统的乡绅对乡村的控制。[38]这种延伸改变了传统村落的治理结构,村落中的治理权由传统精英让位于国家所培植的代理人;传统的基层治理结构遭到破坏,新的代表国家意志的治理结构建立起来。传统精英的退位让乡土社会失去了连接国家与乡村的中间人,也失去了这种中间人带来的保护型经纪,基层乡民开始直面国家的统治了。但由于这种新型的治理结构代表了国家意志,其对乡土居民的保护相比传统治理结构要弱化许多。杜赞奇将传统的村庄治理视为保护型经纪,其在国家意志和乡民意愿之间发挥缓冲作用,避免国家意志对乡民的直接伤害。而将国家政权在乡土社会延伸后的治理结构视为营利型经纪,其对乡民而言通常是掠夺性的。[39]他利用“国家政权建设”与“权力的文化网络(culture nexus of power)”[40]两个概念分析认为,国家政权在乡土社会的延伸带来了国家政权的内卷化,使乡土社会中的非正式团体代替过去的乡级政权组织,成为一种不可控的力量。[41]而随着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政权对乡土社会控制能力的进一步加强,传统的乡土精英统治模式彻底瓦解。当前,村干部在乡村普遍已缺乏道德权威,其权力与权威出现分离,“富人村干部”和“村干部谋富”的现象越来越普遍。[42]甚至在广大的乡村地区普遍出现了“混混”治理的现象,“混混”以其暴力手段快速“摆平麻烦”的处理方式高效、彻底,在纠纷日渐多样化、复杂化的今天为村民解决纠纷提供了一条可供选择的途径,并逐渐成为当前乡土社会的头面人物和新的精英阶层。[43]

在村庄与外部世界的联系方面,有两个因素特别值得注意。一是国家政策的动向。国家政权在乡土社会的延伸打破了乡土社会原有的封闭性,迫使乡土社会与外部世界产生直接的联系,但这显然还不够。当国家政策将乡土居民不再固定在土地上时,政策的威力才爆发性地表露出来。当然,这一政策实效的产生离不开生产关系的进步和区域生产关系的比较。当人口增加到一定程度,土地的边际收益无限降低时,乡土社会便产生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这部分人口的就业成为一个重要问题;而在与外部世界的联系中人们发现,城市社会存在大量的工作机会,这种工作机会较在农村种地能带来更多的边际收益时,农民进城寻求工作机会便成为一种必然了。从20世纪80年代肇始的农民工进城务工现象使原本相对封闭的城乡二元社会有了越来越密切的联系。第一代进城务工的农民只是将城市社会看作一个获取收入的劳动市场,在这个市场中工作以获得收入是他们进城的几乎唯一目的。但这种情况很快发生了改变,紧跟其后的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情感则复杂得多,他们除追求经济收入外,还渴望享受现代性的各种利好,也渴望能够在城市社会成家立业。由此,便引发了城市社会有关农民工治理问题的政策转向,也开启了学界有关新旧两代农民工需求差异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边缘化问题的研究课题。[44]二是新兴技术在乡土社会的渗透。这种渗透最初以国家意志的传达为目的。新中国成立之后,新的通信手段(广播)被引入乡土社会用以进行国家的意识形态和重大新闻告示宣传。在80年代中后期,电视在乡土社会的普及更加拉近了乡土居民与外部世界的距离;由黑白电视到彩色电视的普及,再到电话、计算机、网络等在乡土社会的推广,乡土居民对外部世界的了解开始变得更为全面和即时。而交通的改善(道路修筑、铁路提速等)为乡民了解和参与外部世界事务提供了通勤上的便利。当前的乡土村庄和外部世界已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这不仅包括乡土个体普遍性地往来于乡土和外部世界之间,更包括乡土生活方式和外部世界的加速靠近。当然,这一切的变化离不开乡土社会离农个体的集体的无意识的努力,其中包括曾经的和现在的农村学生。

(二)城镇化推进与乡土个体离农

当两个不同的世界彼此有了接触和比较后,生活于这两个世界的人才能相对客观真实地对彼此所在的世界做出评判,并最终决定是否迈出试探性的步子进入另一个世界。在长期的城乡二元政策和限制农村地区人口流动政策的规约下,我国的城乡是事实上的两个世界,一个紧紧依附在土地上,一个则走在工业化的路途上,很少产生交集和共鸣。但当这些限制性的政策有所松动时,城乡之间的联系和比较便真实而又汹涌澎湃地出现了。在城乡交流恢复后,现代性文明以更加迅速的势头进入乡土社会并深刻又全方位地改变着乡土社会的传统结构。其中,乡土个体离开农村进入城市,不论是早期的单纯谋求经济收入,还是新生代的追求和享受现代的生活方式,甚至在城市中安家立命,都是城镇化在乡土社会推进的客观结果。

