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结
洪武初年,明朝凭借强大的军事力量,一扫中唐以来汉人受到北方族群压制的态势,驱逐北元,成为在开国之初便统一长城内外的朝代,盛况空前。但明朝将政权的合法性,建立在“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华夷之辨”立场之上,甚至高举“复宋”的大旗,因此在国家形态的定位上,并未追随蒙元帝国,建立起庞大的乃至世界性的帝国,而是在族群反扑的情绪影响下,将蒙元“内北国而外中国”的族群立场颠倒过来,重建“汉人主体国家”,恢复华夏脉络。
受之影响,这一时期明朝的边疆经略,呈现出内敛的取向,在疆域的设定上,是以收复汉地为主体,适当经略边疆的政治取向。而在北部边疆,洪武初年朱元璋多次明确表达与北元以长城为界,南北分治的政治立场。相应的,洪武初年,明朝所倾向建立的,是一种以汉人为主体、疆域有限的“内敛型王朝国家”。明朝之所以如此选择,既因为受到中唐以后汉人对北族政权不断南下的警惧心理影响,对于统治、融合边疆族群信心不足,也与出生于淮河流域的明朝核心统治群体,对于遥远的北部边疆,尤其是西北边疆的长期“胡化”面貌充满陌生与隔膜有关,还与作为明朝的建立者,朱元璋个人由于自幼生长在贫困、战乱、内讧的环境之中,形成了缺乏安全感的性格,在政权建设中呈现出保守、谨慎的特征有关联。
虽然明朝很快便呈现出接管元朝疆域的更为积极的观念,但建立“内敛型王朝国家”的族群取向、疆域政策,却一直延续下来。可见,伴随明朝代元,中国历史从开放走向内敛,朱元璋所致力建立的“内敛型王朝国家”,虽然也属于王朝国家形态,但在疆域规模、内部整合、族群种类上,都呈现出一种有限经营取向,深刻影响了有明一代的历史进程。
耐人寻味的是,朱元璋所致力建立的“内敛型王朝国家”,呈现出在疆域、族群、文化等层面,都进行收缩、整合的特征,与世界近代时期亚欧大陆其他文明的历史趋向存在相似之处。同一时期包括阿拉伯文明在内的其他文明,也在摆脱蒙古帝国的压制之后,都掀起了民族复兴潮流,在国家建设中,努力以本民族为主体,复兴本民族文化。而稍后欧洲民族主义潮流的兴起与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虽然是欧洲尤其是西欧内部竞争的结果,但更为强调民族整合,甚至开创出民族主义。可见,在近代时期,虽然明朝在疆域取向上,呈现出与其他文明不同的保守、内敛取向,但在民族整合上,却与其他文明较为相似。这反映出近代时期,世界不同文明都开始在新的发展阶段努力加强民族整合,推动本国力量的提升与社会动员。
[1] (明)胡广等:《明太祖实录》卷二六,吴元年冬十月丙寅,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印本,第402页。
[2] 《元史》卷二一○《外夷三·瑠求传》,第4667页。
[3] 忽必烈的个人崛起,与他接受汉人文明,并在与阿里不哥的汗位争夺中,充分利用汉地资源,密不可分。“岁甲辰,帝在潜邸,思大有为于天下,延藩府旧臣及四方文学之士,问以治道。岁辛亥,六月,宪宗即位,同母弟惟帝最长且贤,故宪宗尽属以漠南汉地军国庶事,遂南驻爪忽都之地。”《元史》卷四《世祖纪一》,第57页。
[4] 契丹后裔耶律留哥长子耶律薛阇跟随成吉思汗西征,屡立战功。成吉思汗曰:“薛阇今为蒙古人矣,其从朕之征西域也,回回围太子于合迷城,薛阇引千军救出之,身中槊;又于蒲华、寻思干城与回回格战,伤于流矢。以是积功为拔都鲁。”因此最初甚至拒绝让耶律薛阇承袭父爵。《元史》卷一四九《耶律留哥传》,第3514页。
[5] “这两种性质不同的社会相遇后,自不免相互激荡。漠北四大汗时代,蒙古人确曾有全盘移植游牧封建制于中原的企图。忽必烈定都中原、建立元朝以后,为适应农业地区的环境并巩固皇权计,已有改弦易辙的打算,力图恢复汉地传统的中央集权官僚制的组织和君主专制的政体,并曾定立新章以约制蒙古贵族的权益。但是忽必烈不仅是元朝的‘皇帝’,而且是‘大蒙古国’的‘可汗’,完全扬弃祖制,顺从汉俗,则其政权的合法性便会发生问题而受到蒙古贵族的抵制。因而忽必烈及其子孙从未能将元朝的政制完全官僚化与中央化。封建制与官僚制的并存便是蒙汉两种政制涵化的结果。”萧启庆:《元代四大蒙古家族》,《元代史新探》,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83,第142页。王明荪据此将元朝称为“复合王朝”。王明荪:《元代的士人与政治》,台湾学生书局,1992,第3页。
[6] 《元史》卷六七《礼乐志一》,第1664页。
[7] 《元史》卷六七《礼乐志一》,第1664页。
[8] 《元史》卷一七○《尚文传》,第3985页。
[9] 《元史》卷六七《礼乐志一》,第1664页。
[10] 《元史》卷七八《舆服志一》,第1929页。
[11] 《元史》卷六七《礼乐志一》,第1664页。
[12] 《元史》卷六《世祖纪三》,第114页。
[13] “二十四年,立尚书省,诏以为参知政事,(程)钜夫固辞。又命为御史中丞,台臣言:‘钜夫南人,且年少。’帝大怒曰:‘汝未用南人,何以知南人不可用!自今省部台院,必参用南人。’”《元史》卷一七二《程矩夫传》,第4016页。
[14] 《元史》卷六《世祖纪三》,第106页。
[15] 《元史》卷一一《世祖纪八》,第229页。
[16] 《元史》卷二○《成宗纪三》,第428页。
[17] 《元史》卷一二《世祖纪九》,第249页。《元史·崔彧传》对此也有记载,见《元史》卷一七三《崔彧传》,第4039页。
[18] “集贤直学士程文海言:‘省院诸司皆以南人参用,惟御史台、按察司无之。江南风俗,南人所谙,宜参用之,便。’帝以语玉速铁木儿,对曰:‘当择贤者以闻。’帝曰:‘汝汉人用事者,岂皆贤耶?’”《元史》卷一四《世祖纪十一》,第287页。
[19] 《元史》卷三二《文宗纪一》,第712页。
[20] 《元史》卷四四《顺帝纪七》,第921页。
[21] 《元史》卷一○《世祖纪七》,第217—218页。
[22] 《元史》卷一三○《不忽木传》,第3171页。
[23] 《元史》卷二○二《释老·八思巴传》,第4518页。
[24] 《元史》卷六《世祖纪三》,第121页。
[25] 《元史》卷二○二《释老·八思巴传》,第4518页。
[26] 《元史》卷二○二《释老·八思巴传》,第4518页。
[27] 《元史》卷二○二《释老·八思巴传》,第4518页。
[28] 《元史》卷六《世祖纪三》,第122页。
[29] 《元史》卷七《世祖纪四》,第129页。
