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过了热血沸腾的年纪,也没有学来见风使舵的能力。]
[我只是站在这里,就已经……拼尽了全力。]
侯千鸟仔细地收拾着鱼竿鱼线鱼饵笼网,担心可能会下雨,他还放进去一把大伞,又带了两把折叠小板凳,如果钓得晚的话海边还有点冷,他又带了一张御风的小睡眠巾。一切都收拾好了,路上再买点水就行。他拿出手机给小百合发消息,这时候又有客人来了。
“如果您想要文的图案比较复杂的话,可能得改天了,提前给我预约的话,可以给您优惠。”侯千鸟歉意地笑笑。
“不复杂的,我想在胳膊上文一个小十字架,明天就要去外地了,时间也比较紧张。”戴眼镜的男人也温和地笑了笑。
“十字架的话种类还是比较多的,您有事先确定好图案吗?”
“有的,你看看。”客人拿出手机调出一张图片给侯千鸟看。
那是一张金黄色的拉丁纵长十字架,没有任何花纹,就连初学文身的小学徒也能文得出来。侯千鸟点点头,“那您先请坐,我回个消息。”
侯千鸟快速给小百合发消息,让她在酒店等他一会,来了个客人。
“男客人还是女客人?”小百合问。
“男客人女客人都是一个价钱。”侯千鸟哭笑不得。
“男客人还是女客人?”小百合又问。
“……男客人。”
“我马上就去!”小百合没有再回消息了,看来是正在赶来的路上。
“女朋友查岗?”客人笑眯眯地问。
“虽然大家都这么说,但是我只把她当妹妹看。”侯千鸟摇了摇头。
“大部分男人这么说都是因为姑娘长得不够漂亮。”客人仿佛看透了一切。
“不,她很漂亮的,你见了就知道了。”侯千鸟又摇了摇头。
“看来是我失言了。”
“没有的事。”侯千鸟想了想岔开了话题,“为什么想要文一个这么简单的十字架呢?我干了这么多年,十字架也文了不少,大部分都是要求花里胡哨的,甚至还文过受难的耶稣。”
“你不喜欢文简单的吗?”客人反过来问。
“老实说挺喜欢的,我是按面积收费的,如果来的人都像你一样文简单的,我会来钱很快。”侯千鸟笑笑,“不过你看起来,不太像是会来文身的人。”客人戴着金丝边眼镜,这么热的天还一丝不苟地穿着白衬衫,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斯文得像是个常年教书的先生。
“哈哈哈,我也没想过有一天会来文身。我和我的妻子是在大学认识的,一直谈到结婚,我们是在教堂里举办的西式婚礼,她穿着洁白的婚纱,我穿着燕尾服,牧师戴着十字架为我们主持婚礼。前不久我的妻子怀孕了,我就想着不如干脆文一个十字架,每天祈祷她们母子平安。我没什么大愿望,就挑了这个简单的十字架,金色看着也吉祥。”客人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一定会母子平安的。”侯千鸟也跟着笑了,“如果你同意的话,我可以在十字架外边再给你文一圈银线。金色代表高尚和祝福,银色代表尊贵和纯洁,这样寓意更好,层次感也更鲜明。”
“当然同意,真是干一行精一行呀,我就不知道还有这种说法。”客人笑着说。
“谈不上精通,不过靠这个吃饭,总得多学一点。”侯千鸟开始小心翼翼地描线,毕竟这个文身里承载着一位丈夫和准父亲的祝愿。
小百合来的时候侯千鸟已经文好了十字架的下半部分,本来很快就能完成的,但是客人文身的理由有些美好,侯千鸟就文得很细致。小百合穿着一双运动鞋,便于行动的小短裤,运动小背心,还戴着一顶遮阳帽,看起来就像是还没毕业的大学生。“你先坐一会,我很快就完成了。”侯千鸟抬头看看她。
“恩,那我先去吃点枇杷。”小百合放下包去院子里了。
“你说得对,她的确很漂亮。”客人看着小百合的背影。
侯千鸟笑笑不说话。
“你不想娶她吗?”客人好奇地问。
“以前的人都让我追她做女朋友,你倒好,直接催婚了。”侯千鸟吐槽道。
“哈哈哈,只见一面我都想娶她了。”客人笑着打趣。
“亏我还这么用心,你这十字架算是白文了。”侯千鸟翻了个白眼。
“总得给年轻人一点压力嘛,年轻人都仗着年轻,觉得自己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浪费。”客人语重心长。
“撮合我俩的人里,你还算是正常的,你觉得我这样的配得上她?”侯千鸟指了指自己。
“这话什么意思?现在又不是封建时代了,你是草民她是公主?只要两情相悦互相喜欢,一天三顿饭两人一张床,宪法也管不了你娶她。”客人似乎看得很开。
“不是,”侯千鸟又指了指自己,“你看我这头发,耳钉,鼻环,还有胳膊上的文身,我就是个混混,她清纯得像是百合。”
“恕我直言,没有哪个混混会说自己是混混。而且现在都21世纪了,长发,耳钉,鼻环,文身这些东西早就不是评判一个人的标准了。在我看来只要你的心是美好的,不管你打两个鼻环,两个唇环,两排耳钉,还是身上文满裸女,都不能从本质上把你划为某些不好的一类人里。有给老奶奶让座的花臂大哥,也有背地里下黑手的衣冠禽兽,不是吗?”