1.何为离农与为何离农

从社会生产发展的一般规律看,人类的生产会经历农业生产为主时期到工业生产为主时期,再进一步发展到工业和服务业双为主时期。农业生产为主时期向工业生产为主时期转变的过程,正是一个社会逐步实现工业化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农业生产的机械化程度大幅提升,农业生产需要的人口数量大幅减少,从而有大量剩余的原有农业从业人口出现,农村人口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和向城性流动成为普遍现象。这是欧美等发达国家经历的普遍过程,在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正在发生。但后发国家与先发国家的社会生产发展的不同是后发国家在追赶的过程中往往面临时空压缩发展[45]的问题,即后发国家要用更短的时间去复制或追赶先发国家的发展,其难题是可能同时要面临先发国家历时性地经历过的发展阶段和每一发展阶段的问题。因此,后发国家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的压缩发展难题在于既要面对先发国家过去的问题,也要面对先发国家当前的问题。回到发展阶段的问题,既然农村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向城性流动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必然阶段,那么离农本身就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但问题在于,这里的“农”的内涵是什么,不同内涵“农”的离开,有不同的动因和方式。

一般理解,“农”的含义包含三个方面——农业、农村、农民,即我们通常所言的“三农”。这是一个从事行业、居住区域与主体职业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对“农”的内涵的不同侧重影响对离农问题的价值判断。首先,农业的“农”是指一种行业的总称,在当前行业的发展中属于第一产业。与其对应的为非农产业,即工业和服务业。一般的规律是,在生产力落后并且发展缓慢的农业社会,国民经济的主要贡献来自农业。农业是第一产业,随着社会工业和科技的发展,第一产业所占的比例会逐渐缩小,并最终被第二和第三产业超越。因此,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逐渐降低是社会发展的客观结果,这种走低并不是农业的萎缩造成的,而是由于工业、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和农业生产率的提升。在此过程中,农业的总产值依然会保持相对稳定增长,但其已经不再需要大量的农业从业人口进行过密化的操作了,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是大势所趋。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讲,大量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也即是说,从农业意义上讲,离农指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其次,农村的“农”更多的是地理和行政区划上的概念,其是相对于城市和城镇而言的,指进行农业生产的地方和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聚居的地方。如果以城市(镇)为中心来看,农村通常是地处圆心之外的相对偏远地区。从经济发展的相对性来看,农村是一定区域内经济发展滞后的地方,而从社会分工程度的角度来说,农村社会是一个社会分工相对较为初级的阶段,这里的生产大都依靠脚下土地,这里的人们从事着高度同质化的工作。因此,作为农村的“农”,其内涵是指地理上的相对偏远性、经济上的相对滞后性和社会分工上的相对低层次性。从农村意义上讲,离农是指从地理上的农村走向地理上的城市(镇)、从边缘到中心位移的过程,从经济落后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移动的过程,也是从低层级社会分工向高层级社会分工迈进的过程。最后,农民的“农”本意指农业生产的从业者,并不含有身份意义。但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由于农业较之工商业的发展滞后性、农村较之城镇地区的相对偏远性和经济落后性,在以城市为导向的现代文明成为一种主流价值观的背景下,农民这一职业被赋予了污名化的身份标签。由于缺乏主导权和话语权,农民无法为自身的被污名化喊冤叫屈,这种污名化被无限扩大并最终形成了全社会的刻板印象。如果仅仅从农民的本意出发,农民是相对于非农业职业人员而言的,仅仅是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同造成的职业差异。但在被社会性地污名化之后,农民则成为符号化的存在,他们被认为存在诸多不为主流价值所认同的缺点,他们被看成这个社会的最底层群体。因此,在农民意义上的离农,不仅仅是指由农业生产的从业者转向非农产业的从业者,更可以理解为个体的去污名化的努力过程,也是个体努力实现阶层升迁的过程。

