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从动态的角度描述社会结构中各阶层的流动方向、速度,分析社会结构分化的过程是社会流动研究的要点。在社会阶层流动的研究中,农民工流动是重要的课题,以往学者从各自的角度,采用综合调查、个案研究和专题研究等方式对农民工群体展开了多方位的研究,对他们研究的理论和经验的学习、借鉴形成了本书研究的基础。

一 国外方面

国外一些研究中国人口流动的学者以中国劳动力流动中存在户籍限制的特殊制度环境为研究视角,看农民工流动问题,并在转型期农民与政府、市场之间的关系方面做出了有价值的探讨。与这些学者对话,有助于我们提升对农民工流动的理解以及对这一群体流动趋势的预测。

(一)关于农村劳动力流动问题的理论模型

刘易斯在1954年《劳动力无限供给下的经济发展》一文中提出了经济发展的二元结构模型。刘易斯把发展中国家经济划分为资本主义部门(城市工业部门)和自给农业部门,认为资本越多,就会有越多的劳动者从自给农业部门转移到城市工业部门,当剩余劳动完全被吸收到城市工业部门中去时,二元结构就变成了一元结构。刘易斯把农业劳动力转移看作一个持续并且单向的过程。刘易斯转折点并不是也不应该是一个黑白分明的、把前后发展阶段截然切断的分界线,而是一个连接两个发展阶段的转折区间,或者是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个长期历史趋势的起点。Minami, Ryoshin, “The Turning Point in the Japanese Economy”,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Vol.82, No.3, 1968, pp.380-402.托达罗(Mi-chael P. Todaro)于1969年提出了著名的“托达罗模型”。他提出,吸引农村迁移者的是城乡预期工资之差,而不是实际的收入差距,即把城乡实际工资差由城市失业率进行修正。Todaro, M. P. , “A Model of Labor Migration and Urban Unemployment in Less Developed Coun-trie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59, No.1, 1969, pp.138-148; Harris, J. and M. Todaro, “Migration, Unemployment and Development: A Two-Sector Analysi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60, No.1, 1970, pp.126-142.正是预期的收入差距使流动得以发生,托达罗以此认为农业劳动力转移可以是双向流动过程,通过保持城乡劳动力迁移的两极在推力和拉力上的平衡,可以发挥农村化解社会风险的功能。撇开制度因素,这种分析视角对发展中的中国劳动力流动具有借鉴作用。

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弗里德曼、尤曼、帕洛夫等一些区域经济学家提出了“核心与边缘区模型”。这些理论与观点为农村劳动力流动研究提供了分析框架。1964年,美国经济学家费景汉和拉尼斯的《劳动剩余经济之发展》一书出版,对刘易斯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型进行了补充和发展。同年,舒尔茨在《改造传统农业》一书中,提出了“三态论”,被认为是发展中国家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理论研究的突破。分析、研读国外有关人口流动方面的文献,尤其是了解发展中国家城市化、工业化的经历和过程,并与我国本土情况进行比较,对认识和处理农民工流动问题会有一定的启发。

(二)关于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社会学解析

维克多·尼(Victor Nee)提出市场转型理论的三个命题——市场权力命题、市场动力命题和市场机遇命题,并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使市场成为新的资源整合方式,改变了由权力、特权控制资源的状况,使生产者成为再分配的主体,这有利于激发个人的努力,为社会流动开辟了新的渠道和机遇。Nee, Victor. “A Theory of Market Transition: From Redistribution to Markets in State Social-ism, ”American Sociology Review, Vol.54, No.5, 1989, pp.663-681.市场转型理论对理解和解释农民工的流动与创业行为具有启发意义。大量农业人口向城市流动并非纯经济现象,因此,仅用经济学的角度来解释是不够的。农民工做出流动的决定,既有结构性因素的作用,也有非结构性因素的作用。黄宗智是从农民工流动的结构性因素来分析的:农民进入城市,直接动因是城乡之间结构性的差别,是农村的“过密化”“内卷化”。吉尔茨(Clifford Geertz)提出“农业过密化”。“过密化”概念被黄宗智译作“内卷”和“内卷化”,另外,黄宗智使用的“过密化”概念在某些方面不同于吉尔茨。吉尔茨讲了过密化带来的边际报酬递减,但没有黄宗智分析的中心概念——“过密型增长”和“过密型商品化”。吉尔茨仅把“农业过密化”定义运用于水稻生产,黄宗智则不然。参见〔美〕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0,第65页;〔美〕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2000,第18页。在他看来,农民工的外出或转移并不是简单的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选择,也不是单纯的制度安排的阻碍或推动,而是体现了主体与结构的二重化过程。我国地区之间存在明显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现象,引起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人口向发达地区和城市流动。

研究中国人口流动最有影响的学者是多萝西·索林杰(Dorothy J. Solinger),他认为,中国流动人口虽已越出了国家原有体制的范围,但仍然依附于国家,因为国家虽然不能将流动人口拒于城门之外,却可以不授予他们一系列的正式权利,流动人口因此处于边缘地位。缺乏“正式权利”,就会在制度和文化层面强化贫困,导致缺乏机会与缺乏能力并存的现象。并且他还把中国的劳动力流动与从墨西哥到美国的非法移民的身份、待遇相比,认为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是一个“争取公民身份”的过程。Dorothy J. Solinger, “Citizenship Issue in China's Internal Migration: Comparisons with Germany and Japan”, Political Yience Quarterly, Vol.114, No.3, 1999, pp.455-478.流动人口没有城市户口,不能融入城市生活,这影响了他们在城市中的地位。美国学者怀默霆(Martin King Whyte)在其论文《中国发展过程中的城市与农村》中做了解析:“农村居民依旧不能轻易得到城市户口,即使他们留在城市地区工作多年,他们还是保持自己分离的、低贱的社会地位。他们大多数从事的是城市居民不愿干的即苦又脏的工作。虽然如此,许许多多的农民还是感到做社会地位低下的城市工作比留在农村好……并且这种迁移遍布了整个农村地区……大多数流动者的城市身份的边际性意味着他们不能建立城乡之间的人际纽带,除非他们取得比较长期的城市地位。”〔美〕怀默霆:《中国发展过程中的城市与农村》,《国外社会学》2000年第5期,第9~10页。尽管处于边缘状态,遭遇了尴尬的身份,但由于城乡的收入差距,他们还是选择流入城市。

有的学者是从流动的社会关系网络来阐述上述问题,如格兰诺维特(M. S. Granovetter)提出“强关系”和“弱关系”理论。格兰诺维特这样认为:在以基本生存为主导的生活结构中,必须有信任提供的强关系,个体才能牢固地嵌入社会关系之中,而在严酷的生存境遇中获得一席之地,甚至可以说,只有强关系才能构成生存的基本前提,而弱关系的信息传播作用,只对边际意义上的创新具有意义。〔美〕格兰诺维特:《经济行为与社会结构:嵌入性问题》,载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编《社会理论论坛》1997年第2期,第14~32页。如彼得·诺兰(Peter Nolan)认为当迁移变得越来越普遍时,许多迁移者会发展自己的网络,以便使自己的迁移变得更为容易。Peter Nolan, “Economic Reform, Poverty and Migration in China”, Economic and Political Weekly, Vol.26, 1993, pp.1369-1377.肯尼思·罗伯茨(Kenneth Robert)甚至认为中国的社会关系网络在人口迁移中的重要性,可以与许多国家的非法外籍劳工的类似情况相比。Kenneth D. Roberts, “Chinese Labor Migration: Insights from Mexican Undocumented Migration to the United States”, in West, Loraine &Zhao, Yaohui(eds.)Rural Labor Flows in China, Institute of East Asian Studi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2000.

