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诗歌创作和诗学思考是无法割裂于人的生命存在、道德生活,以及心灵的自由希求的。中国诗人的创作和思索更是在很长时期内自觉地滋生于其系统的自然观、本体论、心物论中,并同时成就着自我的道德人生与审美境界。诗歌可以成为逍遥我心、各任其性的媒介,但它往往是道的印迹或德之辉光;诗歌也可以成为宗教或强权理性的破坏力量,但它如欲承担大任,就不能彻底叛悖于道的逻辑,尽管诗歌与道之关系错综复杂。

在儒家看来,志于道和游于艺原本就统一于天人合一的生命过程[1],无论是道德的践行,还是形诸歌咏的审美愉悦都是人的生命形态本身。如果要证明这一存在方式的合理性,在易学中会找到谨严可信的逻辑,从阴阳变化、天命流行的角度来看,天与人、道与艺,即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氤氲化生——于生生不息中,成性存存。这得益于易道深邃广大的建构能力,它给世界以化生模式、阐释空间,给人以行为规则,给诗歌、艺术以既有法度又不乏自由的理路与逻辑。毫无疑问,在易道视野下的哲学与诗学的共生关系与存在于西哲那里诗歌与哲学的紧张关系,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共生”与“紧张”,这是两种文化方式,孰优孰劣当然不能简单评判,因为它们各有具体的语境和社会形势。我们之所以致力于易道与诗关系的探讨是源于这种共生关系在中国诗学史上占据要津,影响深远。比如刘勰推原文道,四杰主张文儒合一,韩、柳期望文以载道,宋儒力求文道合一,以及明清人的文学复古也源于他们对儒道的重新思考,等等。历史上每一次大的文化复兴活动,都是由儒道与诗携手完成,而儒道之内涵常借易学思维的深入而更新。再者,易道与诗的共生模式中包蕴着对诗之本体与方法论、价值观的缜密思考,易学的本体论、圣人论、心物关系模式直接地影响着诗学理论的内在肌理,同时,诗学的思考也反馈到哲学领域中。更重要的是,中国易学与诗学的理论资源将有益于当代的哲学与诗学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