依照上面的分析,笔者认为离农可以有三个层面的理解。一是离开农村社区,这是空间和时间层面的离农。所谓空间离农,是从地处偏远的农村地区进入区域政治或经济中心的、现代文明发达的城市社区,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空间位移型离农。而每一个从乡村走入城市的移民,不仅仅是空间的移民,同时也是由落后走向发达、由封闭走向开放。从社会发展的一般进程来看,他同时也是时间的移民,他从“过去”走入了“现代”[46],可以简单理解为时间压缩型离农。个体在空间层面和时间层面的离农是相伴发生的,在离开农村社区进入城市社会的空间位移中,个体也跨越了时间的序列,进入更为现代化的社会。因此,这类个体的离农是传统意义上最容易被我们理解的,也是最普遍的一种现象,笔者将之称为时空型离农。二是生活方式和价值偏好的离农。随着农村社区市场化的日渐深入,现代文明不仅在物质层面逐渐控制了乡土社会,更在生活方式和乡土居民的价值偏好上获得完胜。现代文明所倡导的生活方式也逐渐或快速地被乡土居民接受和模仿,对城市社会生活方式表现出的兴趣是乡土个体价值偏好转变的重要内容。乡土居民在价值标准上选择现代文明的同时,也意味着其对传统乡土文明的逐渐摒弃,在此价值偏好的驱动下,个体获得了离开乡土社会的心理动力。但个体在现实中不一定会真正离开乡土社会,而只是在生活方式上表现出对城市文明的欣赏和模仿,在价值选择上表现出对城市文明的偏好,个体在此过程中获得了离开农村的原初动力,但至于最终能不能离开乡土社会而在更大程度上拥抱现代文明,并无定论。三是身份认同的离农。此种情况更多地在已经离开农村或者曾经有过离开农村经历的人身上表现出来,他们有在城市社会生活的经验,也对城市文明表现出一定的价值偏好,但由于个人“长长的历史背影”[47],以及经济社会地位(主要表现为户籍制度的限制、劳动力市场分割等)的限制,其在自我的身份定位方面表现出一定的多元性或者矛盾性。这一特征在新生代农民工身上有一定的反映,他们更倾向于在城市社会安家立业,但囿于各种限制而处于一种较为尴尬的位置。[48]具有这种身份认同纠结的群体,还包括数量庞大的流动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他们从小便生活在城市社会(有些甚至出生并一直成长于城市社会),他们对城市环境是熟悉的。相反,那个在户籍上显示为其户口所在地的农村,在他们的眼中和价值认同中却是一个陌生的、遥远的存在。但恰恰由于这一户籍上的限制,流动儿童在城市社会受到与城市儿童很不一样的待遇,他们对自己的身份认同也往往处于摇摆的不确定状态。[49]这一身份状态同时影响其在学校、社交发展等方面的选择余地,流动儿童更多地只能选择进入处于城市学校质量金字塔底端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就读。在此类学校中,流动儿童的社会性发展(知识学习、人际交往等)往往受到诸多限制[50],同时,由于低劣的教育质量、失范的学校管理,以及狭窄的升学通道(异地高考限制、高校报考的选择限制等),农民工子弟学校通常弥漫着威利斯所称的“小子”文化的气息,逃学、打架斗殴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因此,流动儿童很少能通过教育实现向上的阶层流动的愿望,底层阶级的再生产在此场域日复一日地循环上演着。[51]

接下来,我们需要探讨一下这三种内涵的离农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即乡土个体为何离农的问题。从客观上讲,离农是社会生产关系演进的必然结果,生产关系的变革引发社会分工程度的不断加深,传统农业生产的低分工性生产方式必然逐渐萎缩并最终退出历史舞台。在此过程中,农村地区生产的逐渐现代化催生了大量富余劳动力,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成为客观趋势。因此,从客观角度讲,不论从“农”的哪种内涵上讲,离农都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客观的离农原因分析基于历史发展的趋势,解释了离农的客观过程和最终结果,但历史是由人构成的,是一点一滴逐渐积累的,人类行动的主观能动性特征使主观方面的离农原因有完全不同的意蕴。前文已经讲到,由于农村地区相对城市(镇)地区的地理和经济、社会及文化边缘性,农业生产边际收益的低下性,以及农民身份的污名化和底层性,离农成为乡土个体在时空上向更主流社会迈进、追求更高生产收益,以及摆脱污名化标签和底层生活的群体性努力过程。当这种群体性努力成为一种取向时,便形成了一种离农的集体意识。笔者会在后文详述这种离农集体意识的具体内涵。