(三)关于创业行为的考察

国外学者关于创业行为的研究,主要是从资源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三个维度展开的。创业者竞争优势首先取决于其可利用的资源。莫里斯(Morris M.)认为,创业者所具有的资源是贯穿整个创业过程的核心要素,对新创企业的组织架构和资源属性起到决定性作用。Morris M. Entrepreneurial Intensity: Sustainable Advantages for Individual, Organizations, and Societies. Praeger, 1998.对资源条件较少的个体,创业显得更加艰难,但这又是获得自身社会地位提升的一条路径,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不足的群体更倾向于选择自主创业来改变原有地位。贝茨(Bates T.)提出“地位获得论”,认为个体可以通过创业提高自身的社会地位,进入市场创业是一种向上流动的路径。Bates, T. Race, Self-employment, and, Upward Mobility: An Illusive American Dream. Woodrow Wilson Center Press.1997.如果创业者仅仅依靠内部资源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往往缺乏竞争力。Storey和Thurik认为拥有资金较少的创业者会更多地受到创业成本的限制,从而影响创业者的行业选择。David J. Storey and A. Roy Thurik. The Effect of Business Regulations on Nascent and Young Business Entrepreneurship. Holland: University of Erasmus Press, 2006.所以对占有资源较少的群体提供帮助是必要的。

创业者竞争优势与其人力资本、知识积累也直接相关。库珀和邓克尔伯格(Cooper and Dunkelberg)从人力资本的角度来考察创业行为,认为创业者的职业经历和其所在组织(企业)的状况会对其今后的创业行为产生重要影响。Cooper, A. C. and W. C. Dunkelberg. “Entrepreneurship and Paths to Business Ownership, ”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 Vol.7, No.1, 1986, pp.53-68.普拉格和克拉默(Praag and Cramer)比较看重创业行为生成的人口学特征,认为个体的性别、受教育状况可能会对其是否成为一名创业者产生影响,女性成为创业者的可能性比男性低,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个体成为创业者的可能性也越高。C. M. van Praag, J. S. Cramer. “The Roots of Entrepreurship and Labour Demand: Individual A-bility and Low Risk Aversion. ”Economica, Vol.68, No.269, 2001, pp.45-62.

从已有研究成果来看,社会资本状况中的创业网络嵌入对创业成长的作用受到高度关注。里特(Ritter)和Gemunden认为,网络化能力本质上是企业有效操纵、使用、利用跨组织关系的能力。Ritter, T. & Gemunden, H. G. “Network Competence: Its Impact on Innovation Success and Its Antecedents. ”Journal of Business Research, Vol.56, 2003, pp.745-755.奥尔德里奇和吉玛(Aldrich and Zimmer)研究了创业者社会关系网络在企业创建和成长阶段的作用,认为创业者的社会网络联系着创业者、创业机会和创业资源。Aldrich, H. and Zimmer, C. Entrepreneurship through Social Networks, The Art and Science of Entrepreneurship, Cambridge, MA: Ballinger Publishing Company, 1986.社会关系嵌入有助于创业者识别创业机会、挖掘资源。从资源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三个维度对创业行为进行考察,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国外学者也关注政策对创业者创业行为的作用。瑞典学者安德斯·伦德斯特伦和路易斯·史蒂文森(Anders Lundstre and Lois Stevenson)较早提出创业政策理论框架,其核心观点是:政策框架应围绕创业机会、创业技能和创业意愿三个核心要素建立。Anders Lundstre S. and Lois Stevenson A. Theory of Entrepreneurship Policy, Cambridge, MA:MIT Press, 2001.保罗·雷诺兹与尼尔斯·博冠(Paul Reynolds and Niels Bosma)认为创业政策主要涉及两个关键环节:其一,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创业;其二,为这些创业者提供积极的支持。Paul Reynolds and Niels Bosma. “Global Entrepreneurship Monitor: Data Collection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1998-2003, ”Small Business Economics, Vol.24, No.3, 2005, pp.205-231.创业政策体系也需要从促进创业者资源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提升来构建和完善。

(四)关于中国农民工创业问题的研究

从现有文献上看,国外学者关于农民工创业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发展中国家城市化进程中农民迁移、教育与创业关系的考量。如Zhong-dong Ma认为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流动是重要的城—乡联系,这种联系对农村发展有着潜在的影响,并从人力资本产生变化的角度,提出发展中国家劳动力的城—乡回流可以促进农村发展,即迁移过程中社会资本的增加促进了当地社会资本的流动性,从而提高了创业的可能性。Zhongdong Ma. “Social Capital Mobilization and Income Returns to Entrepreneurship: The Case of Return Migration in Rural China,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A, Vol.34, 2002, pp.1763.马塞尔和基松宾(Marcel Fafchamps and Agnes R. Quisumbing)考察研究了巴基斯坦农村地区之后得出结论:受教育越多的家庭成员越易成为市场竞争中的一员。Marcel Fafchamps and Agnes R. Quisumbing. “Social Roles, Human Capital, and the Intra-household Division of Labor: Evidence from Pakinstan. ”Oxford Economic Papers, Vol.55, 2003, pp.36-80.

爱尔兰学者瑞雪·墨菲(Rachel Murphy)比较关注城乡劳动力迁移对中国农村的影响,其通过实地调查对返乡农民工企业家与经济多样化、城镇化等做了深入的探索,成为我们看待中国农民工问题的重要借鉴。〔爱尔兰〕瑞雪·墨菲:《农民工改变中国》,黄涛、王静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 〔爱尔兰〕瑞雪·墨菲:《移民对农村中家庭间的不平等的影响:对江西万载的案例研究》,《中国季刊》第165号(2000年12月),第965~982页;〔爱尔兰〕瑞雪·墨菲:《返乡农民工企业家与地方政府法团主义:江西南部两个县的经验》,《当代中国杂志》2000年第9期,第231~248页;〔爱尔兰〕瑞雪·墨菲:《中国江西南部的返乡农民工企业家与经济多样化》,《世界发展杂志》1999年第11期,第661~672页;〔爱尔兰〕瑞雪·墨菲:《江西农村的返乡农民工、企业家与国家资助的城镇化发展》,载于John R. Logan主编《中国新城市:全球化与市场改革》,牛津布莱克维尔出版公司,2001,第229~224页。墨菲通过对江西南部信丰县与于都县的调查认识到:农民工的返乡创业有助于缓解经济落后地区存在的技能型劳动力短缺现象,也为那些没有外出经历的农民工提供了增加收入的机会;而返乡农民工运用他们在城市获得的经验、资源与地方政策接洽,促进了地方政策环境与基础设施的变化,使地方社会营造了更有利于创业的环境。R. Murphy. “Return migrant entrepreneurs and economic diversification in two counties in south Jiangxi, China,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J. Int. Dev.11, 1999, pp.661-672;R. Murphy. “Return Migration, Entrepreneurship and Local State Corporatism in Rural China:The Experience of Two Counties in South Jiangxi,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Vol.24, No.9, 2000, pp.231-247.美国密歇根大学社会学系李静君指出:“经过个人工资的长期积累,农民工最终拥有自己工厂的现象日益多见,地方官员热切盼望这些回村农民工创造新的工作机会,或购买低效的国有、集体企业,并且同伴的成功造成了这样一种集体意识,即农民工的未来是一个可以实现的工程。”李友梅、孙立平、沈原主编《当代中国社会分层:理论与实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第69页。瑞雪·墨菲认为农民工返乡创业路径与诸多目标是相联系的,“通过农民的外出打工和回流,农村家庭和农民得以在一个将农村和城市都包含其中的社会经济环境中活动;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目标包括挣钱、与爱人团聚、逃离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压榨以及加强在当地的政治经济地位”。〔爱尔兰〕瑞雪·墨菲:《农民工改变中国》,黄涛、王静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第2、211页。S. Démurger和H. Xu基于2008年安徽无为县的调查发现:返乡农民工比起那些没有外出经历的农民工来说更可能会选择创业,他们通过打工带回的积蓄与流动期间的工作经验,增加了其创业的可能性。S. Démurger, H. Xu. “Return migrants: The Rise of New Entrepreneurs in Rural China, ”World Development, Vol.39, No.10, 2011, pp.1847-1861.其实,基于家庭、资源、政策的综合考量是农民工选择回乡创业的主因。