[30] 《元史》卷七《世祖纪四》,第142页。
[31] 《元史》卷八《世祖纪五》,第165页。
[32] 《元史》卷一○《世祖纪七》,第203页。
[33] 《元史》卷一三《世祖纪十》,第266页。
[34] 《元史》卷一八《成宗纪一》,第392页。
[35] 大德八年(1304)三月颁诏:“诸王、驸马所分郡邑,达鲁花赤惟用蒙古人,三年依例迁代,其汉人、女直、契丹名为蒙古者皆罢之。”《元史》卷二一《成宗纪四》,第458页。
[36] 《元史》卷七《世祖纪四》,第129页。
[37] 窝阔台时期,蒙古内部曾有将回回、汉人军队南北互调的想法,借此促使二者脱离各自大本营,便于从中控制。“乙未,朝议将四征不廷,若遣回回人征江南,汉人征西域,深得制御之术。”窝阔台最终听取了耶律楚材的意见,并未采取这一做法。“楚材曰:‘不可。中原、西域,相去辽远,未至敌境,人马疲乏,兼水土异宜,疾疫将生,宜各从其便。’从之。”《元史》卷一四六《耶律楚材传》,第3460页。
[38] 《元史》卷六《世祖纪三》,第118页。
[39] 至元十六年二月,“癸卯,发嘉定新附军千人屯田脱里北之地。”《元史》卷一○《世祖纪七》,第210页。三月,“壬子,囊加带括两淮造回回炮新附军匠六百,及蒙古、回回、汉人、新附人能造炮者,俱至京师”。《元史》卷一○《世祖纪七》,第210页。至元十八年六月,“戊子,置蒙古、汉人、新附军总管”。《元史》卷一一《世祖纪八》,第231页。至元十九年,“三月辛酉朔,乌蒙民叛,敕那怀、火鲁思迷率蒙古、汉人新附军讨之”。《元史》卷一二《世祖纪九》,第240页。
[40] 《元史》卷一三《世祖纪十》,第268页。
[41] 比如元成宗大德四年八月,在制定官僚集团荫叙资格时,便对蒙古人、色目人优叙一级。“八月癸卯朔,更定荫叙格,正一品子为正五,从五品子为从九,中间正从以是为差,蒙古、色目人特优一级。”《元史》卷二○《成宗纪三》,第432页。再如大德八年三月,中书省对由皇帝从内廷径直除授的官员的升迁,开始加以严格限定,但蒙古人却不在条框之内。“中书省臣言:‘自内降旨除官者,果为近侍宿卫,践履年深,依已除叙。尝宿卫未官者,视散官叙,始历一考,准为初阶。无资滥进,降官二级,官高者量俸。各位下再任者,从所隶用,三任之上,听入常调。蒙古人不在此限。’从之。”《元史》卷二一《成宗纪四》,第458页。
[42] 《元史》卷一九《成宗纪二》,第410页。
[43] (元)梁寅:《梁石门先生集》卷八《元》,《元人文集珍本丛刊》第8册,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第43页。
[44] 元末太平由于非国姓宗室,元顺帝将其改姓之后,才能授予其御史大夫一职。“(至正)六年,拜御史大夫。故事,台端非国姓不以授,太平因辞,诏特赐姓改其名。”《元史》卷一四○《太平传》,第3368页。
[45] 郑氏家族本为汉人,但较早归附蒙古,参加征蜀之役。郑制宜“通习国语”,曾追随忽必烈平定乃颜叛乱,因功被授予怀远大将军、枢密院判官。至正二十五年(1365),忽必烈北幸上都,枢密院委派郑制宜负责留守。“旧制枢府官从行,岁留一员司本院事,汉人不得与。至是,以属制宜。”郑制宜依照制度请辞,忽必烈鉴于郑氏家族长期追随蒙古帝国,非一般意义上的汉人,特命留守。“制宜逊辞,帝曰:‘汝岂汉人比耶!’竟留之。”《元史》卷一五四《郑鼎传》,第3637页。
[46] 至正二十五年十月,“湖广省言:‘左、右口溪洞蛮僚,置四总管府,统州、县、洞百六十,而所调官畏惮瘴疠,多不敢赴,请以汉人为达鲁花赤,军官为民职,杂土人用之。’就拟夹谷三合等七十四人以闻,从之”。《元史》卷一五《世祖纪十二》,第315—316页。
[47] 《元史》卷一九《成宗纪二》,第401—402页。
[48] 《草木子》卷三上《克谨篇》,第49页。
[49] 《元史》卷一四一《太不花传》,第3382页。
[50] 《元史》卷一四二《彻里帖木儿传》,第3405页。
[51] 《元史》卷三九《顺帝纪二》,第839页。但《元史·许有壬传》却记载元朝在许有壬的建议下,最终并未行使这一禁令。“禁汉人、南人勿学蒙古、畏吾儿字书,有壬皆争止之。”《元史》卷一八二《许有壬传》,第4202页。
[52] 《元史》卷八一《选举志一·学校》,第2028页。
[53] 《元史》卷八一《选举志一·学校》,第2028页。
[54] 《元史》卷八一《选举志一·学校》,第2030页。
[55] 《元史》卷三五《文宗纪四》,第786页。
[56] 余来明:《元明科举与文学考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15,第183—189页。
[57] 《元史》卷八一《选举志一·科目》,第2027页。
[58] “后有纳粟获功二途,富者往往以此求进。令之初行,尚犹与之,及后求之者众,亦绝不与南人。在都求仕者,北人目为腊鸡,至以相訾诟,盖腊鸡为南方馈北人之物也,故云。”《草木子》卷三上《克谨篇》,第49页。
[59] 《元史》卷二一《成宗纪四》,第449页。
[60] 《元史》卷二三《武宗纪三》,第512页。
[61] 《元史》卷二四《仁宗纪一》,第541页。
[62] 《元史》卷二四《仁宗纪一》,第558页。
[63] 《元史》卷二八《英宗纪二》,第620页。
[64] 《元史》卷三四《文宗纪三》,第765页。
[65] 《元史》卷五《世祖纪二》,第91页。
[66] 《元史》卷一○《世祖纪七》,第210页。
[67] 《元史》卷一二《世祖纪九》,第240页。
[68] 《元史》卷一三《世祖纪十》,第276页。
[69] 《元史》卷一五《世祖纪十二》,第323页。
[70] 直到元顺帝后至元二年(1336)九月,巩昌总帅府执兵器禁令才开始放宽。“癸亥,弛巩昌总帅府汉人军器之禁。”《元史》卷三九《顺帝纪二》,第836页。
[71] 《元史》卷一四《世祖纪十一》,第286页。但当年及次年,该政策又一度有所反复。十月,“虽汉人并毋禁弓矢”。《元史》卷一四《世祖纪十一》,第292页。至元二十四年(1287)正月,“弛女直、水达达地弓矢之禁”。《元史》卷一四《世祖纪十一》,第295页。
[72] 《元史》卷一六《世祖纪十三》,第339—340页。
[73] 《元史》卷二四《仁宗纪一》,第548页。