“我比她大的可不是一岁两岁。”侯千鸟又挠挠头。
“任何年纪的任何爱情,都是合情合理的。这话不是我说的,是马尔克斯说的,他可是个诺奖得主。我看你还没有到耄耋之年,小姑娘也正值青春,你有什么纠结的?”客人反过来开导他。
“那都是小说话本里的故事,现实世界里哪有这种东西?”侯千鸟摇了摇头。
“张先敢在80岁的时候娶18岁的小姑娘,苏轼写诗骂他,张先还是娶了。那时候还是宋代,繁文缛节比现在可怕得多,张先的名气也比你大得多,可他还是不害怕,就是娶了!接下来我说的话你可能会不爱听,但是作为过来人我还是想跟你说。你不够勇敢,甚至还有点软弱。长发耳钉鼻环文身都是你给自己的武装,其实你内心可能只是个还没有长大的纯情小屁孩儿。我猜——你在爱情这条路上,还没有主动出击过吧?”客人挑衅地看着他。
“你说的……可能都是对的吧。”侯千鸟的脸色有些苍白。
客人皱着眉头,在这个年轻人身上他看不出热血或者朝气这一类东西,他像是一只脚已经踏进坟墓的糟老头子,浓郁的暮气在他的周身环绕。客人刚才的一番话像是奋力挥出的一记直拳,都做好了被他回揍一拳的准备,可这个文身师只是淡淡地说,“你说的可能都是对的吧。”像是一块柔软的海绵,你生气地打了他,他只是往下陷了陷,你收回拳头的时候他就又重新复原,看不出有受伤的痕迹。
客人是真的生气了,他从文身台上坐起来,大力地握住侯千鸟的肩膀,强迫他和他对视,“我不知道你经历过什么,虽然这么说可能有些不负责任,但是你要知道,世界上每个人,无论是谁,只要活着,都会经历一些不可磨灭的伤害。我小时候听我姥爷说抗战时候的事,村里的男人出去当兵,受了重伤一身残疾,回来的时候才知道妻子被敌人侮辱,已经自杀了,肚子里还怀着他们的骨肉!那个男人应该一蹶不振,然后郁郁而终吗?”
“他可能确实有一段时间疯疯傻傻,但是最终他还是回到了正常的生活,后来还竞选了村委。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我想在这个和平的年代你应该不会受过比他更重的伤。我不知道让他变正常的人是谁,但总得去试试不是吗?脱发的人用这瓶洗发水没有效果,一定会试试别的牌子,你为什么要这样把一切都拒之门外呢?”