农民工的流动改变了中国农村的状况,农民工的返乡促进了农村创业者数量的增加。各个国家和地区在不同时期实际表现各异,似乎难以看到中国劳动力流动类似的变化轨迹。以上国外学者的研究为界定和评价农村人口的大量流动与创业搭建了一个理论平台。当然,这些国外研究者对中国背景下的农民工群体流动的认识同样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二 国内方面

以往农民工流动的研究大都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对农民工流动的动力、流动实现的机制、流动的方式的研究;二是对农民工创业问题的研究。按照目前存在的各种分析角度,本研究主要从农民工流动的机制、动力、方式以及农民工创业等方面来介绍具有代表性的研究。对农民工流动的判断、解释以及理论建构也从此展开。

(一)农民工流动相关研究

1.农民工流动的动力

动力是促使人们采取行动的力量,各种外部以及内部的力量促使人们将动机转化为具体的行动。对于农民的研究,早就有“理性小农”之说,农民自觉地把握经济活动过程中的自然法则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非农转移,无疑是为了获得新的发展机会和“发展性资源”。这种有意识的行动体现出这一群体对物质利益以及精神利益的追求。正如苏国勋阐述的:“在韦伯那里,利益却被区分为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两种,并认为两种利益都能成为诱发社会行动的动机;而精神利益又被解释为身份、声望、爱国心一类的民族感情。……这样一种看待利益的观点,无疑在原有的经济学意义上增添了社会学意涵,其立论的基础已然超越了‘经济人’的预设,还包含了‘社会人”(Homo Sociologicus)的内容。”苏国勋:《马克斯·韦伯与经济社会学思想》中译本序言,载〔瑞典〕理查德·斯威德伯格著《马克斯·韦伯与经济社会学思想》,何蓉译,商务印书馆,2007,(序言)第4~5页。确如韦伯所言,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追求都可作为行动的驱动力,物质利益是最原始、原初的动力,到后期,逐步提升到精神利益的层面,这也体现在农民工流动的动因中。

有许多学者从流动的主客观因素展开研究。黄平提出生存理性,认为农民工流动是为寻求生存而并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市场行为。他认为农民工是否外出,是家庭整体决策而非个人行为的结果。黄平:《寻求生存——当代中国农村外出人口的社会学研究》,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第78~79页。由于较发达地区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对劳动力需求的增加,劳动力从农业向非农产业部门、从收入较低的部门向收益较高的部门流动是必然现象,这也说明农民工流动的动因。文军则从理性选择理论出发,把人的理性行为分为三个层次,即生存理性、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并认为农民工外出就业初期,更多的是生存理性选择,随着外出就业次数的增多和时间的拉长,社会理性选择和经济理性选择将表现得越来越突出。文军:《从生存理性到社会理性选择:当代中国农民外出就业动因的社会学分析》,《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6期,第25~29页。李强用“推拉理论”模型进行的解释,也具有比较强的说服力。李强利用这一模型对影响农民工流动的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发现:“生存策略的形成受到诸如性别、教育程度、城市中的生活机会、地位上升的可能性等因素的影响。”李强:《影响中国城市流动人口的推力与拉力因素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第125~136页。农民工做出流动的决定,要经历经济行为的决策心理过程,他们的这一行为是具有因果性的,并且逐步从“工具理性”向“价值理性”扩展。“就农民的行为而言,农民在外出和转移过程中总是不断反思自己的行动,改变自己的目标。因此,这些有目的的活动所产生的许多后果,常常是未曾预料的,更不一定是合乎理性的。”黄平:《从乡镇企业到外出务工》,《读书》1996年第10期,第64~70页;黄平:《寻求生存——当代中国农村外出人口的社会学研究》,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第3~8页。

2.农民工的分化与社会重构

农村外来人口的群体特性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不断建构、解构与重构以适应城市生活的过程。我国学者李培林认识到农民工群体始终处于变动状态,“流动民工实质上并不是一个稳定的社会阶层,而是一个过渡的边缘群体,他们的出现在城乡之间和工农之间创造了一个广阔的中间过渡地带,不是加剧了而是缓解了城乡之间的对立和差异,并正在以其特有的边缘群体身份(工人的职业身份,农民的社会身份)创造一个新的结构层次,并通过这个新的结构层次的扩大和推延来实现社会相对稳定的重组”。李培林主编《中国新时期阶级阶层报告》,辽宁人民出版社,1995,第45页。农民工流动与社会分层过程也被一些学者联系起来加以分析,他们还对农民工流动状况进行了解读:“一是在地域上从农村向城市、从欠发达地区向较发达地区的流动;二是在职业上从农业向工商服务等非农产业的流动;三是在阶层上从低收入农业劳动者阶层向其他收入较高的职业阶层流动。流动民工经过职业分化,实际上已经完全分属于三个不同的社会阶层,即占有相当生产资本并雇用他人的业主、占有少量资本的自我雇用的个体工商业者和完全依赖打工的受薪者。”李培林:《流动民工的社会网络和社会地位》,《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4期,第42~52页。农民工这个边缘性群体中每个人所拥有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发生了分化,成为内部差异性很大的异质性群体,从而孕育出具有创业意识的农民工。唐灿、冯小双通过对北京“河南村”废品回收业的系统调查,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农民工这一群体内部结构发生了变化,群体的同质性被打破,在资本占有、经济收入、社会声望、价值取向等方面出现了很大差异。“河南村”流动农民工中开始产生层级意识和交往的层级界限,交往范围逐渐跨越身份边界,形成新的认同和群体关系的重新组合。这一分化受到封闭的城乡身份结构的制约,造成了在城市主体分层结构之外相对独立的流动农民工群体内部的分层体系。唐灿、冯小双:《“河南村”流动农民的分化》,《社会学研究》2000年第4期,第72~85页。符平、唐有财、江立华利用2012年全国性调查数据,分析了农民工内部职业分割和流动的现状及其决定因素,研究发现,传统的农民工特征已淡化,30%左右的农民工从事的职业呈现“去体力化”或“去农民工化”的特征。符平、唐有财、江立华:《农民工的职业分割与向上流动》,《中国人口科学》2012年第6期,第75~82页。随着中国的产业转型,对技术型农民工的需求越来越明显。王春光从代际认同角度分析了农民工的分化,指出第一代农村流动人口和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区别,认为农村流动人口发生了代际变化,强调他们在流动动机、社会特征上存在很大差别。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对制度性身份的认可在减弱,他们对家乡的乡土认同也在减弱,有一些人开始认同流入地社区,且有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游离出农村社会体系和城市社会体系。王春光:《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与城乡融合的关系》,《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3期,第63~76页。这对深入理解农民工群体出现的新特点具有一定的意义。