[74] 至大二年十二月,“辛酉,申禁汉人执弓矢、兵仗”。《元史》卷二三《武宗纪二》,第520页。至治二年正月,“甲戌,禁汉人执兵器出猎及习武艺。”《元史》卷二八《英宗纪二》,第619页。泰定二年七月,“申禁汉人藏执兵仗;有军籍者,出征则给之,还,复归于官”。《元史》卷二九《泰定纪一》,第658页。后至元二年十一月,“辛未,禁弹弓、弩箭、袖箭”。《元史》卷三九《顺帝纪二》,第837页。这里虽未具体指明被禁族群,但结合元代的政策背景,被禁族群应为汉人、南人。后至元三年四月,“癸酉,禁汉人、南人、高丽人,不得执持军器,凡有马者拘入官”。《元史》卷三九《顺帝纪二》,第839页。元顺帝时期,兵器之禁一度有所放松。但在汉地叛乱的时代背景下,很快便再次严格起来。后至元三年八月,“弛高丽执持兵器之禁,仍令乘马。戊子,汉人镇遏生蕃处,亦开军器之禁”。《元史》卷三九《顺帝纪二》,第841—842页。后至元五年四月,“己酉,申汉人、南人、高丽人不得执军器、弓矢之禁”。《元史》卷四○《顺帝纪三》,第852页。后至元六年,“五月癸丑朔,禁民间藏军器”。《元史》卷四○《顺帝纪三》,第855页。
[75] 《元史》卷一四《世祖纪十一》,第290页。
[76] 《元史》卷二○《成宗纪三》,第426页。
[77] “或言京师蒙古人宜与汉人间处,以制不虞。(平章政事)不忽木曰:‘新民乍迁,犹未宁居,若复纷更,必致失业。此盖奸人欲擅货易之利,交结近幸,借为纳忠之说耳。’乃图写国中贵人第宅已与民居犬牙相制之状上之而止。”《元史》卷一三○《不忽木传》,第3169—3170页。
[78] 《元史》卷七《世祖纪四》,第141页。
[79] 方龄贵校注《通制条格校注》卷二七《杂令·汉人殴蒙古人》,中华书局,2001,第626页。
[80] 《元典章》卷四四《刑部六·杂例·蒙古人打汉人不得还》,陈高华、张帆、刘晓等点校,中华书局、天津古籍出版社,2011,第1513页。
[81] “或告汉人殴伤国人,及太府监属卢甲盗剪官布。帝怒,命杀以惩众。(符宝局郎董)文忠言:‘今刑曹于囚罪当死者,已有服辞,犹必详谳,是岂可因人一言,遽加之重典!宜付有司阅实,以俟后命。’乃遣文忠及近臣突满分核之,皆得其诬状,遂诏原之。”《元史》卷一四八《董文忠传》,第3503页。
[82] 《元史》卷二一《成宗纪四》,第461页。
[83] 《元史》卷三八《顺帝纪一》,第823页。
[84] 《明太祖实录》卷三五,洪武元年十月己卯,第634页。
[85] 《明太祖实录》卷三五,洪武元年十月己卯,第634—635页。
[86] 《明太祖实录》卷三五,洪武元年十月己卯,第635页。
[87] 《元史》卷三八《顺帝纪一》,第821页。
[88] 《元史》卷一九《成宗纪二》,第404页。
[89] 对此时人也有一定认识。“且昔之入主者,颇皆用夏贵儒,惟元不然,此其为秽,尤使人涕泗沾臆。夫其胎祸之远如此,播恶之广如此,奄及百年不知变革如此!当是时也,熏蒸融液,无地非狄,若将不可复易者。”《刘伯温集》附录六《题诚意伯刘公集》,第850页。
[90] 《元史》卷一四八《董俊传》,第3496页。
[91] “(江浙行省参知政事王)都中历仕四十余年,所至政誉辄暴著,而治郡之绩,虽古循吏无以尚之。当世南人以政事之名闻天下,而位登省宪者,惟都中一人而已。”《元史》卷一八四《王都中传》,第4232页。
[92] 《草木子》卷三上《克谨篇》,第51页。
[93] 《元史》卷三九《顺帝纪二》,第843页。
[94] 《元史》卷一三九《朵尔只班传》,第3359页。
[95] 《元史》卷四四《顺帝纪七》,第930页。
[96] 《草木子》卷三上《克谨篇》,第55页。
[97] 《草木子》卷三上《克谨篇》,第55页。
[98] 《明太祖实录》卷二八下,吴元年十二月戊辰,第471页。
[99] 《明太祖实录》卷二八下,吴元年十二月戊辰,第471页。
[100] 《明太祖实录》卷二八下,吴元年十二月戊辰,第471页。
[101] 《明太祖实录》卷二八下,吴元年十二月戊辰,第471—472页。
[102] “御史台进拟宪纲四十条。上览之,亲加删定,诏刊行颁给。因谓台臣曰:‘元时任官,但贵本族,轻中国之士,南人至不得入风宪,岂是公道?朕之用人,惟才是使,无间南北,风宪作朕耳目,任得其人,则自无壅蔽之患。’殿中侍御史唐铎对曰:‘臣闻元时遣使军抚百姓,初出之日,四方惊动,及至,略无所为而去,百姓为之语曰:“奉使宣抚,问民疾苦,来若雷霆,去若败鼓。”至今传以为笑,今陛下一视同仁,任官惟贤,尤重风宪,明立法度,所以安百姓、兴太平,天下幸甚。臣等敢不精白一心,钦承意!’”《明太祖实录》卷六○,洪武四年春正月己亥,第1176—1177页。
[103] (明)杨士奇等:《明太宗实录》卷一三四,永乐十一年十一月癸卯,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印本,第1642页。
[104] (明)丘濬:《世史正纲》卷三二《元世史·元文宗》,载《丘濬集》第7册,周伟民、王瑞明、崔曙庭等点校,海南出版社,2006,第3279页。
[105] (明)钟芳:《钟筠溪集》卷一一《许衡辨下》,周济夫点校,海南出版社,2006,第238页。
[106] 元末追随明夏政权之杨学可撰《明氏实录》,载明玉珍进攻成都,获守将赵资妻,令之劝降,慰云:“执政乃吾中国人,何故反为元虏守战?夫人能招使降,当裂土以赠。”自立陇蜀王之令曰:“元朝运去,中国豪杰并起而逐之。”(明)杨学可:《明氏实录》,《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159册,齐鲁书社,1997,第6—7页。
[107] 《草木子》卷三上《克谨篇》,第49—50页。
[108] 《草木子》卷三上《克谨篇》,第50页。
[109] 《元史》卷四一《顺帝纪四》,第881页。
[110] 《元典章》卷四一《刑部三·谋反·乱言平民作歹》,第1402页。
[111] 杨志玖:《元代回族史稿》,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第26—29页。
[112] (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六《武当山降笔》,中华书局,1959,第328页。
