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清人研究
清代金石学研究在乾嘉时期基本沿袭宋人的治学方法,但并未超越宋人,道咸年间形成特色,同光之世逐渐成熟,取得了很多骄人的成就,于此学者已有详论[16],此不再作续貂之论。西周金文礼制研究同金石学整体研究水平相对应,本书亦分三阶段评述清代学者金文礼制研究之成就,以见学术发展之脉络。
一 乾嘉时期
乾嘉时期,已有研说西周金文礼制之作,乾隆四鉴之《西清续鉴(甲编)》、《西清续鉴(乙编)》[17],钱坫所作《十六长乐堂古器款识考》[18],毕沅、阮元合编《山左金石志》[19],以及阮元所撰《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20]、朱为弼之《积古斋钟鼎款识稿本》[21]均有涉猎。值得注意的是,乾隆四鉴于资料传布有重要贡献,然所收伪器颇多,真伪杂糅,与阮元所谓“我朝《西清古鉴》美备极矣”的评价并不相称。尔后有不少著作收录了乾隆四鉴所录之伪器。直至同光之际,吴大澂、陈介祺、潘祖荫等始着手进行辨伪[22],然许多著作仍不能豁免,其遗毒不可谓不深。学者对乾隆四鉴所录伪器进行了详细甄别[23],其中一部分伪铭纯系模仿,清代学者不察,对这部分伪器也进行了研究,彝铭虽系伪作,然其所记内容并不伪,这一部分铭文的研究成果不能一概排斥,其说若有价值亦可资参酌。
乾嘉时期,西周金文礼制研究主要贡献包括三个方面,其中对宋人误定礼器名称之校正,宋人误“”为“敦”,钱坫始得其正[24]。另外,尚有彝器性质及礼制方面的研究。
(一)彝名修饰字研究
对彝铭区别字“旅”、“从”、“”、“賸”、“尊彝”、“
”的意义进行研究。有说“旅”者,《山左金石志》1·10云:
《钟鼎款识》[25]跋旅彝曰:旅彝者,昔人尝谓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则旅举其众也。考诸铭誌,甗曰旅甗,敦曰旅敦,匜曰旅匜,簋曰旅簋义率如此云云。按:旅亦官名,《书·牧誓》有亚旅,《左传·文十五年》请命于亚旅,杜预《注》云上大夫也,此安知非大夫之鼎款欤?
案:此系伪铭,以旅为官名亦不足取。
又有说“从”者、“”者、“賸”者,《西清续鉴(甲编)》7·12说“从”云:
曰从彝者,祭器皆有从,即《周礼》之所谓贰。
案:此说并不足取。“从”与“行”义同,《读书杂志·管子第一·形势》:“《势篇》曰:以修天地之从,又曰:修阴阳之从。从,行也。”是其证,“从彝”犹“行器”[26]。
《西清续鉴(乙编)》1·8虽系伪器,然“彝”则为彝铭习语,其论之曰:
此鼎而曰彝,《玉篇》
与鬺同。按《史记·封禅书》:“皆尝烹鬺上帝鬼神。”徐广《注》曰:“鬺,烹煮也。”韩诗引《采蘋》曰:“于以鬺之,维锜及釜。”
彝之义盖取此。
《山左金石志》1·17、《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4·9说同。案:此说实宗宋人,有簋、瑚等称黍稷稻粱之器曰“彝”者,如元年师兑簋(《集成4274》)自铭为“
”;亦有盘、盉等水器自铭为“
彝”者,如伯卫父盉(《集成》9435)自称“
彝”;更有钟镈而自铭为“
彝”者,如薳子受钟(《新收》505)自铭为“
彝歌钟”,训“
”为烹煮,实有未安。不若徐同柏《从古堂款识学》[27]卷一以
为古将字之说,更为后世学者所广泛接受。