农民工进入城市,在城市社会中体现出“社会重构”现象,乡土网络的扩展贯穿于农民工流动的整个过程。有学者把农民工的流动行为放在格兰诺维特的理论框架中进行解释,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强信任关系”和“弱信任关系”理论来说明农民工的社会关系网,“农民工按照相互间信任和亲密程度即关系强度来构建关系网络,在这种互动基础上形成非正式、非制度化、具有社会和情感支持系统的社会关系网络,也带有工具理性的性质,他们之间的非制度化信任是虚拟社区的基础”。李汉林、王琦:《关系强度作为一种社区组织方式》,载柯兰君、李汉林主编《都市里的打工农民——中国大城市的流动人口》,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第27、35~37页。李培林采用地位实现模式来分析农民工的流动,认为农民工的社会关系网络的作用贯穿于农民工流动、生活和交往的整个过程。李培林:《流动民工的社会网络和社会地位》,《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4期,第42~63页。同样,在对“浙江村”和其他流动人口群体的观察中,项飚用“系”,或者“关系丛”,类似于平常所说的“圈子”这一新的行动单位来指以某一行动者为中心的多种关系的组合。他认为是“系”内的变化与不同“系”之间的互动,促进了“浙江村”的形成。项飚:《跨越边界的社区:北京“浙江村”的生活史》,三联书店,2000,第24页。在“浙江村”中,亲友圈、生意圈之间利益交叉,彼此之间在此基础上建立的信任往往被作为“浙江村”维持的基础,也成为他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关系网络。“对于中国人来说,两个彼此之间没有交往的人,只要有天然的血缘和地缘关系存在,就可以义务性地和复制性地确保他们之间保持亲密和信任关系。农民工求职时关心的主要问题不是信息多少和重复与否,也不是关系的强弱,而是信息的真假。农民工在流动中的求职过程,首先是研究谁是最可能依赖的人的过程。”翟学伟:《社会流动与关系信任——也论关系强度与农民工的求职策略》,《社会学研究》2003年第1期,第3页。社会关系网络结构在农民工就业与从事经营活动中的作用可见一斑。通过对农民工社会关系网络的研究,有学者得出这样的结论:“从社会网络的角度切入农民工群体的互动关系及其结成的社会纽带,是一种更容易走进他们特殊生活的研究范式,并将个体的流动过程看作是社会网络建立的结果。从某种意义上说,农村外来人口本身,以及他们的社会网络乃至人们常常从地域角度出发所认定的社区,都不过是社会网络及其运动的效果。”渠敬东:《生活世界中的关系强度——农村外来人口的生活轨迹》,载柯兰君、李汉林主编《都市里的打工农民——中国大城市的流动人口》,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第44页。

农民工就业方式的多元化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他们对乡土网络结构的依赖,尤其是对初次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来说。刘林平通过对一个跑运输的湖南平江人聚居社区——深圳“平江村”的调查得出结论:平江人到深圳发展,主要利用的是社会资本,利用的是强关系,他们靠的不是较充分的人力资本和金融资本,他们的关系网络结构是动态的建构过程,而不是既定的。强弱关系是可以互相转化的,而如何转化则依赖于个人努力。刘林平:《外来人群体中的关系运用——以深圳“平江村”为个案》,《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5期;刘林平:《关系、社会资本与社会转型——深圳“平江村”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把关系强度作为农民工“虚拟社区”组织的特殊方式,有利于我们从深层次上理解农民工的生活世界,了解农民工与城市社会融合的方式与进程。

农民工居住在价值观趋同的“社区”,这一社区无疑成了他们交流的平台。在这样的公共空间内,人们具有同样的语言、习俗与价值观,也容易形成归属感。通过对外来人口社区比较深入的研究,可以观察到农民工流动造成的城市社会的重构现象。王春光根据田野研究的经验,对北京一个温州人聚集的“浙江村”做了全景式描述,分析了其行业分布、经营活动和人际关系及其社会效应,认为“在制度性整合力度不足和功能互赖性整合较弱的情况下,浙江村转而求助于认同的整合”。王春光:《社会流动与社会重构——京城“浙江村”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第231页。在特定区域居住的、带有地缘色彩的流动群体形成了相互之间的社会认同。王汉生等从外来农民进入城市的方式这一角度对浙江村做了研究,认为从事经营的温州农民以“产业-社区型进入”是一种独特的进入方式。这些聚集区不仅是一个聚居地,而且以“内部市场”方式分工协作,促成了一种新的产业组织形式的产生。王汉生、刘世定、孙立平、项飚:《“浙江村”:中国农民进入城市的一种独特方式》,《社会学研究》1997年第1期,第56~67页。然而,这样的“内部”认同过程从某种程度上也造成了他们与外部世界的隔离。

3.农民工流动实现的机制

许多研究表明,农民工流动中最为突出的制约因素是户籍制度。“城乡之间的社会经济制度分割是城市对外来人口的排斥力的主要原因,造成了城市中城市居民与外来人口(边际群体)的分割——职业与居住地的分割以至于人格的分割。”蔡昉主编《中国人口流动方式与途径(1990~199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第209页。李培林注意到了农民工流动与身份制之间的关系。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工作、居住、生活,而现有的户籍制度却造成了他们与城市居民之间的认同边界,使他们成为都市中的边缘群体或边缘阶层。李培林主编《中国新时期阶级阶层报告》,辽宁人民出版社,1995,第82~85页。同样,农民工正式的迁移面临包括户籍在内的多方面限制和约束,从而形成一种就业和生活在某一地区但又不具有当地居民身份的“准迁移人口”——外来人口,这一特殊社会群体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也是影响中国社会结构变革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外来农民工”课题组:《珠江三角洲外来农民工状况》,《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4期,第92~104页;“外来女劳工研究”课题组:《外出打工与农村及农民发展——湖南省嘉禾县钟水村调查》,《社会学研究》1995年第4期,第75~85页。类似的观点散见于许多研究之中。

社会群体或阶层的边缘化倾向意味着社会运行不协调,而在身份制存在的背景下,大量农村劳动力无法公平流动,他们丧失了按照“比较利益”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李强采用了美国社会学家帕金(Frank Parkin)的模式,即“集体排他”与“个体排他”,认为我国对农民工采取的是集体排他的对策。相对于未流出的农村人口而言,流入城市中的农民工是具有较高素质的群体,是特殊的精英(elite),但由于户籍制度、就业政策对农民工职业的限制,进城农民工被排斥到与城市居民不同的“次属”劳动力市场上,成为城市社会的底层。如果他们长期处于社会底层(under-class),这样的制度安排会引起下层精英的不满。See Frank Parkin: Marxism and Class Theory: A Bourgeois Critique,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9, pp.53-58;李强:《中国城市中的二元劳动力市场与底层精英问题》,载《清华社会学评论》第1辑,鹭江出版社,2000,第151~167页;李强:《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分层结构》,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第121~141页。假如农民工群体中的精英被“集体排他”,这一特殊的群体就会普遍地存在隔离、不公平感。不足够的社会参与、话语权的缺乏,会使他们难以被城市社会所认同,农民工阶层的劣势就从就业层面扩展到多个层面。“实际上,任何社会中都有地位低下的群体与阶层存在。因此,问题不在于有没有地位低下的群体或阶层的存在,而在于地位低下的群体与阶层有没有向上流动的机会。”孙立平:《失衡——断裂社会的运作逻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第91~92页。而现在,由于农村迁移人员基本上被排斥在城市的组织系统以外,所以他们多以廉价劳动力的形象存在于城市之中。农民工离开了农村,改变了农民的职业,却无法获得新的户籍身份。客观上,这种身份认同,也给了他们理由,让他们去接受在城市中的不公平地位与待遇。陈映芳:《“农民工”:制度安排与身份认同》,《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3期,第130~131页。有学者通过大量调查研究得出:“城乡壁垒的制度设置——户口制度,长期以来都影响着中国人职业地位的获得。那些因出身于城市或城镇而具有非农户口的人,比出生在农村因而被安排了农业户口的人有更多的机会获得较好的工作,并升迁到较高的社会阶层。”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第188页。