“在这个不用结婚也可以过得很幸福的年代,你为什么要活得如此悲哀呢?”客人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地问道。
侯千鸟疲惫地挣脱他的胳膊,“你说得太严重了,我只是……一个人习惯了。”
他垂着眼皮,客人看不出他的表情。有的人自己很幸福,所以希望别人也能过得同样幸福,客人就是这类人。他说了一堆话,希望这个年轻的文身师能够听进去,但是文身师陷得太深了,没准圆寂了还能烧出两块悲情的舍利子。他叹了一口气又躺下了,侯千鸟接着给他文身。
两人都不再说话了,侯千鸟仔细地做着收尾工作,又给他讲了注意事项。
客人走出房子的时候看见了趴在树上吃果子的小姑娘,莫名想到以前看到的一句话,一个人难过的时候,世上至少还有两个人是难过的,一个是知道你难过但是却不能替你难过的人,另一个是喜欢那个替你难过的人的人。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如果难过了,可能会有很多人也跟着难过吧?客人摇摇头走了。
偌大的房子里只剩下侯千鸟一个人,黄昏的光线金红一片。侯千鸟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但都没有太多的交流,他们之间只是顾客与文身师的关系,也有的是餐厅老板和食客的关系。自从他偶然间救下了这个名叫小百合的女孩,他周围的一切人都开始蠢蠢欲动,想要把他们撮合成一对。他固执地拒绝着每个人,但是无论是那些被他拒绝的人还是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他那颗尘封已久的心,也开始微微颤动,像是老旧的封印熬过了千年的时光,逐渐风化失效。
很细微,但确有其事。
小百合在树上喊他,侯千鸟走出去发现她坐在很高的树杈上,大概是低处的果子都被她吃完了。她红着脸,“千鸟哥哥,我下不去了。”
笑容在侯千鸟的脸上浮现,连他自己都没注意到,每次这个女孩跟他搭话的时候,他都是笑着的。“这可怎么办呀,我又不会爬树,今晚小百合只能在树上过夜了。”他摊摊手,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
小百合急得快哭了,“千鸟哥哥,你想想办法,我真的很害怕!”
“别哭别哭,我去邻居家借个梯子,你先扶好别乱动。”侯千鸟边说边跑。
侯千鸟敲开王姨家的门,邻居这么多年了,他都没来拜访过。王姨一把年纪了,老伴儿还有点耳背,侯千鸟真的不知道来了和他们聊什么。王姨倒是很热情,也没有多问,直接把梯子给了他。
侯千鸟回来的时候,泪水已经在小百合的眼眶里打转了,映着金灿灿的夕阳,看着有种圣洁的悲哀美。“别哭别哭,我回来了!”他赶紧把梯子靠在树上,爬了上去。
他试着靠近小百合坐的树干,小百合呆坐着一动不动,不知道是不是吓到了。他小心地在小百合旁边坐下,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夕阳就要落下海面,沉静的蓝色海洋变成了金黄的天池,云彩也是金黄的,看不清的海鸟向着巨大的落日飞去,只留下漆黑的轮廓,像是神话里的金乌[1]。这是一天中为数不多的时刻,朝海美得惊心动魄。
“好美!”小百合把头靠在侯千鸟的肩膀上。
一瞬间的六根清净四大皆空,侯千鸟觉得自己可能已经达到了佛家传说中无烦无恼的高妙境界。他不想挣开,也不想拥抱或者说话,女孩轻轻地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每个男孩都会默默地挺直身板。他忽然意识到,老不正经的赵叔说的是真的,小百合可能真的喜欢他。
“是呀。”他看着小百合说道,“不过……咱们能不能先下去,我其实有点恐高。”
小百合扑哧一声笑了。
两人费了老长时间才连滚带爬地从树上下来,都是双腿打颤,爬这么高的树对恐高的人来说简直就是折磨。侯千鸟还了梯子,拿上渔具包,就和小百合一起出发了。先是在外面喝了一些青菜粥,然后打车去了一个收费的钓场。
没有人的海岸可能会让小百合回想起那些恐惧的回忆,侯千鸟选了一个不算偏僻的地方。钓场里一片忙碌,钓了一下午的人正在清点收获,也有商贩在低价收购他们钓到的鱼。每个人都晒得黑不溜秋,只有握住鱼竿手心还是白的,像是几内亚湾逃难过来的黑兄弟。你们钓鱼的时候就不能打把伞吗?侯千鸟默默吐槽。
他放下两张小板凳,开始拌鱼食。侯千鸟虽然说他喜欢钓鱼,但他都是瞎钓一通,从来没有研究过这项技术。他只是走进渔具店随便挑了几根看着顺眼的鱼竿,老板问他要什么类型的鱼食,他就说口感好的。老板听得云里雾里,心想这是什么新的专业词语吗?鱼食现在也分口感了?谁的口感?人又不吃鱼食,鱼的口感人也不知道啊?老板战战兢兢地给他拿了最贵的“龙王恨”,生怕自己的店铺被这个面生的行家瞧不起了。而侯千鸟钓的鱼也确实不多,不过太多的话他吃不完,辛苦钓到的鱼也不想低价卖给鱼贩,所以渔具店的老板到现在还没有听到钓鱼圈里有什么不好的传言。
侯千鸟给小百合分了一根短竿,他觉得女孩子就该用秀气一点的鱼竿。小百合盯着侯千鸟手中的长竿,“我想要你手上那根。”
“有区别吗?”侯千鸟疑惑不已。
“小竿钓小鱼,大竿钓大鱼,我要钓大鱼!”小百合像是个行家。
侯千鸟默默和她交换。
下午钓鱼的人差不多都走完了,而夜钓的人还没有来,这时钓场里还算安静。天色在将暮未暮之间,海面上已经没有了那种耀眼的金黄,只有一层薄薄的霞红,像是有规则的脉搏随着海水起伏。
小百合又在唱《将仲子》,歌声在海潮的伴奏下飘荡,虽然已经听过很多遍,但侯千鸟一直都是偷听的,这还是第一次有幸这么近听到原唱。小百合唱完了第一章,晃晃侯千鸟的胳膊,“千鸟哥哥,你也一起唱吧?”
