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析化学实验
- 柳玉英 王平 张道鹏
- 938字
- 2025-04-16 21:17:21
2.4 容量器皿的校准
容量瓶、滴定管、移液管等量器,其刻度、标示容量与实际值不完全相符(存在允差)。合格产品的容量误差小于允差,无需校准。而对某些产品质量不高的容量器皿或是进行高精度的定量分析时,容量器皿的校准则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工作,否则,会给分析结果带来系统误差。
容量器皿校准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称量法,另一种是相对校准法。
(1)称量法
称量法是指用分析天平称量被校量器量入或量出的纯水的质量m,再根据测定温度下纯水的密度ρ计算出被校准量器在20℃时的实际容量。
式中,m为校准容器所量入或量出的水的质量,g;ρw为温度t时纯水的密度,g·mL-1。
纯水在不同温度下的密度见表2.1。
表2.1 不同温度下纯水的密度

在实际校准时,纯水的质量是在空气中称量的。因此,在用称量法校准时,应考虑空气浮力对质量的影响、纯水的密度随温度的变化以及玻璃容器本身容积随温度的变化三个因素的影响,并加以校正。通常情况下,玻璃的膨胀系数较小,因而在温度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其容量随温度的变化可以忽略。
(2)相对校准法
分析化学实验中,经常利用容量瓶配制溶液,再用移液管移取其中的一部分进行测定,此时,只要求这两种容器之间有一定的比例关系,而无需知道它们各自的准确体积,这时可用相对校准法。如用25mL移液管移取纯水4次于洁净、干燥的100mL容量瓶中,观察蒸馏水的弯月面下缘是否与容量瓶的刻度线上缘相切。若不相切,应在容量瓶的瓶颈上重新标记,以后此移液管和容量瓶配套使用时,应以此标记为准。
(3)校准注意事项
校准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操作要准确、规范,校准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①校准次数不应少于2次,且两次校准数据的偏差不应超过该容量器皿允许偏差的1/4,并取其平均值作为校准值。
②蒸馏水是新制备的。
③温度计的分度值为0.1℃。
④室温最好控制在20℃±5℃,校准前,量器和纯水应在该室温达到平衡。
⑤实验室内光线要明亮、均匀。
⑥量入式容器要提前干燥,可用热气流烘干或用乙醇润洗后晾干,再放到天平室达平衡。
⑦如果温度超过20℃±5℃,大气压力及湿度变化较大,则应根据下式计算实际容量:
式中,m为校准容器所量入或量出的水的质量,g;ρw、ρA、ρB分别为温度t时纯水、空气和砝码的密度,g·mL-1;γ为量器材料的体胀系数, ℃-1;t为校准时纯水的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