农民工流动面临的障碍体现在各个方面,户籍制度是关键因素。他们进城后还是原有的身份,受到与之相应的就业体制、教育体制与自身因素等的限制。由于存在利益不同且地位差别较大、强弱悬殊的社会集团与社会群体,强势群体常常利用他们特殊的地位对“弱者”实施限制性措施,这就限制了“弱者”的竞争力,减少了其继续发展的机会。王春光提出“半城市化”概念来分析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的社会融合问题。王春光:《农村流动人口的“半城市化”问题研究》,《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5期,第107~122页。由于社会流动机制的不完善,农民工在流动过程中受到各种各样的排斥,造成了许多问题。为此,应该逐渐消除社会流动障碍,实现社会流动规则从先赋性向自致性转变,既实现职业的流动又实现身份的转变。农民工的流动不仅是城乡地域的变迁,还包括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融合及社会的重新整合,流动人口市民化应以身份转变与心理的适应为重点,促进流动人口的再社会化。江立华、谷玉良从流动人口秩序构建的角度出发,提出流动人口治理问题,并归纳出“中山经验”,认为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政策有利于促进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融合,应着力于户籍制度改革的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加快推进流动人口管理的信息化、就业制度和公共服务等其他配套制度的改革。江立华、谷玉良:《城市流动人口积分入户政策——户籍制度改革的“中山经验”》,《社会建设》2014年第1期,第68~76页。流动人口积分入户的制度化措施有利于推进市民化,对农民工市民化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4.农民工流动的方式

我们可以从社会群体流动的总体特征来反映这一群体的流动走向。对农民工来说,他们向城市流动,成为产业工人、企业管理者、个体户,或者自己创办企业,都通常被看作向上流动。“农民一旦发生了职业或社会地位的流动,那么不论流动是以何种形式出现的,绝大多数都是向上的流动。”李强:《中国大陆城市农民工的职业流动》,《社会学研究》1999年第3期,第93~101页。尤其是创业农民工,通过创业实现了向上流动,无论是在外创业或者回流创业都被看作农民工实现向上流动的重要方式。农民工的流动方式发生了变化,流动也有了新的特点:从原来的“离土不离乡”(指的是在乡镇企业从业)变成新的意义上的“离土不离乡”(指的是回流创业,或者是实现了“回流式”市民化),也有的是留城创业而融入城市。无论是回流创业,或者是一般的回流,抑或是留城创业都可以看作农民工市民化的途径,是在社会现实的条件下对外部结构及内部主体能动性条件进行反思的结果。戚迪明、张广胜、杨肖丽等运用辽宁省三县市数据,对回流农民工市民化进行考察,发现90.98%的回流农民工已成为县镇的永久迁移者,所有回流县镇农民工群体的市民化程度为78.72%。戚迪明、张广胜、杨肖丽等:《农民工“回流式”市民化:现实考量与政策选择》,《农村经济》2014年第10期,第8~11页。回流式市民化是行为主体基于自身禀赋与外部结构环境而做出的一种能动实践活动,是新型城镇化的必然结果。

在农民工流动的研究中,农民工创业形成机制是备受关注的。随着农民工群体内部结构的变化,他们的需求层次逐渐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普遍表现出较强的创业意向,并逐渐成为创业主体。这是在农民工创业政策与城乡融合的关系研究中应该考虑的问题。

(二)农民工创业的相关研究

21世纪以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逐渐深化、城乡一体化步伐逐渐加快,孕育了一批创业农民工。陆学艺在早期的研究中就已开始关注农民工的流动及创业,并提出:“要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光讲发展多种经营还不够,还必须鼓励、支持农村办工业,办商业,办服务业等等。”陆学艺:《联产承包责任制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第157页。这一前瞻性的研究,在不断涌现的农民工创业群体中得以体现,许多学者也从不同角度关注这一群体的创业行为。在持续变动的社会历史语境中,农民工流动的含义不断丰富和延伸。“城市生活所特有的劳动分工和细密的职业划分,同时带来了全新的思想方法和全新的习俗姿态。这些变化在不多几代人的时间内就使人们产生巨大的改变”,因此,“城市环境的最终产物表现为,培养了新型人格”。R. E.帕克等:《城市社会学》,宋俊岭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第265、273页。在这一进程中,农民工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发生了嬗变,从而孕育了创业精神。

1.对农民工创业意愿的分析

创业是农民工获取经济、社会地位的一种方式。虽然农民工在市场中处于被支配地位,但主观上有强烈的向上流动愿望,渴望通过创业活动改变自身命运。唐有财基于全国性调查数据的实证研究发现,“近半数以上的农民工具有较强的创业意愿,更是有将近2成的农民工有强烈的创业冲动,仅有14.3%的农民工表示不强烈或没想法。男性、新生代和文化程度高的农民工的创业意愿相对更强烈”。唐有财:《从打工到创业:农民工创业的发生学研究》,《人文杂志》2013年第8期,第105~112页。这一研究表明了创业意愿的代际差异、文化程度上的差异。刘芳芳、尚明瑞、王建兵等的研究表明:年龄小、已婚、受教育程度高、有创业经历、能得到家人支持且社交广泛的农民工创业意愿强烈。刘芳芳、尚明瑞、王建兵、杜晓帆:《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创业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基于甘肃省农民工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中国农学通报》2015年第18期,第240页。从外在因素来看,客体性力量也作用于农民工的返乡创业。胡俊波运用来自四川省连续四年的混合横截面数据和模型检验了农民工外出务工职业经历、家乡的区域环境对其返乡创业意愿的影响,认为农民工创业意愿的影响因素更可能来自当地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以及当地的创业文化等软环境。胡俊波:《职业经历、区域环境与农民工返乡创业意愿——基于四川省的混合横截面数据》,《农村经济》2015年第7期,第111~115页。江立华、陈文超的研究归纳出“三位一体”的创业内在机制:农民工创业动力主要来自对稳定生活际遇、经济效益以及体面生活形式的追求。江立华、陈文超:《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实践与追求——基于六省经验资料的分析》,《社会科学研究》2011年第3期,第91页。这三种激励因素是相互作用的,创业行为也满足了农民工这三个方面的需求与愿望。这也验证了理论界关于区域宏观环境会对农民工创业产生重要影响的观点。

2.对农民工创业发生与成长机理的分析

农民工创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行为,是个体社会特征、创业动机、外出打工经历和市场机会结构等共同作用的结果。揭示农民工创业的内在机制,除了要研究这一群体的创业意愿,更要考虑这一群体的人力资本、资源资本和社会资本。只有分析农民工创业成长的影响因素,才能提高农民工创业的绩效。韦雪艳认为农民工创业成长的动因与路径受到个人特质因素、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因素、行动策略因素三个方面的影响。韦雪艳:《中国背景下农民工创业成长的过程机制》,《心理科学进展》2012年第20期,第197~207页。