[113] 关于元末明初“华夷之辨”的问题,钱穆通过阅读明初诸名士文人,如宋濂、刘基诸人的诗文,钩稽出与后世想象完全不同的历史面相,即明初士人对故元甚为怀念,与新朝隐存嫌隙,而这可能构成了朱元璋苛待士人之一因素。钱穆:《读明初开国诸臣诗文集》《读明初开国诸臣诗文集续篇》,载钱穆《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六),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8,第101—261页。钱穆这一结论本身应无问题,但不能概括元末明初“华夷之辨”之全部情状。明初士人的观点不一定能够代表当时一般民众的舆论。元朝虽不重儒学,但对社会,尤其是江南社会管理颇为宽松,在此政治环境下,经济状况尚可甚至颇为富裕的江南士人仕进空间虽不如汉人政权之时,但也得优悠林下、研习诗文。在此情状下,明初士人对故元心存怀念,也在情理之中。但元末在自然灾害与国家赋役压力下苟活的一般民众却不会如此悠闲,他们将生活困苦带来的压抑情绪转变为对蒙古统治者,乃至蒙古人、色目人之愤恨,是十分正常的。日本学者宫崎市定也持与钱穆相似的观点,认为:“太祖的政治,从一开始就很少有对蒙古人发动民族革命的意识,后来的改变蒙古旧习、同化蒙古降将等政策,也都是缓慢地进行着的。这和清末激烈的革命思想不能同日而语,所以,用清末的事例来类推元明革命,就难免出现极大的误解。”而洪武初年变革蒙古习俗的诏书,并非建国方针,而是“单就礼制问题做出的极为事务性的命令”。〔日〕宫崎市定:《中国的历史思想——宫崎市定论中国史》,张学锋、尤东进、马云超等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第257、271页。而刘浦江《元明革命的民族主义想象》(《中国史研究》2014年第3期)在这种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元明更代的民族主义仅是后人的想象。但宫崎市定其实并未完全否定元明革命之中的民族意味,而是认为元明革命是事先的有意为之。“元明革命的确是民族革命,其间也存在着巨大的断裂,但无论如何,历史是没有完全断裂的,必然有着连续的一面。……元明革命,与其说是一开始就有革命意识的民族革命,不如说是其结果被理解为民族革命更为妥当。因此,断裂的一面非常缓慢地显示出来,尤为不彻底的地方则留给了后世。”《中国的历史思想——宫崎市定论中国史》,第282—283页。
[114] 〔朝鲜〕郑麟趾等:《高丽史》卷三九《恭愍王二》,朝鲜科学院,1957,第596页。
[115] (清)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卷五《夏明玉珍》,张德信、韩志远点校,中华书局,1982,第112页。
[116] 《明氏实录》,《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159册,第7页。
[117] (明)黄标:《平夏录》,载(明)邓士龙辑《国朝典故》卷八,许大龄、王天有主点校,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第167页。
[118] 《明太祖实录》卷一二,癸卯秋七月庚寅,第162页。
[119] Hok-Lam Chan,“The‘Song’Dynasty Legacy:Symbolism and Legitimation from Han Liner to Zhu Yuanzhang of the Ming Dynasty,”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Vol.68.1(June 2008).
[120] 《元史》卷四二《顺帝纪五》,第891页。
[121] 《南村辍耕录》卷二七《旗联》,第342页。
[122] “且说淮西濠州,就是而今凤阳府,好一座城池。离城有一个地方,名唤做钟离东乡,据说是当初钟离得道成仙的去处。那里有个皇觉寺,原先是唐高祖建造的。”(明)佚名:《英烈传》第四回《真明主应瑞濠梁》,赵景深、杜浩铭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第14页。
[123] 《明太祖实录》卷一,第1页。民间传说朱家迁徙路线却呈现了由南向北的相反路线。“那人说道:‘姓朱名世珍,祖居金陵朱家巷人。因元兵下江南,便徙居江北长虹县,后又徙居滁州。’”《英烈传》第四回《真明主应瑞濠梁》,第16页。
[124] (明)俞本:《纪事录》,转引自〔美〕陈学霖《史林漫识》,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01,第414页。
[125] 《明太祖实录》卷三,乙未夏四月丁巳,第33页。
[126] 《元史》卷四二《顺帝纪五》,第900页。
[127] (明)叶子奇:《静斋文集》,转引自(清)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卷一《宋小明王》,中华书局,1982,第28页。
[128] 《明太祖实录》卷二六,吴元年冬十月丙寅,第402页。
[129] (明)佚名:《北平录》,载《国朝典故》卷七,第158页。
[130] 《明太祖实录》卷七一,洪武五年春正月甲子,第1317页。
[131] “当是时,元得一士而立纲纪,明彝伦,半去胡俗,半用华仪,中国得生全者,我汉儒许衡是也。如此者不三十年之间,华夷儒风竞起,人虽不为名儒,昔之不效者,今识字矣。”(明)朱元璋:《明太祖集》卷一六《辩答禄异名洛上翁及谬赞》,胡士萼点校,刘学锴审订,黄山书社,1991,第347页。
[132] 《明太祖实录》卷一五,甲辰十二月丁巳,第211页。
[133] 《明太祖集》卷一八《祭平章李思齐文》,第416页。
[134] 《明太祖集》卷一《免北平燕南河东山西北京河南潼关唐邓秦陇等处税粮诏》,第4页。
[135] 《明太祖实录》卷九二,洪武七年八月甲辰,第1614页。
[136] 《明太祖集》卷一《免山西陕右二省夏秋租税诏》,第11页。
[137] (明)佚名:《皇明本纪》,载《国朝典故》卷二,第43页。
[138] (明)朱元璋:《宝训》卷二《尊儒术》,载张德信、毛佩琦主编《洪武御制全书》,黄山书社,1995,第443页。
[139] (明)朱国祯辑《皇明大事记》卷八《学校》,《四库禁毁书丛刊》史28册,第138页。
[140] (明)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一《东夷·朝鲜》,余思黎点校,中华书局,1993,第8页。
[141] 《明太祖集》卷二《谕日本国王诏》,第31页。
[142] 《殊域周咨录》卷七《南蛮·占城》,第247页。