2.城镇化背景下的乡土个体离农

按照发达国家的经验,以及我国正在经历的现实,在一个社会逐步迈向现代化的过程中,乡土社会人口的向城性位移必不可免,这也是实现城乡快速发展的动力来源,也是其必然结果。城镇化的主语即为农村,农村城镇化的前提是产业结构升级、人口的非农性就业,最终的结果是人的城镇化。当然,乡土居民的城镇化并不一定是离农,根据“农”的不同内涵,可以有非农性就业,但并不一定离开农村,如从事农村地区的中小商业活动,这也意味着这些人不再是严格意义上的农民,他们不再依靠土地的收入来生活;也有人离开农村到城市就业,但其可能并未脱离农民身份,他们游走在城乡之间,如农民工,到目前为止,他们的身份定位依然不够明确。他们的生活主要依靠其在城市社会的打工收入而非土地收入,但他们的户籍和家依然在农村,他们在农村拥有自己的田地,并且也在持续地耕种(当然主要是家庭其他成员在耕种)。因此,城镇化背景下的乡土个体离农是一个定位相对困难的问题。在农村地区的非农性就业,以及离开农村地区在城镇就业,宽泛地讲均属于离农,这里的农是指农业。但从严格意义上讲,笔者所定义的离农,是离开农村地区,实现非农就业,不再是农民身份的人。也即是说,其涵盖了“农”这一概念的三个方面,在这三个方面均实现了“离”。因此,从这一理解出发,在当前的乡土社会,符合这一定义的群体大约包含两类。一是数量庞大的农民工群体,他们虽然在政治层面依然未脱离农民身份,但他们事实上已经跟传统的农民有重大差别了。他们类似于城市社会底层的产业工人,但区别在于户口/家庭所在地和是否有自己的田地。二是通过传统渠道实现社会流动和阶层上移的人,主要为学生群体,当然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时,还有招工、参军等离农渠道。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2014年我国城镇人口占比54.77%,超过乡村人口比重。[52]乡村人口比例逐年缩小,一方面源自部分乡村地区的整体城镇化,原来的乡民转变为市民;另一方面则源自乡村人口的离农进城,尽管这一部分的比例未有精确统计,但从流动人口的庞大规模和高等教育扩招两个方面可以窥其一斑。据统计,2014年我国有流动人口2.53亿人,其中大部分是农民工,而高等教育在乡村地区招生规模的逐年增大也让大量农村家庭的子女进入城市求学并最终在城市工作,实现了阶层的上移和身份的转变。[53]依照发达国家的经验,在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发展达到一定程度后,这个国家的农村人口和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将大幅度减少。2011年,美国农业人口比例为2.4%,加拿大为2.8%。因此可以说,离农是一个过程,是后发国家在追赶性发展中实现现代化的必然步骤。城镇化与乡土化作为两个相对存在的形态,城镇化的扩张必然导致乡土化的萎缩,乡土人口的城镇化转移或转型是必然趋向。这其中,大部分乡土个体要脱离土地进行生产和生活。有被动脱离的,如消失的土地和工作,最终被迫“上楼”;也有主动脱离的,如谋求社会流动和阶层上移的农村学生群体,以及部分农民工群体等。

(三)教育与农村学生离农

教育作为社会各阶层群体尤其是底层群体实现社会流动和阶层位移,有效缓解社会阶层固化的传统的和最重要的渠道,一直受到社会各阶层的关注。有关教育在个体实现社会流动和阶层上移中如何发挥作用,以及发挥多大作用的探究和争鸣一直未有公论。可以肯定的是,教育对个体实现阶层上移的作用是积极的,但教育对于降低社会阶层的固化程度到底有多大的影响力则是矛盾的焦点。笔者无意探讨教育与阶层固化的关系,这也超出本书需要探讨的范畴,仅就教育与社会流动的关系以及当前我国教育的离农或为农价值取向问题进行简单梳理。