侯千鸟知道《将仲子》讲的是什么,那是女子唱给热恋男子的情歌!他当然不能跟着一起唱,他赶紧摆摆手,“我唱得老难听了,你这珠玉在前,我都不好意思开口了。”
“千鸟哥哥我们打个赌吧,要是我先钓上来,你就跟我一起唱,好不好?”
侯千鸟脸色有点为难。
“不会吧,千鸟哥哥还比不过我吗?”小百合歪着脑袋。
“比就比!”男人可能会忍受男人的激将法,但是遇到了女人,一定会想要证明给她看,面前是一座山也给你扬了。雄性这一物种千百年来的陋习控制了侯千鸟,说完后他才开始后悔。
小百合不再唱《将仲子》了,改用闽南方言唱《三沙渔歌》,土腔土调的,让人想起古代潜海采珠的海女。她们在下潜前唱着动听的渔歌,用歌声为大海的女神——妈祖献上供奉,祈求保护她们的安全以及得到更多的收获。她们的腰间拴着一根绳索,绳子的末端在她们的丈夫手中。
采珠的往往都是女性,因为女性的皮下有着更丰富的脂肪,这能够帮助她们在寒冷的海水中保暖,不至于患上坏骨病。有时候她们的丈夫也会直接把绳子扔进水里,然后划船离开那片海域,可能是已经厌倦了他的妻子,这样下潜的海女就再也回不来了。
侯千鸟默默地想着这些凄美的古老传说,高官贵爵的每一顶乌冠之上,可能都有一颗小小的但是却异常珍贵的海女采到的珍珠。一瞬间的场景交替,侯千鸟仿佛成了手持绳子的男人,小百合正坐在船头唱着献给神明的歌,她的眼神诚挚,歌声悠扬。她转过头看着侯千鸟笑:“你会扔掉绳子吗?”侯千鸟下意识地攥紧了手,他忽然发现,他的手上是一柄淡棕色的鱼竿。
“喂喂喂!这算是作弊吧?”侯千鸟看着小百合的浮子周围,那里有一团萦绕着的小鱼,雪白的鳞片在海水中反射着微弱的光。他赶紧把鱼竿往小百合的浮子附近凑,可是小百合却带着小板凳飞快地跑开了,在离他差不多快十米的地方才重新坐下。
“我可没听说过唱唱歌就能吸引来鱼的呀!”侯千鸟朝着小百合喊道,“你真的不是美人鱼吗?”