与“宗彝”相对者有“彝”,陈梦家以宗彝主要是盛酒器,而
彝则多为烹饪器的鼎、鬲、甗和盛食器的簋、盨、瑚[28]。其说近是。
《西清续鉴(乙编)》12·32论“賸”云:
“賸敦”二字见《钟鼎款识》肇父敦,宋儒未详其义。考许慎《说文》曰:“賸,物相增加也。”则或取附益之义。又賸、媵字古人通用,徐鼎臣“賸”字《注》曰:“古者一国嫁女,二国往媵之,媵之为言送也。”此云作孟姜賸敦,即指为送女之器,义亦可通。
后说甚是,此论实导婚礼研究之先路。
复有论“尊彝”、“”者,《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1·18论“尊彝”曰:
宗庙祭器必两手奉而奠之,故尊字从廾,廾竦手也,尊彝为祭器之总名,鼎曰尊鼎,敦曰尊敦并取此义。
以尊彝为彝器总名,实承宋人旧说。《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7·23论戏伯鬲之“”云:
齎,齍也,字从鼎者,凡从贝之字古每从鼎,鼎古贝字也。齍有二义,《周礼·小宗伯》:“辨六齍之名物。”《注》:“(齍,读为粢。)六粢谓六谷。”是齍作粢解也。《说文》云:“齍,黍稷在器以祀者。”是齍作盛字解也。《周礼·鬯人》云:“禜门用瓢齎。”杜子春《注》:“齎,盛也。”鬲为盛黍稷之器故曰“齎”。
鬲铭之齎,应从鼎,古从鼎之字或作贝乃讹体,言鼎古贝字非其朔也。以“齍”为盛黍稷之器,此说后世亦有追随者,是否允当值得深思。前人多以鬲为煮黍稷之器,而商周时期考古发现的陶鬲中多有盛兽骨者,如长安普渡村第一号墓出土三件陶鬲中都盛有兽骨[29],则鬲之用途不限于盛黍稷。盛黍稷之铜器早期以簋,后期以盨。《仪礼》黍稷为正馔盛于簋、稻粱为加馔盛于簠,此簋、簠皆竹木器。在现实生活中竹木器的使用应更为普遍。
(二)礼制研究
有以彝铭说周代五礼者,所论涉及吉礼之禘祭、军礼之宜、归脤,以及嘉礼赏爵等。《西清续鉴(甲编)》12·40论大簋所记禘祭云:
考《后汉书·祭祀志》曰:禘之为言谛也,谛諟昭穆尊卑之意,则此谛字当以饗祀释之。
认为铭文所记为审谛昭穆之禘祭[30],其论甚是。已引及审谛昭穆之义,又解为饗祀,略显蛇足。
阮元《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5·28论禽簋所记军礼曰:
某当读为谋,元帅之谋。“”钱(献之)释作祝,吴作撝,按之字形殊未的,而“
”字又字书所无,今据前后文义考之,当即宜社之“宜”,《礼(记)·王制》天子将出征“宜乎社”,“宜”郑《注》以为祭名,《说文》祭名凡“禷、祰、禡”等字皆从示,古宜字当亦从示,宜字古通仪。……“周公谋,禽
”者,《春官·大祝》:“大师宜于社。”禽或居其职,故周公谋使莅其事。禽右敐
者,古右字……义同佑;敐,《玉篇》训为击,此当读为脤,《左·成十三年传》:“成子受脤于社。”杜《注》:“脤,宜社之肉也。”
阮氏释字不准确,其说自误,后世复有论之者,详后。《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4·27论康鼎云:
案:康宫,康王庙。礼,爵禄必赐于祖庙示不敢专也。
说甚允当。朱为弼《积古斋钟鼎款识稿本》卷三说师旂鼎赐仆之事曰:
古者,天子于有功诸侯赐以仆正、虎贲。观此知,诸侯于大夫亦有赐仆臣之礼。仆,习骑射者。……君赐仆而作器者,纪宠命也。