1.教育与社会流动

首先需要明确何为社会流动。在社会学研究领域,社会流动是一个非常核心的概念,当然它也是一个舶来的概念。社会流动的英文是social mobility,指人们的位置、地位的变化,即个体在社会关系的空间中从一个社会位置移动到另一个社会位置。而之所以会发生社会流动,是因为不同的社会位置所占有的资源是不同的,也即是说,社会是分层的。社会流动与社会分层是两个相互联结的概念。社会分层的英文是social stratification,是指社会成员、社会群体因社会资源占有不同而产生的层化或差异现象,尤其是指建立在法律、法规基础上的制度化的社会差异体系。[54]社会分层结构指社会存在一个相对固化的对个体和群体进行排序的结构秩序,这种排序通常是纵向的,如阶层高低的划分。这一结构秩序的内部评判会让不同阶层的个体或群体,尤其是较低阶层的个体或群体产生主动的流动意向。这里存在两个方面的情况:一方面,处于较低阶层尤其是底层的个体或群体,他们期望能够进入更高的阶层,获得更多的资源,具有实现阶层上移的内生愿望;而另一方面,处于较高阶层的个体或群体则希望继续占有这种优势地位,认为低层群体或个体的向上位移会蚕食他们所占有的资源,所以优势阶层普遍会抵制较低阶层的向上位移,同时他们也在通过努力使自己的阶层地位免于滑落,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实现更进一步的阶层上移。以上情况发生在相对稳定并且社会阶层结构固化程度相对较低的社会。而要不满足这两个条件,则社会的分层结构和社会流动均会表现出极度不稳定性。在一个王朝的更迭时期,社会的分层结构有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完全颠倒,比如新中国成立前后地主与农民阶层的地位变化。一般情况下,我们主要探究在相对稳定社会中的分层和流动问题,相对而言,这是一种较为常态的内容,并且更有规律可循。

在一个分层的社会中,个体或群体的社会流动是普遍现象。按照流动方向和主体的不同,可以将社会流动划分为两种常见的类别。一是方向性的社会流动,包括垂直性社会流动和水平性社会流动,前者是指个体或群体从某一社会分层位置中实现向上或向下的位移;后者则是指个体或群体在某一社会分层内部实现的平行性位移。二是主体性的社会流动,强调实现社会流动的主体的不同,包括“代内流动”和“代际流动”两种流动模式。前者强调个体一维的流动,指个体本身在生命周期内的社会位置变动;后者则主要考察个体的跨代流动现象,通常指父母与其子女的社会位置变化情况,主要探究两代人之间(通常指子代与父代之间)所处社会阶层的变化情况,并且还考察这种变化在多大程度上是由于父代的阶层位置所影响的。

有关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的理论探究大都发端于古典社会学的“冲突理论”和“功能理论”,因这两种理论的价值立场存在差异,所以从这两种理论出发的有关分层和流动的研究也存在根本性差异。冲突理论是批判导向的,它强调社会的不平等是由对资源占有的极大不平等造成的。由于社会个体和群体对资源占有量的重大差异从而形成了不同的阶层,各阶层之间总处于一种为了资源的占有和分配的内在矛盾而形成的相互对抗和冲突之中。但冲突理论内部也产生了分化,极端的冲突主义者如马克思及其追随者认为资本的不平等分配导致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这两种极端阶级(一种是占有大量财富的资产阶级,而另一种是几乎不占有任何资产的无产阶级)的出现;资产阶级通过榨取无产阶级生产的剩余价值而获得巨额的财富,因此这种矛盾是不可调和的,必然要通过无产阶级革命的形式实现资产的平等化再分配。而另一些相对温和的冲突主义者如韦伯和他的追随者认为社会资源的分配并不是马克思所言的极端的形式。简单讲,不是资源有无的问题,而是多少的问题,因此,韦伯的冲突理论相对和缓地认为因资源的占有量不同,社会分成了很多的阶层。他还进一步将划分社会阶层的标准进行了拓展,不仅是物质资源的占有量多少可以区分阶层,还包括个体的权力和声望,这构成了个体地位的有机部分。尽管如此,韦伯依然坚持了各阶层因为资源(财富、权力和声望)的争夺而陷入持久的冲突和斗争之中的观点。与冲突理论的价值观照不同,功能论者则从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的角度来看待社会分层,他们认为社会分层和不平等对社会秩序的维持是积极的,是社会结构保持良好运转的必不可少的部分。依据功能论的主要观点可以发现,功能论者承认处于社会不同位置的人的功能是存在差异的,并且存在重要性程度的差别。因此,有的社会结构位置需要有一些特殊技能的人来担任,特殊技能人才的获得除天赋的因素外,更主要的是要经过长时间的培训。而促使这些人能忍受长时间的痛苦培训以获得特殊技能的动力,则来源于在获得这些特殊技能后便成为社会分层结构中相对重要的人,这些人能占有更多的社会稀缺资源,这构成了典型的市场劳动力供给-需求模型的理论基础之一,分层结构对社会进步的作用无疑是积极的。[55]结构功能主义大师塔尔科特·帕森斯将社会分层中主要的变量——财富看作个体或群体地位和荣誉的回报,因此,他特别强调从地位和荣誉的角度来看待社会分层的合理性。功能主义者逐渐建立了以地位和声望为标准的职业结构体系。