从个人禀赋方面分析农民工的个体性特征对其创业的影响受到学者关注。“农民工抗风险能力较为脆弱,创业能力也很差,是创业的弱势群体。因此农民工新创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企业的知识和能力不强。”张健:《浙江省返乡农民工创业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的调研——以杭州地区为例》,《区域经济》2013年第5期,第149~151页。农民工创业成长需要资源与能力相统一,必须重视农民工在创业过程中的自主性建构,以及他们在创业过程中采用的资本和策略。江立华、陈文超在研究中指出:创业农民工承担着相应的风险,规避和缩减创业实践历程中的不确定性,需要他们拥有面向较广、存量及增量较高的多样化资本。江立华、陈文超:《返乡农民工创业实践中的资本和策略——基于个案研究的扩展》,《科学社会主义》2010年第6期,第121~124页。农民工创业的先天弱性使其难以依靠自身内部力量满足资源需求,从而需要寻求更多的外部资源的支持。

也有部分学者倾向于从社会结构、所处的环境与个体社会特征相结合视角进行解释。李长峰、庄晋财认为创业者的资源禀赋、外部的创业环境影响了创业者初期的行业选择行为。李长峰、庄晋财:《农民工创业初期行业选择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农村经济》2014年第1期,第109~113页。张秀娥、姜爱军等对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做了具体划分:内部因素包括创业者的成长能力和所拥有的成长资源,外部因素包括金融支持、政府政策、政府项目、教育和培训环境、商务环境等。张秀娥、姜爱军、王丽洋:《我国返乡农民工创业企业成长影响因素及对策研究》,《企业研究》2012年第7期,第55~58页。宏观环境、资源可得性影响着农民工的创业成长。庄晋财、杨万凡归纳出农民工创业企业成长有两条路径:“以资源累积为基础,在企业规模扩张过程中实现能力提升,进而实现资源与能力均衡;以能力提升为基础,在企业核心能力累积过程中实现规模扩张,进而实现能力与资源均衡。”庄晋财、杨万凡:《基于资源和能力观的农民工新创企业成长路径探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第21页。

通过拓展网络关系获得创业资源是农民工创业中社会资本获得的需要。陈瑶、李敏从社会网络视角分析了农民工创业,认为农民工拥有的社会网络越发达,创业行为越活跃。陈瑶、李敏:《社会网络视角下农民工创业互助组织发展探析》,《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第127~132页。农民工创业在成长过程中,社会网络的有限性和对产业网络嵌入的困难,制约着农民工创业参与度与创业成功率。那么,如何实现网络嵌入?庄晋财、杜娟认为:“农民工创业者的网络构建能力提升需要从提高关键资源需求的匹配分析能力、提高判断不同关系发展潜力与价值贡献的能力以及政府搭建网络成员交流平台三个方面入手。”庄晋财、杜娟:《农民工创业成长的网络化能力提升路径研究》,《求实》2014年第6期,第92~96页。弥补农民工创业网络关系缺口,提升网络化能力,对促进农民工创业成长有着重要意义。从现实情况来看,网络化能力直接影响到新创企业的成长。考虑到农民工群体的人力资本、资源资本和社会资本状况以及创业模式的差异,要建立农民工创业的“创业资本-政府支持-创业动机”的理论框架,以此提高创业绩效。

3.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现象的关注

目前对农民工创业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返乡创业问题方面。在一份关于中国国情与发展的报告中,大量的调查结果显示:“许多外出农民工在掌握了技术,积累了资金后,回到家乡创办乡镇企业,在一些地区已是非常普遍的现象。”李培林主编《中国新时期阶级阶层报告》,辽宁人民出版社,1995,第129页。王西玉、崔传义、赵阳等通过对山东省桓台县10村737名返乡农民工的调查,也得出同样结论。“农民流动与乡村发展”课题组:《农民工回流与乡村发展——对山东省恒台县10村737名回乡农民工的调查》,《中国农村经济》1999年第10期,第63~67页。正如蔡昉所言:“很多年纪较大的农村劳动力并不打算在城市长期住留,城市的高消费的生活方式和他们对自身就业前景的预想使他们作好了返乡的精神和物质准备。以他们每年返乡的次数以及财富积累的方式就可以明显地看出这一趋势。”蔡昉主编《中国人口流动方式与途径(1990~199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第287页。对创业前景的预想使一部分农民工在务工经商过程中产生了创业的想法,正是在精神或物质方面的储备,促成他们回流创业。

农民工返乡创业在纵向上则表现为较强的阶段性特征。农民工回流创业现象始于20世纪90年代,最初的数量较少,仅限于结构单一的小规模创业,但90年代中期以后,农民工回流创业渐成气候,开始频繁出现。进入21世纪以后,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课题组的百县调查表明:“72%的县回乡创业比较明显。301个调查村截止2006年回乡农民工占当前外出农民工的23%,回乡创业者占回流农民工的8.3%。这些村3026名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时间分布是:1990年以前回乡创业的占4%; 1990~1999年的占30.6%; 2000年之后回乡创业占65.4%。这表明2/3的回乡创业是近6年实现的。其中2003年~2007年4月,创业人数相当于90年代每年回乡创业人数的3.1倍。”宋洪远:《中国农村改革:过去与未来》,中国农业出版社,2008,第139页。这一研究显示:农民工回乡创业呈逐年上升态势,也反映出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时空差距。尤其是2008年以来创业人数倍增,表明农民工具有强烈的创业意向。当前出现的沿海发达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内陆地区推进的现象,也引发了较大规模的农民工返乡创业。返乡创业本身既是农民工的主观愿望,也是外部客观经济因素所致,是农民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结果。刘俊威、刘纯彬运用Probit模型对安徽省庐江县农民工创业性回流的决定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回归结果表明:“技能、农民工家庭到城镇的距离、回流前家庭年收入、本地城镇建设的速度与规模及民间借贷的难易程度是农民工创业回流最显著的决定因素。”刘俊威、刘纯彬:《农民工创业性回流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基于安徽省庐江县调研数据》,《经济体制改革》2009年第6期,第85~89页。如果条件具备,回家乡创办企业,对普通农民工而言,无疑是一种更好的选择,也无异于是一次“跨越式发展”,这种“逆向”流动对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4.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原因的分析

农民工返乡创业是在个人、家庭、宏观社会经济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下,进行利益比较后做出的一种理性选择。一方面,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依然存在,二元体制的排斥成为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外界推力。另一方面,由于沿海发达地区“退二进三”和“腾笼换鸟”等产业升级战略的实施,不少劳动密集型企业逐步向中西部转移,同时中西部地区投资条件逐渐改善、交通设施更加便利、各种招商引资政策相继出台,这些都为创业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林斐对20世纪90年代安徽省回流农村劳动力的创业行为进行了个案研究,从动机、资源、资本等多角度阐明了外出打工与回乡创业之间的内在联系,探讨了回流农村劳动力的创业机理,指出不发达地区政府应鼓励和支持有一定积累的外出打工农民回乡创业,以推动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林斐:《对90年代回流农村劳动力创业行为的实证研究》,《人口与经济》2004年第2期,第50~54页。显然,农民工的回流并非都是被动的,也极有可能是考虑到返乡具有的优势而主动回流创业。“在东部地区劳动力和土地成本提高的条件下,按照比较优势的变化进行产业结构的升级;与此同时,广大西部地区仍然具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土地成本也相对低廉,则相应承接从东部地区转移出来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蔡昉:《“十二五”时期中国经济增长新特征》,《青海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第5页。这样,中西部地区开始承接从东部地区转移出来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区域产业链得到延伸,也创造了更多的创业机会。陈文超、陈雯、江立华通过对2949名农民工的调查数据分析指出:当政府扶助力度达到一定程度后,才会真正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陈文超、陈雯、江立华:《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影响因素分析》,《中国人口科学》2014年第2期,第96~105页。因此,应该深化政策的实施力度,促进农民工创业。