[143] 《殊域周咨录》卷四《东夷·琉球国》,第125页;卷五《南蛮·安南》,第170页;卷一○《西戎·吐蕃》,第359页;卷一一《西戎·拂菻》,第384页。值得注意的是,明朝颁诏于西域蒙古时,出于招抚的目的,对元朝颇为肯定。“二十四年,遣主事宽彻、监察御史韩敬、大理寺评事唐钲报之以书。谕别失八里黑的儿火者曰:‘……曩者我中国宋君奢纵怠荒,奸臣乱政,天监否德,于是命元世祖肇基朔漠,入统华夏,生民赖以安靖七十余年,至于后嗣不修,国政大臣非人,纪纲尽弛,致使在野者强陵弱,众暴寡,生民嗟怨,上达于天,简在帝心,以革命新民。朕当大命,躬握干符,以主黔黎,凡诸乱雄擅声教违朕命者兵偃之,顺朕命者抚存之,是以华夏奠安……’”卷一五《西戎·亦力把里》,第494页。
[144] 《明太祖实录》卷二六,吴元年冬十月丙寅,第404页。
[145] 《明太祖实录》卷三四,洪武元年八月己卯,第616页。
[146] 《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三,洪武十三年八月乙亥,第2108页。
[147] “直北宗王驸马部落臣民,能率职来朝,朕当换给印信,还其旧职,仍居所部之地,民复旧业,羊马孳畜从便牧养。……朕既为天下主,华夷无间,姓氏虽异,抚字如一。尔等无或执迷,以贻后悔。”《明太祖实录》卷五三,洪武三年六月丁丑,第1048页。
[148] 陈梧桐指出朱元璋对于边疆少数民族实行“威德兼施”的政策,保持华夷之辨的民族立场。陈梧桐:《论朱元璋的民族政策》,《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2年第1期。
[149] “一,元主父子远遁沙漠,其乃颜、蒯突等类,素相仇敌,必不能容。果能审识天命,衔璧来降,待以殊礼,作宾吾家。一,避兵人民,团结小寨,诏书到日,并听各还本业。若有负固执迷者,罪在不原。一,残元领兵头目,已尝抗拒王师,畏罪屯聚者,有能率众来归,一体量材擢用。一,故官及军民人等,近因大军克取之际,仓惶失措,生离父母妻子,逃遁他所,果能自拔来归,并无罪责,仍令完聚。一,朔方百姓及蒙古、色目诸人,向因兵革,连年供给,久困弊政,自归附之后,各安生理,趁时耕作,所有羊马孳畜,从便牧养,有司常加存恤。”《明太祖实录》卷三五,洪武元年九月戊寅,第633页。
[150] 《明太祖实录》卷九五,洪武七年十二月壬辰朔,第1642页;卷一一七,洪武十一年春正月己卯,第1907页;卷一二九,洪武十三年春正月癸卯,第2051页;卷一三一,洪武十三年五月己亥,第2085页;卷一三三,洪武十三年九月丁未,第2115页;卷一三四,洪武十三年冬十月丁丑,第2125页;卷二三二,洪武二十七年三月癸亥,第3392页;卷二四○,洪武二十八年八月戊辰,第3491页。
[151] “朕当艰难之秋,赖祖宗积德,上天眷命,削平祸乱,统驭华夷。”《明太祖实录》卷五三,洪武三年六月丙寅,第1038页。
[152] (明)郑晓:《皇明大政记》卷一,载(明)郑晓《吾学编》,《续修四库全书》史35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第136页。《明太祖实录》纂修者赞云:“胡服、胡语、胡姓一切禁止,斟酌损益,皆断自圣心。于是百有余年胡俗悉复中国之旧矣。”《明太祖实录》卷三○,洪武元年二月壬子,第525页。马明达专文探讨了朱元璋歧视色目人的问题。马明达:《朱元璋歧视色目人》,《回族研究》2006年第1期。
[153] 今天的四川、云贵地区余姓人群,通过家谱、墓志与传说,长期流传着“铁改余”的故事,说是明初朱元璋接受奸臣谗言,曾想诛灭留于境内的忽必烈后裔,他们无奈逃亡西南,改铁为余,作为姓氏,并相约铁、余世代一家。20世纪80年代,部分民众以此得以更改民族为蒙古族。
[154] 《明太祖实录》卷五一,洪武三年夏四月甲子,第999—1000页。
[155] 《明太祖实录》卷一○九,洪武九年闰九月丙午,第1815—1816页。
[156] 《明太祖实录》卷一○九,洪武九年闰九月丙午,第1816页。
[157] (明)佚名:《皇明诏令》卷二《罢中书省及都府诏》(洪武十三年五月十一日),第120—121页。
[158] 《明太祖实录》卷四九,洪武三年二月甲子,第964页。
[159] 《明太祖实录》卷五二,洪武三年五月辛亥,第1026页。
[160] 《明太祖实录》卷五九,洪武三年十二月戊午,第1147页。
[161] 《明太祖实录》卷五九,洪武三年十二月戊午,第1147页。
[162] 《明太祖实录》卷一一七,洪武十一年二月己未,第1912—1913页。
[163] 《明太祖实录》卷一一七,洪武十一年二月己未,第1912—1913页。
[164] 《明太祖实录》卷一八二,洪武二十年闰六月甲戌,第2754页。
[165] 洪武二十年八月,“朕初命辽阳、海州、盖州、复州、金州、崖头,大宁旧省口内之人,各照原所居住。不意文书到迟,总兵官将尔等行程迂远。若已入迁民镇,可留彼暂住,若未入口,到瑞州闾山左右”。《明太祖实录》卷一八四,洪武二十年八月丙辰,第2766页。
[166] 洪武二十一年正月,“己卯,命曹国公李景隆、定远侯王弼、鹤庆侯张翼往中都留守司及徐邳等卫,调官军防护漠北新附鞑军南来。又命永平侯谢成往鲁府率护卫士马,以所送鞑军分隶济南、济宁等卫,与军伍错居”。《明太祖实录》卷一八八,洪武二十一年春正月己卯,第2812页。
[167] 《明太祖实录》卷一八八,洪武二十一年二月丁卯,第2827页。
[168] (明)朱元璋:《太祖皇帝钦录》,转引自张德信《太祖皇帝钦录及其发现与研究辑录——兼及〈御制纪非录〉》,载朱诚如、王天有主编《明清论丛》第6辑,紫禁城出版社,2005,第88页。
[169] 《太祖皇帝钦录》,转引自《太祖皇帝钦录及其发现与研究辑录——兼及〈御制纪非录〉》,载《明清论丛》第6辑,第88页。
[170] 《太祖皇帝钦录》,转引自《〈太祖皇帝钦录〉及其发现与研究辑录——兼及〈御制纪非录〉》,载《明清论丛》第6辑,第88—89页。
[171] 《太祖皇帝钦录》,转引自《〈太祖皇帝钦录〉及其发现与研究辑录——兼及〈御制纪非录〉》,载《明清论丛》第6辑,第91页。
[172] 《明太祖实录》卷二二五,洪武二十六年二月乙巳,第3302页。
[173] 《明太祖实录》卷一四八,洪武十五年九月壬申,第2344页。
[174] (明)解缙:《大庖西封事》,载(明)陈子龙等《明经世文编》卷一一《解学士文集》,中华书局,1962,第73页。
[175] (明)宋端仪:《立斋闲录一》,载《国朝典故》卷三九,第938页。
[176] 《明太祖实录·附李景隆解缙等进实录表》,第3页。
[177] 《明宣宗实录》卷六四,宣德五年三月戊午,第1512—1513页。
[178] (嘉靖)《耀州志》卷上《建置志二·儒学》,《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72册,上海书店,1990,第37页。
