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当代社会主义论的哲学基石

上面提出了问题,那么为什么要这样提出问题呢?下面作简单的说明和分析。

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和发展动力问题的认识,是解决对社会主义再认识问题的哲学基础。现实的社会主义大体经历了社会主义制度和体制的确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主义制度和体制在东欧和亚洲一系列国家的推广,20世纪50年代后期以来社会主义各国先后开始进行改革这样三个时期。在第一个时期,和马克思原来的设想不同,苏联按照科学社会主义原理,在帝国主义包围下,第一个在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又由于苏联教条地搬用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某些原理,确立了以高度集中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体制,这种体制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发挥了一定的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在第二个时期,东欧和亚洲国家先后取得了革命胜利,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然而他们却一定程度上教条地搬用苏联一国的模式,把苏联一国僵化的体制推广到一系列社会主义国家。在这两个时期,与社会主义现行的僵化体制相一致,人们逐步形成了关于社会主义的一整套固定的僵化观念,社会主义各国逐步放慢了经济发展的速度,出现了许多社会主义的变形现象。在第三个时期,社会主义各国的实践者们逐步认识到,必须抛弃关于社会主义的一整套僵化的观念,对阻碍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民主进程的僵化体制必须加以彻底的改革,否则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不能充分地发挥出来,社会主义就不能最终战胜资本主义。总之,在现实社会主义的三个时期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出现了,或者正在出现着,或者即将出现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这些问题和矛盾与科学社会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设想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这是摆在我们面前最重大的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重新认识社会主义。这就提出了对社会主义进行再认识的课题。

现实社会主义出现一系列社会冲突和社会动乱,社会经济没有发展上去,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现实社会主义在其发展进程中形成了一套僵化封闭的社会体制,无法有效地协调社会矛盾,充分发挥出发展动力的作用来。从主观原因来说,之所以会形成僵化封闭的社会体制,就在于我们没有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认识问题。而重新认识社会主义,必须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和动力问题有一个准确、全面、科学的认识,这是社会主义发展的现时代赋予我们的重大哲学课题,是人们认识社会主义的哲学思想武器。

黑格尔从唯心主义观点出发揭示了哲学和时代的关系,他说:“哲学的任务在于理解存在的东西,因为存在的东西就是理性,就个人来说,每个人都是他那时代的产儿。哲学也是这样,它是被把握在思想中的它的时代。”[2]时代哲学是时代矛盾的理论结晶,任何社会历史的哲学命题,都是由该时代矛盾的尖锐化而提出来的。对该时代矛盾的正确的认识,科学的抽象,正是对该时代的特征、规律的认识,这种认识就是该时代的时代精神——时代哲学。资本主义时代所特有的矛盾是唯物史观产生的客观条件,唯物史观主要就是在对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理论概括和科学说明的基础上形成的时代哲学。由于现实的社会主义大都是建立在经济落后的国家,这些社会主义国家在实际发展进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因此,发现和认识现实社会主义的社会矛盾和动力作用的新特性,揭示社会主义的社会矛盾和动力作用的客观规律,是当代马克思主义继承者所面临的重大的时代哲学课题。马克思回答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和发展动力问题,从而创立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的马克思主义。列宁分析了帝国主义时代的特性和矛盾,解决了社会主义在一国胜利的问题,从而创立了帝国主义时代的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在当代,谁回答了社会主义的社会矛盾和发展动力问题,谁就完成了可以与马克思所完成的历史任务相媲美的现时代的历史任务,也就为社会主义论奠定了哲学基石。

解决社会主义发展规律这个问题,必须把握社会主义的本质,而把握社会主义的本质,就必须深刻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特殊性。认识事物就是认识事物的内在矛盾的特殊性,认识社会主义也就是要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内在矛盾的特殊性。只有深刻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特殊性,才能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认识社会主义社会有机体的整体结构特点。

解决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问题,必须全面、系统地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而把握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就必须深刻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运动规律。现实社会主义的运动实践表明,每当社会主义的领导力量对社会矛盾判断和处理失误,就会严重影响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建设,就会给社会主义建设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实际上,社会主义社会矛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有着特殊复杂的运动规律,人们只有自觉地、系统地认识社会主义的社会矛盾的运动规律,才能自觉地、而不是被动地,正确地、而不是错误地处理社会主义的社会矛盾;才能按照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客观规律,建立起能够有效协调社会矛盾的民主体制和法制体系,保证社会主义的协调发展。

现实社会主义为什么会存在前面提到的一系列矛盾呢?原则地说,不外乎有三大根源:

一是社会主义产生的历史根源。社会主义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从旧社会中脱胎出来的,它必然地要带有旧社会的胎记和残存物,这些旧社会的胎记和残存物表现为旧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思想、道德等残余因素和残余影响的存在,表现为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这些残余因素和影响是社会主义出现变质和变形现象的重要客观原因。这些旧社会的残余因素和影响,必然同社会主义的新的因素之间发生一定的矛盾,从而构成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存在的历史原因。在不同的国度里,旧社会的因素和影响的存在形式、范围和程度是大不相同的。比起其他封建主义较少的国家来说,在我们中国这样有着悠久的封建传统国家里,恐怕封建主义的因素和影响要更顽固,新旧因素之间的斗争要更持久。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进程中,旧的残余因素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某个阶段或某种条件下,有些残余因素对社会主义的发展会产生有利的影响,如我国现阶段存在的个体所有制经济,这类因素同社会主义新因素的矛盾在一定条件下是非对抗性矛盾;另一种情况是,有些残余因素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破坏性因素,它们同社会主义新因素的矛盾是对抗性矛盾。

二是社会主义本身内部的客观根源。社会主义作为人类历史上新型社会形态的一个特定历史阶段,其本身必然有一个运动发展变化过程,这个发展变化过程就是社会主义不断产生矛盾、不断解决矛盾的自身运动过程,社会主义自身内部的客观原因,是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存在的重要根源。

三是年轻的社会主义实践者们主观上的根源。社会主义是一个新生事物,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搞社会主义,对于年轻的社会主义实践者们来说,一直是一个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认识的重大课题,也可以说,是一个尚未解决的课题。这样,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上,社会主义的实践者们就难免不犯错误。社会主义实践者在主观认识上犯错误,必然会导致实践工作中的错误和挫折,必然会造成一些不应有的矛盾发生,或者使本来可以妥善解决的矛盾,暂时得不到解决,使矛盾向恶性方向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运动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但往往由于人们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客观规律缺乏认识,使客观存在的社会矛盾激化、逆转,以至于爆发社会动乱。因此,人们只有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运动规律,才能把主观造成的矛盾激化、矛盾逆转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才能对客观存在的社会矛盾因势利导,使其向有利于社会主义发展的方向运动。

社会主义采用什么样的社会体制,才能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这就必须解决什么是社会主义发展动力,怎样认识社会主义发展动力的运动规律这个问题。从矛盾产生的根源来说,并非社会主义的一切社会矛盾都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只有社会主义本身内部所存在的客观矛盾,就其社会功能来说,才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根本源泉。既然社会主义本身内部所存在的客观矛盾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和源泉,那么解决采用什么样的体制,才能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这个问题,也就必须要解决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社会功能的认识问题。实际上,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和发展动力是两个互相联系而又有区别的哲学问题。社会矛盾植根于深厚的经济事实之中,经济原因乃是社会矛盾发生、存在和解决的最深厚的根源。从现实社会主义各国发生的矛盾和动乱来看,矛盾的激化、动乱的发生、危机的出现往往同经济发展相联系,政治局势是经济矛盾的具体表现。当执政党主观上犯错误,当社会或经济出现严重困难时,往往就伴随着社会矛盾的激化,甚至会发生严重的政治动乱,正常的民主生活和法制秩序会遭到破坏。由此看来,现实社会主义所发生的矛盾激化现象,如社会动乱、政治冲突、民族纠纷等,往往是直接或间接地同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联系在一起的。如果生产搞不上去,人们生活水平提不上去,经济发展搞不过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不能充分体现出来,深藏于深厚的经济事实中的社会矛盾就很容易激化。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速度问题是决定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发生、发展、变化和解决的条件。从哲学上来说,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速度问题,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问题。因此,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发展、变化和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同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动力是否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其固有的能量来相联系。

然而,从矛盾的作用和功能来说,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又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源泉,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及其动力作用,是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发展动力的必要前提条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社会主义社会矛盾比社会发展动力更具有基础和根本的意义。从社会现象的外在联系来看,社会矛盾激化,社会动荡不安,反过来必然会影响社会的经济发展速度,影响正常的社会经济建设。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本事在社会动乱中进行经济腾飞。用哲学的话来说,社会矛盾的存在状态及其人们对社会矛盾的处理方式,又是社会动力作用正常发挥的条件。从社会现象的内在发展逻辑来看,社会矛盾乃是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源泉。因此,认识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就要从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入手,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正确认识,是全面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的必要前提。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和发展动力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归结为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特殊性、运动规律和动力功能的认识,只有深刻地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及其动力作用,才能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客观规律,才能按照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建立起有效协调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充分发挥出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作用的社会体制,最终把社会主义建成具有高度民主和发达生产力的理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