5.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利益表达的分析

农民工创业不可能都是一帆风顺的,存在数量增长与质量增长失衡的矛盾。陆彦、王晶、杜圆圆等认为虽然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回乡创业,但他们创业的成功率很低,资本积累不足、缺乏足够的创业资金、自身素养低、创业后劲不足是农民工创业的劣势。陆彦、王晶、杜圆圆等:《安徽省返乡农民工创业SWOT分析》,《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年第5期,第443~446页。胡明文、黄峰岩、谢文峰2008年对江西省某县10个村进行的追踪调查显示:“2007年前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办工商企业94家,2007年底继续开业的还有71家,倒闭23家,占24.4%。”胡明文、黄峰岩、谢文峰:《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现状分析》,《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第56~59页。这一研究表明,回乡创业型企业所面临的制度环境不容乐观。农民工返乡创业在利益表达方面,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关注。但返乡创业作为外出打工的“派生”现象仍存在不少限制性因素,面临诸多困难。农民工返乡创业常常受到社会环境、个人特征等因素影响。韩俊、崔传义在分析农民工回乡创业面临的困难后指出:“农民工回乡创业与其他群体相比存在政策不公平,回乡创业面临办事难、融资难、用地制约的现象。”韩俊、崔传义:《我国农民工回乡创业面临的困难及对策》,《经济纵横》2008年第11期,第5~7页。“筑巢引凤”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抬高了创业门槛、增加了创业难度。投资环境不理想,“业未创、心先疲”的创业现象就不难理解了。

农民工在创业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市场和创业服务问题制约了农民工创业,政府应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搭建平台。近年来,有学者调查发现,农民工创业环境有了很大变化,如史振厚对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创业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中西部省份出台的发放贷款、开展税费减免、放宽工商登记、提供信息咨询和技术支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提高了农民工创业的积极性。史振厚:《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创业问题研究》,《学习与探索》2009年第10期,第92页。刘小春、李婵、朱红根通过对江西省1145例返乡农民工调查数据的分析,发现农民工创业急需的扶持政策为创业技能培训及创业项目支持、创业用地优惠及创业信贷扶持等,农民工创业面临的主要困难为缺乏创业信息及资金等。刘小春、李婵、朱红根:《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评价及其完善》,《农村经济》2011年第6期,第101~104页。由此可见,农民工创业需求呈现阶段性的变化特征,从多重困境渐向缺乏信息、缺乏资金转化,要求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这一点,在笔者近期的调查中也得到印证。可以预见,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改善金融服务,并保证政策能够真正落到实处,是助推农民工创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徐辉、陈芳认为:“创业公共支持政策不仅对激发创业动机、学习创业技术、增加创业机会及提高创业成功率有着积极的作用,而且直接影响创业绩效,提出:政府应坚持和完善农民工创业补贴政策,给予新生代农民工创业更大比例的税费减免,金融支持时应关注培育创业项目和控制创业风险,以新生代农民工创业需求为导向开展创业教育与培训。”徐辉、陈芳:《公共支持政策对新生代农民工创业绩效影响评价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农村经济》2015年第8期,第126~129页。

胡俊波从政策“知晓度、利用度、难易度、满意度、重要度”五个方面构建了对政策宣传、推广落实各环节绩效进行评估的框架,调查显示:“仅有约6成的创业者利用过政策,但只要创业者利用过政策,他们的满意程度都比较高。”胡俊波:《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绩效评估体系:构建与应用》,《社会科学研究》2014年第5期,第79~85页。这与政策内容及实施状况有很大关系,必须在政策激励机制、具体环节上调整落实。胡俊波基于四川省2009~2011年农民工返乡创业调查数据,运用Logit模型对影响农民工创业行为选择的个人特征、家庭财富、职业经历等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显示:“务工期间所在行业、单位类型、职务等因素均对创业行为选择产生了显著影响,并认为关注农民工创业,必须强化提升其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和风险规避能力。”胡俊波:《农民工返乡创业行为影响因素研究——以四川省为例》,《农村经济》2014年第10期,第12~16页。创业能力培育是创业政策实施的重点及方向。

6.关于农民工“返乡创业”与“留城创业”的讨论

农民工创业地域选择主要有两种:在务工经商地发现创业机会而留城创业;利用家乡资源获得创业机会而返乡创业。“留城创业”是农民工创业的一种形态,是指选择在打工地城市(或城镇)从事创业活动,是融入城市社会的具体行为表现。而“返乡创业”是指回到家乡不同行政级别的地点创业,既包括农村,也包括地级市。

创业地选择是创业者运用现有的创业政策,依据自身和拥有的资源状况而做出的。当前农村劳动力呈现双向流动的新局面,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逆向”流动,学术界有各种看法。比较突出的有杜鹰、白南生的研究,他们根据托达罗(Todaro)模型来解释这一现象,认为决定农村劳动力进城的条件是:城市中的预期收入(包括实际收入和人力资本增值收入)乘以城市就业概率减去外出的成本(包括实际成本、机会成本、心理成本等)后为正值。反过来看,已经外出就业的劳动力决定回流的条件就是,综合考虑上述诸种因素后认为继续外出得不偿失。白南生、何宇鹏两位学者在对安徽、四川两省农村外出劳动力回流研究中,认为“创业潮”还只是假设而不是结论。他们指出:“在城市化的各种体制障碍一时很难消除的背景下,在大半径的转弯即体制转轨中,以政策渐变的方式调整结构偏差——农村劳动力候鸟式的流动正是逐步实现中国城市化的独特方式,从城市化进程的历史角度观察问题,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的意义远大于回流。”白南生、何宇鹏:《返乡,还是外出?——安徽四川两省农村外出劳动力回流研究》,《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3期,第64~78页。这种观点把回乡创业视作劳动力回流的特殊现象,认为返乡创业只是个别现象,是一种有悖于城市化的过程。同样,白南生、宋洪远等认为,返乡投资并不是回流的主体,难以为劳动力回流具有发展意义的判断提供足够的支持,而以往学者对劳动力返乡投资创业,给出了过于乐观的判断和估计。白南生、宋洪远等:《返乡,还是进城?——中国农村外出劳动力回流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第42~43、139页。可见,农民工外出就业得到了肯定,但农民工回流的意义并没有得到普遍认可,对农民工“逆向”的返乡创业还没有形成共识。而近些年的发展表明,由于大城市的人口压力加剧,农民工转移到大城市的可能性比较小,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以及小城镇成为下一步城镇化的主阵地。“农民工回乡创业不是城镇化方向上的倒退,是在不发达地区把创业和城镇化结合起来,促进以小城镇为主的城镇化发展,提高了小城镇发展的水平和质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民工回乡创业问题研究》课题组:《农民工回乡创业现状与走势:对安徽、江西、河南三省的调查》,《改革》2008年第11期,第22页。农民工创业,尤其是农民工返乡创业得到了较为积极肯定的评价,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中,农民工返乡创业是工业化、城镇化与农民工市民化协同推动的重要渠道。“留城”与“返乡”反映了农民工创业的选择性,通过打工积累的资金、人力资本以及对创业环境的比较而做出选择,是他们城市生存能力和返乡适应性的表现。这两种发展取向既是城市发展空间推进的结果,也是拓展、延伸城市发展空间的表现。农民工创业有着自己的独特逻辑,是客观条件下理性选择的结果。