朱善旂作《敬吾心室彝器款识》宗其父之说[31],两说可从。
二 道咸时期
道咸时期,论及西周金文礼制的著作包括严可均之《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32]、曹载奎之《怀米山房吉金图》[33]、刘喜海之《长安获古编》[34]、《清爱堂家藏钟鼎彝器款识法帖》[35]、吴荣光之《筠清馆金文》[36]、徐同柏之《从古堂款识学》、朱善旂之《敬吾心室彝器款识》、吴式芬之《捃古录金文》[37]、陈庆镛之《籀经堂钟鼎考释题跋》[38]等。
这一时期以金文而论西周礼制者,较乾嘉时期更为可观,其中不乏真知灼见,涉及礼器名称考订、彝器用途的区别字研究以及阐发铭文礼义等。在礼器名称考订方面,对盨类器物已有初步认识,《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13·11,严可均跋嫚恭父盨云:
案:篆是盨字,《说文》有之,旧释为簋,疑得借为簋。
严氏虽然没有进一步展开讨论该类器物的定名,然而已经正确释出“盨”字,为盨、簋两类器物之正名打下了基础。
(一)彝名修饰字研究
在彝器用途区别字研究方面,对礼器类修饰词“”、“
”以及乐器类修饰词“林”进行了重新探讨。《清仪阁所藏古器物文》1·24论“
”云:“古将字,奉也。”[39]《从古堂款识学》1·21说同,案:此论可从。
有读“”为“齐”者,如《从古堂款识学》13·10说厚趠方鼎之“
”曰:
鼎从“”,《易·序卦》传《注》:“鼎,所以和齐生物成新之器也。”“
”,古文齐字,读若和齐之齐。
亦有释作“齍”者,《捃古录金文》[40]一之三·5中师父鼎考释引许瀚说“齍”云:
《说文》:“齍,黍稷在器以祀者。”大、小徐本皆同,本不作器名解。《韵会》引之作“黍稷器,所以祀者。”始解作器名。稽诸经典,《周礼·甸师》、《舂人》、《大宗伯》、《小宗伯》、《外宗》,《礼记·礼运》、《诗·采蘋》、《丰年》凡言齍皆解为粢之借字,惟《九嫔》:“赞玉齍。”《注》云:“玉齍,玉敦,受黍稷器。”与《韵会》引《说文》义合。然即以为器名,亦是黍稷器与鼎异用,小篆从皿则可,古文从鼎恐不其然,王俅《啸堂集古录》于王伯鼎释为“齐鼎”二字。瀚案:《周礼·司尊彝》鬱齐、醴齐、盎齐,故书齐为齍,郑司农云:“齍,读皆为齐和之齐。”《说文》:“鼎,三足两耳,和五味之宝器也。”然则齐与鼎连文,正齐和之义,王释是也。
许氏以“齍”并非器名,其说良是。郭沫若亦有说,郭老云:
圆鼎铭无作此字()者,知虽鼎属而别为一类。……《善斋》(案:即《善斋彝器图录》)于方鼎均别名为齍,以次于鼎,甚有见地,今从之。齍字《说文》谓“黍稷在器以祀者”……则是以齍为粢;而《韵会》则引作“黍稷器,所以祀者”,段氏从之,则是器名。《周官》多见玉齍之名,郑玄……《注》云:“玉齍,玉敦,受黍稷器。”与后说合。……(齍)自应是器物,……齍之所盛实为稻粱而非黍稷。[41]
案:郭说可商,洛阳北窑所出旨鼎系圆鼎,而名曰“齍”(《新收》321),知“齍”非方鼎之专名,亦有鬲名曰“齍”者,如公姞鬲(《集成》753)。凡此足证“齍”乃器名前所缀之形容词,而非器名。唐兰以自铭为“齍”者为煮黍稷之器[42],说是。
《从古堂款识学》6·6论虢叔旅钟之“林”曰:
按《左·襄十九年传》季武子作林钟,《注》:“林钟,律名,铸钟声应林钟因以为名。”是钟名曰大林龢钟盖应林钟之律,谓之大者,《尔雅》大钟谓之镛,是也。考《周语》景王将铸无射而为之大林,《注》引贾侍中说:“大林,无射之覆也。”作无射为大林以覆之,其律中林钟也,据此大林自是应林钟之律,特以其大谓之大林,如此钟之制之类是也。