[179] (明)丘濬:《大学衍义补》卷一四四《驭夷狄·内夏外夷之限下》,载《丘濬集》第5册,第2243—2244页。
[180] 《大学衍义补》卷一四四《驭夷狄·内夏外夷之限下》,载《丘濬集》第5册,第2252页。
[181] 《大学衍义补》卷一四四《驭夷狄·内夏外夷之限下》,载《丘濬集》第5册,第2244页。
[182] (明)皇甫录:《皇明纪略》,商务印书馆,1936,第3页。
[183] 《刘伯温集》附录六《题诚意伯刘公集》,第850页。
[184] 《刘伯温集》附录六《题诚意伯刘公集》,第850页。
[185] (明)郑晓:《今言》卷三,李致忠点校,中华书局,1984,第79页。
[186] 《刘伯温集》附录五《礼部会议》,第822页。
[187] (明)陆楫:《蒹葭堂杂著摘抄》,商务印书馆,1936,第1页。
[188] (明)归有光:《震川先生别集》卷二上《嘉靖庚子科乡试对策五道·第三问》,载《归有光全集》第7册,彭国忠、查正贤校点,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第812—813页。
[189] (明)陈全之:《蓬窗日录》卷六《事纪二》,顾静标校,上海书店,2009,第305页。明末徐枢也称:“今而分则帝王之板籍,半属腥膻;合则诸夏之衣冠,尽为左衽。使尼父生于此时,其感世变、悲人穷,将大有不胜其痛悼者。说者谓阳极而阴,昼尽而夜,为气数适然。盖大明当天,则六合共仰,昧谷盏日,则鬼魅肆行,其斯之谓欤!陵夷至是,可骇也夫!可慨也夫!不有圣人亦洗而空之,则人类胥而禽兽矣。今大明出矣,羲皇之宇宙,自今而开辟矣。古人云:‘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臣于我明也亦云。”(明)徐枢:《寰宇分合志》卷一《分合总论》,《四库禁毁书丛刊》史3册,第198页。值得关注的是,明朝代元的民族意义在民国年间,受其时代背景的影响,得到了极大的阐发。“惟蒙古人于中国能建立统一朝代,曰‘有元’,统治政权将近百年,以胡俗而乱华风,灭德作威,荼毒黎民。太祖奋起淮甸,兴师北伐,驱逐胡虏,卒能恢复中华,蔚成大业。夫汤武以诸侯而革君主之命,太祖以匹夫而革胡元之命,其武功不在汤武下矣,此其革命武功所由纪也。”方觉慧:《明太祖革命武功记·明太祖革命武功记编纂述要》甲《编纂义例》,国学书局,1940。
[190]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起居注册》第1册,中华书局,1993,第102页。
[191] 《明太祖实录》卷三二,洪武元年六月庚子朔,第564页。
[192] 《明太祖实录》卷三二,洪武元年六月庚子朔,第564页。
[193] 《明太祖实录》卷三二,洪武元年六月庚子朔,第564页。
[194] 《明太祖实录》卷四一,洪武二年夏四月乙亥,第819—820页。
[195] 胡钟达:《明与北元—蒙古关系之探讨》,《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1984年第5期。
[196] 《明太祖实录》卷一一九,洪武十一年六月壬子,第1936页。
[197] 《明太祖实录》卷九二,洪武七年八月戊戌,第1614页。
[198] “辛未,靖海侯吴祯还京师。先是,祯督饷定辽,因完城练卒,尽收辽东未附之地。至是乃还。上曰:‘海外之地悉归版图,固有可喜,亦有可惧。’”《明太祖实录》卷七六,洪武五年九月辛未,第1406页。
[199] 《明太祖实录》卷七六,洪武五年九月丁巳,第1396页。
[200] 《明太祖实录》卷三九,洪武二年二月壬午,第793页。
[201] 《明太祖实录》卷五八,洪武三年十一月壬辰,第1123页。
[202] 《明太祖实录》卷五八,洪武三年十一月丙申,第1126页。
[203] 《明太祖实录》卷五八,洪武三年十一月戊戌,第1138—1141页,洪武三年十一月辛丑,第1142页;卷五九,洪武三年十二月甲子,第1150—1151页。
[204] 《明太祖实录》卷五九,洪武三年十二月辛酉,第1149页。
[205] 如:“先是,元主北走屯盖里泊,命脱列伯、孔兴以重兵攻大同,欲图恢复。至是,脱列伯被擒,孔兴走绥德,其部将复斩之来降,元主知事不济,无复南向矣。”《明太祖实录》卷四四,洪武二年八月丙寅,第860页。
[206] “元主先已北奔,追北数百里,俘其宗王庆生及平章鼎住等斩之,凡得将士万人,车万辆,马三千匹,牛五万头,蓟北悉平。”《明太祖实录》卷四三,洪武二年六月己卯,第846页。
[207] “左副将军李文忠、左丞赵庸败元太尉蛮子,平章沙不丁、朵儿只八剌等于白海子之骆驼山,遂进次开平,元平章上都罕等降。”《明太祖实录》卷五二,洪武三年五月丁酉,第1018页。
[208] 《明太祖实录》卷四六,洪武二年冬十月,第926页。
[209] 《明太祖实录》卷四六,洪武二年冬十月,第926页。
[210] 《明太祖实录》卷四六,洪武二年冬十月,第926—927页。
[211] 《明太祖实录》卷四六,洪武二年冬十月,第927页。
[212] 《明太祖实录》卷四六,洪武二年冬十月,第927页。
[213] 《明太祖实录》卷四六,洪武二年冬十月,第927页。
[214] 《明太祖实录》卷四八,洪武三年春正月癸巳,第947页。
[215] 《明太祖实录》卷四八,洪武三年春正月癸巳,第947页。
[216] 《明太祖实录》卷五一,洪武三年夏四月丙寅,第1004页。
[217] 《明太祖实录》卷五二,洪武三年五月辛丑,第1021页。
[218] 《明太祖实录》卷五二,洪武三年五月辛丑,第1021页。
[219] 李新峰:《红罗山与元明战争》,载中国地理学会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历史地理》编委会编《历史地理》第18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220] 《明太祖实录》卷五四,洪武三年秋七月辛卯,第1061页。
[221] 《明太祖实录》卷六二,洪武四年三月乙巳,第1199页。
[222] 《明太祖实录》卷六六,洪武四年六月戊申,第1246—1247页。
[223] “戊申,故元降将江文清、杨思祖等至京,诏以文清为千户、思祖为卫镇抚,赐赉甚厚。其将校八百五十人皆赐绮帛各一,仍遣思祖等还,招其部曲。”《明太祖实录》卷五六,洪武三年九月戊申,第1097页。
