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代议制度滥觞于中古英国,它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长期孕育于欧洲中古代议思想之中。代议思想的出现亦非一日之功,而是欧洲古典时期的文化与制度遗产传承、发展、演变、融合的结果。伴随着中古代议思想家的理论探讨,这一思想最终形成并被运用于中古英国的政治实践,由此产生了代议制。这一问题曾一度引起学界的重视,但相关成果的研究重点在于制度层面的梳理和剖析,缺少思想层面的考察与解读。本书对中古英国代议思想的萌生、发展进行梳理和分析,并结合代议思想家的“代议观念”对中古英国代议制度的早期实践进行探讨,不仅深化学界对代议制度的既有认识,更能从认识论的角度重新理解代议思想及其实践的关系问题。

代议思想的形成受益于古典时期的文化遗产以及中古早期的传统制度,这一部分构成本书的首章内容。中古英国的代议思想根植于古希腊罗马文化中的政治文化遗产、日耳曼文化中的传统习俗以及基督教文化中的宗教事务管理模式。另外,中古早期,国王对于国家管理、罗马基督教会的发展等问题进行了诸多思考和实践,这也为代议民主思想的萌生创造了条件。贤人会议和封建法庭是中古世俗政权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管理机构,教会内部的争端也要诉诸民主形式的“早期宗教全体大会”。王权在贤人会议、封建法庭以及教会系统中的影响体现了中古英国王权在教、俗两界的初步政治结构形态。同时,王权在贤人会议、封建法庭和教会系统中享有何种权力、受到何种制约,以及王权的本源为何物,这些问题也促进了中古代议思想家对“代议”的相关探讨,由此形成了中古代议民主的思想轨迹。

12世纪伊始,代议思想家开始围绕自然权利、财产自由权、政治自由权展开思考。自然权利是政治权力的基础,财产权是政治权力的前提,而人们获得政治自由之后,才可能保障经济自由、财产自由等自由权利。格拉提安、奥卡姆的威廉、巴黎的约翰、帕多瓦的马西利乌斯以及根特的亨利等一批代议思想家,虽然出身不尽相同,各自代表着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社会利益,但是在涉及这三种权利的问题时都基本认为,自然权利、财产自由权和政治自由权是人民享有自由权的重要标志。人民享有上述自由及自由权是自然法赋予的基本权利,是任何人不可随意侵犯和剥夺的基本自由权。人民作为立法者主体,有权利保护自己的财产权,有权利选举自己的君主,也有权利选择政府的组织形式。不仅如此,人民还可以利用所享有的自由权表决关乎全体人民利益的事情。代议思想家对自由的阐述促进了中古自由精神的传播,激励了人民对自由的坚持和捍卫,对英国代议制的形成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

欧洲中古政治思想包括代议思想在内,最大的特点是统摄于神学思想框架之下。由此,代议思想的理论体系也建立在对教会及其教皇权问题认识的基础之上。奥卡姆的威廉、库萨的尼古拉以及罗马的吉莱斯等,是本书第三章研究的代表性思想家,他们对教皇权的认识、对教会会议的理解以及对教会权力的表达,构成了中古代议思想理论体系的首要内容,对于构建英国中古代议思想的理论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思想家还讨论了保证代议理论实现的制度问题,这将在本书的第四章中予以呈现。具有代表性的制度思考主要来自马西利乌斯的人民立法者理论、萨索菲那多的巴托鲁斯对城市共和国中存在的代议制进行的思考,即他的“主权在民思想”,以及索尔兹伯里的约翰等人对选举君主制的带有“神学意味”的认识。无论哪一种制度思考,在本质上都隐含着“政治权力来源于公民共同体”的基本思想以及“涉及众人之事应由众人决断”的罗马法原则,构成了代议思想的重要内涵。

第五章讨论英国代议制政府早期实践的成果及其不断调整的过程。代表权和代表制度应运而生,促进了各级会议在形式上更加规范,例如“西门国会”“模范议会”。地方代表的兴起扩大了民主范围,改变了议会的组织形式,为后期两院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在早期实践中,虽然已经开始孕育自由制度,却仍然存在着矛盾,因为盎格鲁-诺曼时期的国民会议还没有能力完全摆脱个人专权,发挥限制王权的作用。因此,代议民主思想从理论转为实践需要一个过程,即王权与议会之间不断调整和适应的过程。在后期代议制政府的发展历程中,英国宪章的演进有效地保障了“政治权力的最终来源是公民共同体”。中古英国的宪章史记录了在公共权利和政治保障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贵族阶级与国王之间的博弈:国王忙于维护其特权,而贵族又坚持不懈地尝试让国王做出新的让步。在这个调整的过程中,代议思想发挥了重要作用。

英国代议制的形成植根于古典文化与制度遗产,孕生于中古的代议思想。这些思想的基本内容包括:社会共同体是政治权力的最终来源;王权源于人民权力的转让,但人民仍保留着对它的所有权以及终极控制权;公共权力的使用应以社会共同体的同意为基础;由各等级或社会团体选派的代表组成的机构能够行使共同体的政治权力。

中古文本为本书的研究留下了宽厚广阔的资料。本书拟将思想家著作中反映的思想精神进行分类,选取其中与代议民主思想有关的材料,对11—15世纪不同时期思想家关于代议民主思想的基本观点进行梳理,在比较中挖掘不同思想家之间的思想传承,探究这些代议民主思想是如何落实到实践的,包括思想层面、实践层面、思想和实践结合的层面。以往学者对代议民主思想的研究大多集中于近现代时期,本书则将时间点追溯到中古时期,以表明近现代代议民主制度并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通过对英国中古代议思想及其实践的研究,客观评价中古时期在西方议会史和宪政史上的历史地位。国内史学界对于代议制度的研究缺乏代议思想的溯源。例如,提到英国议会制的起源,不少著述是从贤人会议、御前会议或者是早期郡法庭中集中地方代表的惯例等思路来展开的。但是,笔者认为,代议制度作为中古的创造,在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政治构想和观念的创新才是起先导性作用的因素,而文献中所提到的这些仅是代议民主政治构想和创新观念在中古政治现实中的体现,并不是对代议思想本身的梳理。笔者想要探讨的,并不是就议会论议会,而是站在文明的高度,探讨西方议会起源和发展的依据,即他们是根据什么政治理念和理论体系来进行代议制度设计的。如缺乏对政治思想的探究,对代议民主历史的理解就难以深入,即不了解中古代议民主思想层面的发展,对议会起源的理解就是肤浅片面的。因此,笔者将研究的重点从学术史上常见的代议制度转向代议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