在总结了不同理论视角的社会分层观点之后,我们可根据这些观点总结出三种不同的社会流动方式:以职业为核心的社会地位获得,以权力为核心的政治地位获得,以财产为核心的经济地位获得。这三种社会流动方式构成了社会流动研究的主体。但社会学有关社会流动的研究多以职业获得为对象,原因在于,在一个分层的社会中,权力和经济地位往往是附着在具体的职业背后的,是职业社会地位的次生内容,个人在获得一定的职业地位后,便同时也拥有了这个职业所附着的权力和经济收入。因此,社会学学者热衷于从职业声望测量的角度研究个体的社会流动问题。

在以职业地位获得为核心的社会流动研究中,教育通常被赋予重要地位。教育被认为是可以培养个体的特殊专业技能以获取一定文凭,并最终进入社会分层结构中相对重要位置的核心影响因素。但冲突论者和功能论者存在根本性的分歧。功能论者认为教育是个体和群体实现社会流动和阶层位移的重要手段,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实现公平筛选,最终使个体进入合适社会阶层位置的分配过程;教育的筛选功能促进了社会分层结构的更新和不断完善,使社会保持良好的流动性和活力。冲突论者却持有完全不同的主张,他们认为教育被处于统治地位的精英阶层控制了,是精英阶层延续其统治、实现再生产的有力工具。他们认为,统治阶层通过在教育中使用“意识形态”“符号暴力”“惯习”“精密型语言”等方式实现文化的再生产,从而导致教育的筛选功能不能公平地发挥,进而导致精英阶层内部和底层社会各自独立的再生产过程,加剧了社会阶层的固化状态。

但不论如何,教育在个体或群体职业地位获得上的积极作用为各理论流派所普遍接受。功能论者强调教育在阶层流动中的正常筛选功能,将教育看作实现阶层流动的重要影响因素。冲突论者虽然将重点放在对教育霸权的关注上,但也并未完全否认教育在促进社会流动中的积极作用,而只是更强调教育的阶层再生产功能。因此,从一般的角度而言,教育在促进社会流动中总体会发挥积极作用,也通常是人们实现阶层上移的传统的,甚至唯一的渠道。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农村学生通过教育实现离农的例子比比皆是,而在底层社会的认识中,通过教育实现离农是最被人们认可的渠道和最值得骄傲的事情。因此在后续的书稿展开中,我们将看到处于底层的黄村是如何逐渐形成一股“全民供学”热潮的。

2.离农的教育

有关当前农村教育的价值取向问题学界已进行了大量的讨论,讨论的焦点集中于农村教育对农村社会发展的价值贡献方面。总体而言,学界就农村教育的发展在理念、目标、方向和路径等一系列问题尚未有完全统一的认知。农村教育究竟是应该“走向城镇化”[56],还是应该“守护乡土教育的本真”[57];农村教育的价值取向应该是“为农性”的,还是应该是“离农性”的等一系列问题均未能获得一致认同。但近年逐渐出现的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随着农村学校布局调整的开展,以及学龄人口的向城性集中,学校嵌入乡土村落的现象逐渐不再普遍,各地普遍出现了“文字上移”[58]的趋向。这是一个与百年前“文字下乡”[59]的运动总体相逆的过程,但其内涵存在重要差别,“文字下乡”意在将文字这种庙堂之学渗透进无文字,甚至在很多方面也不需要文字的传统乡土社会,意在开启民智;而百年之后逐渐出现的“文字上移”过程则是乡土教育走向城镇化的客观结果,与开启民智已无多大关系。但教育机构从乡土村落中的剥离依然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关于这一点,有学者从农村学校撤并的社会代价方面进行了一些论述。[60]“文字上移”的最终影响是消极还是积极的,则是一个需要长时间磨砺和验证的过程,暂时无法给出确切的结论。但即便农村学校实质上存在于乡土村落之中,其也通常只是象征意义上的乡土社会存在,农村学校与乡土社会的分离性从其嵌入乡土社会的那一刻开始便已存在。作为一种外来事物,其在进入乡土社会伊始便作为一种异文化事物而存在,不过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这种相异性被逐步放大了而已。