[224] 洪武四年十一月,“乙丑,赐北平红罗山新附鞑靼军五千七百余人绵布及绵花、苏木”。《明太祖实录》卷六九,洪武四年十一月乙丑,第1289页。洪武五年夏四月,“辛亥,升骁骑右卫千户江文清为广武卫指挥佥事。文清以招集红罗山故元遗兵四千余人来降,故有是命”。《明太祖实录》卷七三,洪武五年夏四月辛亥,第1348页。洪武五年六月,“己丑,振武卫指挥佥事王常先等招集红罗山故元将阿速所部军士七千人来降”。嘉本“千”作“十”。《明太祖实录》卷七四,洪武五年六月己丑,第1360页。从山后先后归附降众之规模来看,应为七千人。“丁巳,燕山卫指挥朱杲奏:‘近领兵,以山后宜兴、锦川等处搜获故元溃散军民九百余户,请以少壮者隶各卫为军,俾之屯守,老弱隶北平为民。’从之。”《明太祖实录》卷八○,洪武六年三月丁巳,第1454页。
[225] 吴宏岐认为金、元时期“山后”地域一致,在金代大约与西京路相当,在元代则包括大同路、集宁路、德宁路、兴和路及上都路部分地区;与“山后”相对应,太行山东南的河北地区则被称作“山前”,大致与当时所谓的“燕南”含义一致。吴宏岐:《金元时期所谓的“山前”、“山后”》,《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88年第2期。冯继钦认为金代山前、山后以太行山为界。冯继钦:《金代契丹人分布研究》,《北方文物》1990年第2期。刘浦江则认为山前、山后的地理界线呈现了一定变化,辽、五代时期山前、山后以阴山为界,金代则以燕山为界,大体包括西京路的范围。刘浦江:《金代捺钵研究》,载中华书局编辑部编《文史》第50辑,中华书局,2000。李艳玲也认为金代山后范围扩大至整个西京路,而分布于山后的女真、契丹、奚、党项、乌古、敌烈、鞑靼等部族被统称为“山后诸部族”。李艳玲:《金代“山后”与“山后”诸部族考》,载赵英兰主编《古船》,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
[226] 庄宗同光元年(923)四月即位诏曰:“云、应、蔚、朔、易、定、幽、燕及山后八军,秋夏税率量与蠲减。”《旧五代史》卷二九《唐书五·庄宗纪三》,第403页。
[227] (元)胡三省:《通鉴释文辨误》卷一二《通鉴二百六十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312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第368—369页。
[228] (元)脱脱等:《宋史》卷九○《地理志六·燕山府路》,中华书局,1977年点校本,第2251页。《旧五代史》的表述方式与此有所不同。“是日(石敬瑭即位之日),帝言于戎王,愿以雁门已北及幽州之地为戎王寿,仍约岁输帛三十万,戎王许之。”《旧五代史》卷七五《晋书一·高祖纪一》,第987页。
[229] 《宋史》卷九○《地理志六·燕山府路》,第2249页。
[230] 值得注意的是,明人从本朝北部边疆地缘形势出发,还有将西起宣府,东至辽东的广阔地带称作“山后”者。“山后诸州,自宣府东南至辽东俱是,故我大宁都司地也。”(明)沈一贯辑《皇明大一统舆图广略志》卷一《北京·图叙》,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图书馆藏万历二十五年余良史刻本,第15页。
[231] (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九九《靖康中帙七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第730页。
[232] 《元史》卷一四六《耶律楚材传》,第3458页。
[233] 《元史》卷三四《文宗纪三》,第768页。
[234] 《明太祖实录》卷五○,洪武三年三月丁酉,第977页。
[235] 《明太祖实录》卷五○,洪武三年三月丁酉,第978页。
[236] 《明太祖实录》卷五三,洪武三年六月丙子,第1044页。
[237] 《明太祖实录》卷五九,洪武三年十二月庚申,第1148页。
[238] 《明太祖实录》卷六二,洪武四年三月癸巳,第1197页。
[239] 周松:《明初河套周边边政研究》,甘肃人民出版社,2008,第52—58页。
[240] 《明太祖实录》卷六七,洪武四年秋七月辛未,第1259页。
[241] 《明太祖实录》卷五六,洪武三年九月己丑,第1088页。
[242] 《明太祖实录》卷一○三,洪武九年春正月,第1739页。
[243] 《明太祖实录》卷六一,洪武四年二月甲戌,第1191页。
[244] 《明太祖实录》卷六一,洪武四年二月甲戌,第1192页。
[245] 《明太祖实录》卷六六,洪武四年六月壬寅,第1241—1242页。
[246] 《明太祖实录》卷六五,洪武四年五月丙寅,第1230页。
[247] 《明太祖实录》卷六六,洪武四年六月壬寅,第1242页。
[248] 《明太祖实录》卷六六,洪武四年六月壬寅,第1243页。
[249] 《明太祖实录》卷六六,洪武四年六月壬寅,第1243页。
[250] 《明太祖实录》卷六六,洪武四年六月,第1249页。
[251] 《明太祖实录》卷六六,洪武四年六月,第1249—1251页。
[252] 《明太祖实录》卷六七,洪武四年秋七月辛亥,第1253—1254页。
[253] 谭其骧:《释明代都司卫所制度》,《禹贡》第3卷第10期,1935年。
[254] 《明太祖实录》卷五○,洪武三年三月丁酉,第977页。
[255] 《明太祖实录》卷五○,洪武三年三月丁酉,第977页。
[256] 《明太祖实录》卷三五,洪武元年九月壬寅,第627页。
[257] 《明太祖实录》卷五三,洪武三年六月壬申,第1040页。
[258] 《明太祖实录》卷五三,洪武三年六月庚辰,第1051页。除在北部边疆设立行都督府外,朱元璋在洪武七年又“改中立大都督府为凤阳行都督府”。《明太祖实录》卷九三,洪武七年九月丁丑,第1623页。
[259] 《明太祖实录》卷五三,洪武三年六月壬午,第1054—1055页。
[260] 《明太祖实录》卷七七,洪武五年十二月戊子,第1412页。
[261] “诏定各行省、行都督府官与按察司官会见位次。凡诸道按察司官与行省及行都督府官公会,按察使副使佥事俱坐于参政、佥都督之下,省郎中、府经历之上;按察司经历坐于省员外之下、府都事之上;按察司知事坐于省府都事之下。其各卫指挥司官,与按察司官、各府州官皆依品从。”《明太祖实录》卷五四,洪武三年秋七月丙申,第1061—1062页。