创业需要的内外部条件是农民工创业地点选择的基础。赵浩兴、张巧文2008年、2009年分别对浙江上虞市和湖北沙洋县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有70%以上农民的创业行为与其早年在沿海地区务工的行业、企业、社会网络等有直接的关系;返乡创业和留在沿海务工地创业的人数各占一半左右。而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地点主要集中于市、县级的二、三线城市及乡镇。影响创业者地点选择的主要因素可归纳为潜在创业者的人口特征、创业经济环境和社会网络关系三个方面。赵浩兴、张巧文:《内地农民工返乡创业与沿海地区外力推动:一个机制框架》,《改革》2011年第3期,第60~68页。当前中国的社会发展表明,农民工由城市转移到城镇创业,可促使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流向农村地区。赵浩兴的研究还表明:“对于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而言,其创业地点的选择受创业者个体及家庭特征、沿海生活及工作特征和外部社会环境特征等三方面的影响,其中个人的受教育程度、沿海打工时间及收入、对打工地的满意度和社会网络关系特点是关键因素。”赵浩兴:《农民工创业地点选择的影响因素研究》,《中国人口科学》2012年第2期,第103页。蔡玲、徐楚桥以及朱红根等的研究表明:个人素质、年龄对创业地点的选择也产生影响。蔡玲、徐楚桥:《农民工留城意愿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武汉市的实证调查》,《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第39~46页;朱红根、康兰媛等:《劳动力输出大省农民工返乡创业意愿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基于江西省1145个返乡农民工的调查数据》,《中国农村观察》2010年第5期,第38~47页。郭星华、郑日强通过对京粤两地新生代农民工创业地选择倾向的实证研究得出:“地域属性不仅影响了两地新生代农民工的创业地选择倾向,还对影响其创业地选择倾向的因素产生作用;应给予地域属性足够的关注,不仅分析政策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还需要探索地域文化及其他地域要素的可能影响。”郭星华、郑日强:《农民工创业:留城还是返乡?——对京粤两地新生代农民工创业地选择倾向的实证研究》,《中州学刊》2013年第2期,第64~69页。创业地域文化、创业主体之间的代际传承、创业主体的生活经历等诸多问题都值得关注。

“留城创业”反映了农民工对城市生活的向往,也是对他们城市生存能力的一种认可。城市生存能力包括人脉关系、市场经济头脑、经营管理方法、获得的资金和技术状况等,这是农民工留城创业应重要考量的因素。农民工普遍认为城市的创业环境好于农村,但又存在融入城市难的现象。“城乡二元结构惯性使农民工自主创业面临诸多困难。农民工身份是农民,职业是工人,户籍在农村,工作在城市的群体特征性,导致他们在创业问题上面临着‘留城创业’还是‘返乡创业’的两难选择:一方面,农民工难以融入城市社区,留城创业缺乏资金、技术、信息等资源支持;另一方面,由于习惯了城市的生活,返乡创业在情感上难以接受,而且在城市以务工行业经验(主要是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为基础的创业活动,在城市难以获得产业网络中分工合作的收益。”庄晋财:《自主创业视角的中国农民工转移就业研究》,《农业经济问题》2011年第8期,第76页。鉴于此,留城创业也应引起一定程度的重视,这也是农民工的一种创业模式,而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等公共政策难以惠及留城创业农民工,制约着农民工留城创业。“经济落后地区的创业,不仅是在本地区创业,还可以借助一技之长到经济发达地区创业。应该以各种方式推动经济落后地区人们的创业。”魏杰:《基于国民生产总值的经济结构调整》,《学术月刊》2010年第6期,第65页。为此,在农民工流动与创业政策的调整中,需要关注农民工返乡创业和留城创业的瓶颈问题,鼓励农民工在适当的地方创业。

新生代农民工更看重的是城市的工作环境和上升空间,同时他们也很适应并认同城市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因此,他们选择留城的倾向更明显。这也反映了农民工在创业选择时的趋势和特点。“在创业地点的选择上,54.33%的调查对象选择在工作所在地,这与以往的相关研究结果有所偏差,以往的研究中农民工多是回乡创业,可能是由于第二代农民工的特点已经明显不同于第一代农民工,所以选择也有所不同。”隋艳颖、马晓河、夏晓平:《金融排斥对农民工创业意愿的影响分析》,《广东金融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第88页。对城市的认同等社会心理因素能给予新生代农民工留城创业一定的解释。张改清通过对河南16村1251个农户的调查样本分析发现,新老两代农民工在返乡创业意愿与行为选择、能力与机会把握、绩效与效应扩散等方面存在差异。张改清:《农民工返乡创业:意愿、行为与效应的代际差异比较》,《统计与决策》2011年第18期,第94~97页。当前,农民工群体已经呈现显著的代际分化,新生代农民工的创业需求和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有较大差异,“新生代农民工在创业地点上更倾向于异地城市,而不是返乡”。傅晋华:《新生代农民工创业政策设计的三个维度》,《中国国情国力》2015年第8期,第21~22页。然而,“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城市阶层中相对弱势的群体,他们的创业活动往往受到起点低、资金少、技术弱等先天因素的制约。除此之外,城市融合的不充分、创业理论和技能的匮乏等发展性的障碍也日益成为他们创业活动顺利开展的桎梏”。黄兆信、曾纪瑞、曾尔雷:《新生代农民工城市创业的职业教育初探》,《东南学术》2012年第6期,第321~322页。这是在农村流动人口社会认同与城乡融合的关系研究中应该考虑的问题。创业扶持政策应尊重农民工创业自主性,同时兼顾返乡创业和留城创业,把创业扶持落实到区域发展的各个方面。

通过对农民工流动与创业研究的归纳和脉络梳理发现:现有研究成果忽视对创业主体的个案考察,以及对创业主体之间的代际传承考察,对创业过程的研究也缺少动态性的持续考察。为此,基于农民工创业的实际困境,从政府制度层面采取积极的政策调整,发挥社会力量支持农民工创业,是今后农民工政策必须全面考量的。

三 国内外研究动态评述

以上是从农民工流动机制、动力、方式与农民工创业的相关讨论方面对前述研究的阐释。可以说,对农民工流动的研究成果颇为丰硕,尤其是国内学者,对这一群体进行了长期的研究,特别是农民工流动行为的特征、农民工创业等方面的研究为本书提供了借鉴。但从总体上讲,农民工创业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系统研究,尤其是从流动、社会支持视角来分析创业的研究尚显不足。第一,对农民工群体的内部分化多是描述、解释,停留在静态社会分层框架中,很少从微观的视角对农民工流动就业与创业做动态分析,对农民工未来的状况或趋势也鲜见预测性的研究,更难以显示出调查对象之间的前后差异性。对农民工流动的研究还需要进行全面的、整体性的理论反思。以往研究更多的是从农民工的弱势地位来考察,而对农民工如何通过创业改变弱势地位方面的研究不多。客观评价农民工的创业行为,探索农民工成功创业的途径,实现对农民工研究的“集成”,并引申出对政策制定的影响,是本研究的要旨。第二,现有研究成果忽略与创业实际过程相关的因素,对创业过程的研究缺乏系统性,对创业主体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对转型期农民工创业环境的动态变化研究不足,尤其是对农民工留城创业与返乡创业之比较,关注较少。第三,针对农民工创业与社会支持政策方面的研究不多、深度不够。我国农民工创业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缺乏基于创业需求的政策支持和平台。第四,有关农民工创业的形成模式、社会支持体系,以及创业这一表象背后的代际传承、生活经历、人力资本、地方文化历史传统等诸多问题都有待更深入地挖掘。因此,应多层次、多视角拓展农民工创业行为研究。

中国社会处于不断变迁之中,农民工问题也是动态的、发展的,农民工的内涵正在发生变化,一个具有明显创业意识的农民工群体正在形成、发展,如何扶持、保护农民工创业,从而让农民工走向成功创业,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