与传统乡土社会的私塾相比,现代学校之于乡土社会是外生性的。这种外来的机构最初的进入是国家意志在乡土社会的展现,因此其客观上被赋予了国家意志的代表者角色,被乡民看作反抗国家意志的直接对象。清末的毁庙兴学运动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新式学校与传统私塾不论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以及更为重要的教学目的方面均存在重大差异,这是乡民不能够完全接受新式学校的理由。作为嵌入村庄的学校[61],农村学校一开始便展现出了其与乡土社会的分离,关于这一点历来受到诟病。著名的论点如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中所言:“乡村小学校的教材,完全说些城里的东西,不合农村的需要。”[62]又如陶行知所言:“中国乡村教育走错了路!它教人离开乡下向城里跑;它教人吃饭不种稻,穿衣不种棉,做房子不造林;它教人羡慕奢华,看不起务农;它教人分利不生利;它教农夫子弟变成书呆子。”[63]

近年来有关农村教育的价值倾向问题也引发了学界的持续讨论,不论是支持农村教育为农价值倾向的学者,还是支持农村教育离农价值倾向的学者,抑或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一体化发展的学者,他们都承认一个事实性的存在:当前的农村教育总体上与农村社会的关联性相对较弱,农村教育事实上是远离农村社会生活实践的。[64]农村教育的离农特性对作为其教育对象的农村学生的价值观产生了深刻影响。作为农村学生实现社会化的重要场域,农村学校不论形式上的离农性(与周边环境隔离的,封闭的校园环境),还是内容上的离农性(城市导向的内容教授和价值引导)都对农村学生产生了影响。这也是本书要探讨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现有研究述评

首先,在乡土社会快速拥抱现代性的过程中,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的关注点主要集中于乡土社会在家庭结构、村庄治理等方面的变迁,同时针对某些特定的群体(如农民工和流动儿童等)在经济收入、社会阶层、社会融入、身份认同以及社会网络等方面进行了较多研究,但对暂时还生活在乡土社会的村庄未来一代(主要为学生群体)在城乡价值冲突背景下的生活、学习以及价值观生成等方面的问题缺乏必要关注。

其次,在本学科领域,农村教育的关注重点集中在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两个方面,对作为农村教育主要对象的学生发展则缺乏普遍性关注。学界对农村学生给予的相对少量关注,从主体类别看主要集中于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寄宿制学校学生等,缺乏对农村学生普遍性发展的关注;从关注问题看主要集中于学习成绩、习惯养成、社会适应、心理健康等方面,缺乏对农村学生价值观养成等方面的关注。农村学生作为乡土社会重要的亚群体,现代性的拓殖与乡土社会传统价值的式微对其生活、学习以及价值观的养成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学界尚未给予应有的和足够的关注。

再次,尽管教育学者对农村教育的价值取向和功能等问题进行了相对热烈的讨论,如离农和为农价值取向的争论、“教育抽水机”(或“人才收割机”)和“教育蓄水池”的农村教育功能的争论,但这些讨论仅停留在农村教育的功能定位等宏观方面,而缺少进一步向微观的农村教育实践领域的延伸,即当前这种功能定位的农村教育对农村学生的学习、生活和价值观养成等方面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最后,在我国大力推进城镇化发展的背景下,势必有大量的乡村社区消失,大量的乡村人口进入城镇。人口的城镇化转变不仅仅是指生活地域的迁移或现代化,更包括价值观念和心理层面的适应问题。因此,乡土社区人口(尤其是新生代的农村学生)的价值观念和心理适应问题是一个亟待关注的课题。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尽管相关领域学者对现代性背景下乡土社会所遭遇的多种问题进行了相对全面和成熟的讨论,但对乡土社会重要的亚群体——农村学生的关注相对较少,尤其是对现代性拓殖背景下农村学生价值观生成方面的关注更是寥寥无几,这构成了本书研究的大空间。笔者以农村学生的离农意识建构为切入点,对乡土社会快速拥抱现代性过程中农村学生的价值观生成的微观生态进行相对全面的探析,也期望能为学界对现代性背景下农村学生更为细致的关注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