“谁知道呢?现在崇拜我的话,我会送你超过20毫米的极品珍珠也说不定哟!”小百合笑嘻嘻地看着他。
“美人鱼小姐,我不要珍珠,给我整条鱼吧,大小都无所谓。”
“不行不行,鱼只能给那个叫小百合的小姑娘。”小百合不理他了,又开始专心致志地唱歌。
侯千鸟提起竿一看,鱼饵已经被吃光了。
结果可想而知,就算侯千鸟拼命地往浮子周围撒饵,也没有鱼上钩,而小百合则是轻轻松松地钓上来一条鬼头刀[2]。她举着鱼竿大摇大摆地走到侯千鸟面前,那条还没长成的小鬼头刀还不到10厘米长,颜色却艳丽得像是蓝精灵。等到侯千鸟确认完毕,小百合取下那尾小鱼又重新把它放进海里,“你是今天的大功臣,本公主就放你一马。”
侯千鸟被迫和小百合一起合唱《将仲子》,小百合唱一句,侯千鸟唱下一句。最可气的是每次轮到侯千鸟的都是那句“岂敢爱之?畏我云云……”这是这首歌里最具女孩子气的部分,侯千鸟每唱一次,小百合就斜着眼笑。一首歌唱下来,侯千鸟成了娇滴滴的小姑娘。
“不唱了不唱了,太羞涩了!”侯千鸟头摇得像是拨浪鼓。
“嘻嘻嘻。”小百合搬着小板凳重新在他身边坐下,小声地唱着《三沙渔歌》,不一会儿一团鱼影包围了他们两人的浮子。
侯千鸟终于钓上了今天的第一尾鱼,一条细长的星鳗,大概有25厘米那么长。这种鱼坐在海岸上可不太好钓,专业的行家船钓才钓得到。主要是它们一般在50米以下的海域活动,侯千鸟今天带的线可没那么长。它大概是浮上来吃这些聚成团的小鱼的,结果倒霉地咬上了鱼饵。
“神了呀小百合,明天你要是还来玩的话,就可以吃鳗鱼饭了,咱们一人一半。”侯千鸟小心地取下鱼钩,这东西看着呆萌,却是不折不扣的肉食性猛鱼,反咬他一口也说不定。
“恩,我要吃上半截。”小百合抢先预订了。
“可以。”侯千鸟忍痛答应,谁都知道一条鱼上半截肉多刺还少。他又从渔具包里拿出一瓶水递给小百合,“休息休息嗓子别唱了,天怪热的,这一条鱼就能让咱们赚回本了。”
“一条鱼怎么能够呢?”小百合奋力地提起鱼竿,骄傲地对侯千鸟笑着。
月亮刚刚升起,海面上波光粼粼,小百合的鱼钩上挂着一尾硕大的黑影,黑影弯曲成一个惊人的弧度,证明了它的矫健。那是一条将近40厘米的辫子鱼,褐黑色的栉鳞反射不了银白的月光,银白的世界里突兀地出现一团阴影,小百合像是把海面戳了一个大窟窿。
“小姑娘厉害呀,尼龙线也能钓这么大的辫子鱼,怕是把这片海里辫子鱼的祖宗都钓起来了。”一直在旁边抽烟的鱼贩靠了过来。
小百合露出一口银牙,不紧不慢地收线。
“小姑娘这么大的鱼你也吃不完,叔给你个好价钱,卖给叔怎么样?”鱼贩喜欢这种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就是钓着玩,也不懂行价,可以从她手上低收高卖。
辫子鱼算不上什么名贵鱼,一般都是用来出口比较多,长得丑不说,肉质也不像其他鱼那样绵软,反而很有嚼劲。有嚼劲又有刺吃起来就比较尴尬,一口咬下去可能就扎到舌头了,朝海人喜欢吃的也不多。但是小百合钓起来的这条辫子鱼实在是太大了,石头本身是不值钱的,但是当这块石头大到可以和华山比肩的时候,买票去看它的人就会络绎不绝。这么大的辫子鱼倒卖给酒店饭店,一定会是高价的压轴菜,享用它的人也会觉得很有面子,鱼贩在心里盘算着最终的成品菜能否上千。
“卖吗,千鸟哥哥?”小百合扭过头问他。
这条鱼已经是小百合的所有物了,她还在问侯千鸟卖不卖,好像她的鱼就是侯千鸟的鱼那样自然。侯千鸟笑了笑,“别卖,回去了我做给你吃。”
“好!”小百合把这条大鱼放进兜网。
“小兄弟啊,这么大的鱼,你们俩可吃不完呀,我给你这个数怎么样?”鱼贩伸出一只手掌。
“怎么吃不完?她家里八十多号人,一人一筷子,最后几个还吃不上呢。”侯千鸟还是拒绝了,他不喜欢这些抖机灵的鱼贩。想要鱼就出海捕或者自己钓,整天在钓场里闲着,然后低价买走那些喜欢钓鱼的人辛苦钓到却又吃不完的鱼,最后又高价卖出去,典型的不劳而获。他侯千鸟一动不动弯着腰给人文身半小时的技术活,也挣不了五百块,你坐着啥也不干抽根烟就想挣五百?可恶!