[262] (宋)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一三,李剑雄、刘德权点校,中华书局,1983,第144页。
[263] 宋太宗谓丞相曰:“吐蕃言语不通,衣服异制。朕以化外视之。自唐室以来,颇为边患,以国家兵力雄盛,聊举偏师,便可驱逐数千里外。但念其种类蕃息,安土重迁,倘加攘却,必致杀戮,所以置之度外,存而勿论也。”(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太宗太平兴国八年九月庚午,中华书局,2004,第553页。
[264] “乙未,革陕西、兰州等卫桃花等九十关。”《明太宗实录》卷五二,永乐四年三月乙未,第776页。明初既未记载,亦无必要于兰州等卫设置如此众多之关隘,故而桃花等关应在兰州以南湟水流域,属元时西番利用当地山岭错杂之地形而修筑,明清时代当地尚有所谓“河州二十四关”。
[265] 《纪事录》,转引自《史林漫识》,第440页。
[266] 达力扎布:《北元初期史实略述》,载达力扎布《明清蒙古史论稿》,民族出版社,2003,第6页。
[267] 《明太祖实录》卷四八,洪武三年春正月癸巳,第948页。
[268] 李新峰:《邵荣事迹钩沉》,载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编《北大史学》第8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第80页。
[269] 《明太祖实录》卷六,戊戌二月乙亥,第62页。(明)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一二《更定旧官》,魏连科点校,中华书局,1985,第227页。
[270] 《纪事录》卷上,转引自《史林漫识》,第419页。
[271] 《邵荣事迹钩沉》,载《北大史学》第8辑,第80页。
[272] 《明太祖实录》卷二三六,洪武二十八年二月乙丑朔,第3447页。
[273] 《纪事录》卷上,转引自《史林漫识》,第419页。
[274] 《明太祖实录》卷八,庚子闰五月庚申,第103页。
[275] (明)王世贞:《弇州史料》前集卷一九《冯宋公传》,《四库禁毁书丛刊》史49册,第79—81页。
[276] 关于西路军进军路线,马顺平利用黑水城出土文书,有更详细的考察。参见马顺平《洪武五年明蒙战争西路战役研究》,载达力扎布主编《中国边疆民族研究》第3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0,第6—12页。
[277] 《明太祖实录》卷七四,洪武五年六月戊寅,第1358—1359页。
[278] (明)吴朴:《龙飞纪略》,《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9册,第574页。
[279] 《纪事录》卷下,转引自《史林漫识》,第445页。
[280] 〔美〕陈学霖:《俞本〈纪事录〉与元末史料》,载《史林漫识》,第204—228页。
[281] 《纪事录》卷上,转引自《史林漫识》,第427页。
[282] 朱元璋最早追随濠州郭子兴,随着势力逐渐壮大,在郭身死后,开始脱离郭氏政权,向南渡过长江,占领采石与集庆,建立太平兴国翼元帅府,从此纵横江南,建立起独立的朱氏政权。追随朱元璋渡江的群体,构成了朱氏政权的核心集团,在朱氏政权中拥有独特地位。比如至正二十年,巢湖系将领、江南行枢密院佥院赵伯仲弃城逃跑。“太祖怒曰:‘主将不能坚守城池,城陷远遁,当诛之。’常遇春诤曰:‘伯仲系渡江勋旧,宜曲赦之。’太祖曰:‘不依军法,无以警后!’赐弓弦令自尽,而官其弟庸行枢密院事。”(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三《太祖平汉》,中华书局,1977,第37页。明末清初谈迁最早关注到这一政治群体,以“渡江勋旧”来概括。在评论朱元璋诛邵荣时称:“噫!彼渡江勋旧,俱鱼服之侣,臣主未定,等夷相视,见兵柄独握,未免为所欲为耳。虽桀骜犯大不韪,吾未敢遽臣属之也。”(明)谈迁:《国榷》卷一,至正二十二年七月丙辰,张宗祥校点,中华书局,1958,第299页。李新峰在此基础上,讨论了“渡江勋旧”与朱元璋关系的变化,以及由此而导致的朱、邵权力之争。《邵荣事迹钩沉》,《北大史学》第8辑,第77页。
[283] 《纪事录》卷下,转引自《史林漫识》,第450页。
[284] 《明太祖实录》卷七六,洪武五年九月丁酉,第1401页。
[285] 《明太祖实录》卷八○,洪武六年三月壬子,第1451页。
[286] 《弇州史料》前集卷二三《冯宋公传》,《四库禁毁书丛刊》史49册,第83页。
[287] 《弇州史料》前集卷二三《冯宋公传》,《四库禁毁书丛刊》史49册,第83页。
[288] (明)朱旃撰修,吴忠礼笺证《宁夏志笺证》卷上《沿革》,刘仲芳审校,宁夏人民出版社,1996,第2页。
[289] 《明太祖实录》卷七六,洪武五年九月壬申,第1406页。
[290] 《弇山堂别集》卷八六《诏令杂考二·与徐常冯》,第1645—1646页。
[291] (明)佚名:《秘阁元龟政要》卷七,《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13册,第474页。
[292] (万历)《肃镇志》卷一《地理志·沿革》,台湾成文出版社,1970,第11页。
[293] (清)顾炎武:《肇域志·陕西行都指挥使司·凉州卫》,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第2613页。
[294] 《肇域志·陕西行都指挥使司·庄浪卫》,第2616页。
[295] (乾隆)《五凉全志》卷一《地理志·沿革》,台湾成文出版社,1976,第20页。
[296] 《纪事录》卷下,转引自《史林漫识》,第445页。
[297] 秦川:《明朝对甘青藏族地区的政策》,《甘肃社会科学》1991年第6期。
[298] 武沐、王希隆:《论清代河州的再度兴起》,《回族研究》2001年第2期。
[299] 《明太祖实录·序》,第1页。
[300] (明)佚名:《皇朝本纪》,商务印书馆,1937,第1页。
[301] 《明太祖实录》卷二六,吴元年冬十月乙巳,第383页。
[302] 《皇朝本纪》,第25页。
[303] 参见《邵荣事迹钩沉》,载《北大史学》第8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