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写意篇

“西方艺术重在模仿自然,中国艺术则重在比兴之义。……比兴之义的艺术与西方艺术是很不同的。模仿说以物为主,而心必须服从于物。比兴则重想象。表现自然时,可以不受身观限制,不拘守自然原型,而取其神髓,从而唤起读者或观众以自己的想象去补充那些笔墨之外的空白。比兴说既诉诸联想,故由此及彼,由此物去认识彼物,而多采移位或变形之法。”[1]王元化先生认为文化传统的构成大致包括四个方面:1.不同文化类型在创造力上表现的特点。2.它的心理素质。3.它所特有的思维方式、抒情方式和行为方式。4.价值系统中的根本概念。而从这四个方面看,中国艺术的思维方式,是一种写意的传统。中国戏曲对演员、观众的想象力的要求远远超过了其他艺术形式。从赵太侔先生开始,中国戏曲与西方话剧的比较就成为了写意艺术与写实艺术的比较。在众多的三国戏中,诸葛亮以老生行应工,然而周瑜比诸葛亮年龄还大,却用小生来演。这里考虑的是人物的风神,诸葛亮沉稳、沉着,而周瑜气量小,好胜,易激动。同样,新编闽剧《林则徐复出》(福州市闽剧团)中,虽然林则徐年轻,用小生来演却效果不好,福建省戏剧专家蔡怀玉认为以老生行当应工为上策,因为闽剧小生行脚步太花,不能表现林则徐的沉稳。京剧舞台上的伍子胥一般也以老生应工,突出其理性、忍耐、忠诚、智慧与仁厚,在新编剧目《春秋二胥》(上海京剧院)中则采用花脸行来契合伍子胥内心复仇的烈焰烧灼出的刚愎与戾气,也取得了不俗的效果。这些在话剧中都是难以想象的。行当更重人物的性情、气质、神韵,角色的扮演并不依从或者并不首先依从人物的年龄特征。

对于戏曲的写意性特征,前贤有许多细化的精妙论述,如沈达人先生在《戏曲意象论》中就认为戏曲是再现性基础上的表现型艺术,是在写实基础上的写意。还有阿甲先生在导演实践中的种种深刻体会,等等。本章写作缘起于当下许多戏曲评论对该词的滥用,试图清理与分辨戏曲“写意”的独有内涵,以廓清“写意”一词的本体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