鱼贩悻悻然走了。
“千鸟哥哥,这条鱼我想和你一起吃。”小百合看着浮子。
得,小姑娘胳膊肘还是往外拐的。侯千鸟当然不能说破,“这么大的鱼,咱俩得吃一天呢。”
“那我早上不吃饭就直接去找你。”
“好吧好吧,那我得研究几种不同的做法了,一天吃三顿一样的可不太好受。”
“恩!”小百合笑着点点头。
小百合又钓了一会,可能是觉得太无聊了,就扔下鱼竿跑了。她脱了鞋和袜子,赤着脚在岸边捡贝壳,捉小螃蟹,找好看的石头,偶尔她抓到一只大花蟹,还兴奋地拿给侯千鸟看,“这个必须清蒸!蘸上酱油超好吃!”小百合小心地放进兜网里。
侯千鸟看着她光着脚在海岸上跳来跳去,多大个人了,疯玩得跟小孩儿一样,我们不是说好了来钓鱼的吗?可他旋即又想到人家把这片海域的辫子鱼之王都钓上来了,就像是武林中打败了天下第一的高手,武功对他来说已经不值一提了,就该去风流。小百合已经钓上了辫子鱼王,那么钓鱼对来她说已经不值一提了,现在她就该赤着脚在海滩乱跳。
侯千鸟的心默默流泪,他说的来钓鱼,还想着露一手给小百合看看,结果被人家好好露了一手给他看……侯千鸟在这期间又陆续钓上来两条小鱼,他看也不看直接解了钩扔了回去,这么小的鱼做罐头的都不要,太惨了……
月亮已经升起很高了,海风渐冷,侯千鸟想着今天晚上的收获也算丰盛,是时候回去了。他拿出御寒的小睡眠巾,又捡起小百合的袜子鞋子,对她喊道,“别玩了,时候也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吧。”
小百合听话地跑了回来,他把小百合抱起来放到一块大石头上,给她披上御寒的小睡眠巾,又用袖子擦掉她脚上的水和沙子,擦干净后给她穿上袜子鞋子,小百合脸红红地看着他。其实侯千鸟是想看看小百合腿上的淤青好了没,不愧是朝海大酒店,一定是用了什么比较贵的恢复药膏,现在如果不仔细看的话,基本上是看不出受过伤的痕迹的。他用手轻轻戳了戳小百合的右小腿,“现在这里还疼吗?”
“不疼了。”小百合的脸红得像是扶桑花。
侯千鸟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他不是刻意这么做的,他只是有些习惯了。以前有一段时间他经常捏捏某个人的骨位,问她这里疼不疼,那里疼不疼。他干咳了几声,“走吧,时候也不早了,我送你回家。”他把小百合抱起来放在地上,她的身上有一股苹果桃子还有浆果之类的混合果香,闻起来很小清新。
侯千鸟背着巨大的渔具包,小百合拎着兜网,里面有一条极品星鳗,一条极品辫子鱼,还有一只大晚上出来散步的倒霉大花蟹。他们在钓场门口正好碰到一辆出租车,路上小百合又跟侯千鸟说了她小时候钓鱼的事,侯千鸟听得津津有味。侯千鸟那边没有海,只有一条小河,侯千鸟只能在夏天去河里搬螃蟹,要是小时候就认识小百合,一定得拜托她传授钓鱼的技巧。
很快车就酒店门口停下,小百合问道:“今晚就住在这里吧,千鸟哥哥?明早我们一起去你家里吃鱼。”
“不用了不用了,我还是回家吧,这些鱼还要处理一下,不然会坏掉。”侯千鸟害怕有八十多号人盘问他这些天都在和小百合一起干吗。
“那好吧,明天一早我就去找你。”小百合恋恋不舍地关上车门。
司机又带着他直奔老城区。侯千鸟下车后发现巷口附近停着一辆警车,他向家里走去,门口有一个等着他的男人。走近了侯千鸟才发现是那名给他做笔录的警察,“李警官?你这是,也要来文个身?”
“哈哈哈,小千你可别逗我了,警察是不让文身的。”李警官把一张纸递给侯千鸟,“正式庭审的时间定下来了,就在明天,这是法院给你的传票。”
“这么快?”
“这次事情牵扯到小百合,她的那些哥哥们你是知道的,各个方面都在施压。”李警官小声说,“不过程序上没有任何问题,证据也都齐全了,这两个老外还是连环作案,别的地方不了了之的老案子,一对比DNA也是他们的,就看明天法院怎么判了,不过我估计是少不了10年。”
“这种王八蛋不能直接枪毙吗?”侯千鸟义愤填膺。
“现在判死刑的人越来越少了,杀人贩毒这种倒是不少,连环强奸犯的话,最高也有可能判无期,死刑倒是不多。”李警官解释道。
“那就判无期呗,这种人出来了也是祸害。”
“判什么都是法官来决断的,你是第一次做庭审证人,明天如实作证就可以了,也不要添油加醋,我们不会宽恕任何一个罪犯的。”李警官指了指肩膀上的警徽。
“恩,我会说实话的。”侯千鸟点点头。
“哎呀,说起来小千你可真是个英雄啊,我干警察这么多年,都是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才赶到现场,有时候看着案发现场的惨状真觉得自己吃着国家的公粮有愧呀。”李警官有些唏嘘。
“消防员也不知道哪一家会起火,他们也是在起火后出警。但是没有人会怪罪他们,因为火不是他们放的,但最终总是他们救的。如果李警官知道却没有阻止,的确应该羞愧。但是李警官也不知道哪里会有案件发生吧,警察不是诸葛丞相能够料事如神,但是警察却是福尔摩斯,你们会让尸体说话,然后让恶人伏法。如果要把世界上某些职业归为伟大,那么警察一定可以位列其中。所以李警官以后应该放心大口地吃公粮,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因为这是你应得的报酬,也是我们这些被保护的人的心愿。”侯千鸟真诚地说。
李警官沉默了一会,他脱下帽子,露出已经有些灰白的头发,“以前年轻的时候考警察,无非是想着混个铁饭碗,第一次去案发现场的时候吓得一晚上都不敢合眼,想着要不辞职算了。后来案子解决了,家属来警局跪着给我们道谢,我才忽然意识到这个职业是如此的光辉。今天又听了小千你一番话,这么多年没有白干。”他和侯千鸟郑重地握了握手。
然后他又重新戴好帽子,敬了个礼,“兹查证,侯千鸟同志在6月21日晚于朝海东海岸发生的一起轮奸案件中,见义勇为,从两名歹徒手中救下受害人。故,经朝海地方政府及公安部商定,特发“见义勇为”勋章一枚及“五星好市民”勋章一枚,人民币两千元整,以资鼓励!”李警官从口袋中拿出一个信封还有两个小红盒,弯腰双手递给侯千鸟。
侯千鸟也弯下腰,恭敬地接下这些奖励。他打开两个小红盒,每个盒子里都有一枚勋章,一枚印着雷锋头像,下面好像是拓印的毛主席写的“见义勇为”四个字,另一枚印着鲜艳的五星红旗,下面印着楷体的“五星好市民”五个字,信封里大概装的是两千块钱。“谢谢!”同时获得这两份殊荣让侯千鸟受宠若惊。
“本来应该在新闻发布会上授予你这些的,但是这次案件不方便公开,其实局里的同事也想一起来,但是一堆警察站在你家门口会让街坊邻居七嘴八舌的吧,所以我就一个人来了。”李警官歉意地笑笑。
“我已经很满足了。”侯千鸟认真地说。
“话和东西我都带到了,那我就回先局里了,今天是我值班。”李警官又敬了个礼。
侯千鸟也敬了个礼目送他离开。他回到房子里,把鱼和蟹冻在冰柜里,勋章和信封已经被他放在桌子上了,他的手里拿着那张法院的传票。“终于要到这一天了吗?”他看着窗外的树影,目光又开始迷离起来。
[1]金乌:太阳的别称,也有另称为“赤乌”或“三足乌”,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鸟之一。
[2]鬼头刀:一般指鲯鳅,是鲯鳅科鲯鳅属的一种大洋性鱼类,日行性,性贪食。它的体表并不含有色素细胞,彩虹般艳丽的颜色源于通过神经控制的能够反射光线的鳞片,所以在它死后呈银灰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