此说可从。
(二)礼制研究
阐发礼义之作《从古堂款识学》创获颇多,1·6释史懋壶曰:
湿宫……谓泽宫。……路,正也;筭,射筭也;咸,读为圅,甲革之属,《周礼·太史》:“凡射事,饰中舍筭,执其礼事。”盖陈禽习射而命懋正其事。
其说仍有讨论余地,然对西周礼制及官制研究均颇具启益。2·16论颂鼎所记宾礼曰:
宾,宾颂也,字通傧,……《仪礼·觐礼》侯氏傧使者诸公马四,傧太史亦如之,此曰马三匹,并见礼有隆杀。
案:近人多以“三匹”为“四匹”之合文,然文献史料及考古发现均有一车驾三马之制[43],徐氏论释甚是。12·4说鲁侯爵所记礼制云:
“”古祼字,《考工记·玉人》注:“祼之言灌也,或作淉,或作果。”是文“
”象木有果形,旁作“
”水之象,上从“自”读若鼻,《礼(记)·郊特牲》云:“灌用鬯臭。”鼻所以司臭也。《说文》:“《周礼》曰国有疑则盟,诸侯再相会十二岁一盟,北面昭天之司慎、司命。”按:《周礼·司盟》尚有万民者,铭云“用尊祼、盟”,盟邦国万民,尊此鬱鬯之角以降神明也。
徐氏所谓“祼”字者应是“臮”字[44],其说盟礼则颇有见地。爵铭所记礼制还有继续探讨之必要。10·30又解禽簋所记军礼曰:
,古文撝通麾,言陈师鞠旅;敐读若振,言振旅。禽之功,周公之功也。禽受赐而作器,当时饮至册勋又可概见。
案:“”钱坫释祝[45],阮元释
,吴云释撝(阮氏转引),以及徐氏释
,均与字形不合,但凡“祝”字,必须突出口部,这与其职司密不可分,《说文·示部》:“祝,祭主赞词者。……《易》曰兑为口为巫。”祝乃巫祝本字,其职司为祭祀祝号者,故必从口[46]。祝与此字形体不合,故释祝不妥。然后世学者仍有盲从钱说者,如郭沫若[47]、马承源[48]等,盖因大祝禽鼎以禽为大祝之故,然而其说实谬,不可不察。商代金文有“皃”字作“
”,与此字亦不类,后柯昌济从阮释,而以“
为祭祀之名,殆所谓六祝之词之一也”[49],说虽新颖,然释字已误,说不足取可知;“為”,甲骨、金文均作以手服象之形,与此字不同,故不宜释作撝或
。
,应读为祰,徐氏以敐为振旅字,说可从。“王伐蓋侯,周公谋、禽祰,禽又振祰”者,周公从王东征商蓋而主兵谋事,谋后告庙,大祝禽助成之,振旅再告[50]。
徐氏于《从古堂款识学》2·6无惠鼎之“王格庙”为“特格庙”,其文云:
格庙,《周礼·大宗伯》郑氏《注》云:“王将出命假祖庙,诸侯爵禄其臣则于祭焉。”是王格于周庙为特格庙,非常祭之谓。今以《礼(记)·祭统》郑注及《书·洛诰》疏引郑说并所见鼎彝文证之。《祭统》爵赏之施节,郑《注》:“一献,一酳尸也。……非时而祭曰奠。”曰一酳尸则非常祭之酳尸矣,云非时而祭,则受命都如是,出命者准是矣。此特格庙之一证也。
又祭有四时节,郑《注》谓夏殷时礼也,郑以因祭而发爵赐服为夏殷时礼,则周时发爵赐服自不因祭,此特格庙之二证也。
《洛诰》“戊辰,王在新邑”节,《疏》谓郑以烝祭上属,云岁文王骍牛一者,于是成王元年正月朔日特告文武封周公也,是当常祭时必越日行事,如巡守归格之仪则不当常祭时可知,此特格庙之三证也。
敦云:“正月乙子(当为巳),王格于太室。”师毛父敦云:“六月既生霸戊戌,旦,王格于太室。”……凡祭以周之季月、夏之孟月为正,曰正月、曰二月、曰五月则非常祭之时日,旦则是行一酳尸之礼,此特格庙之四证也。
至免彝云:“六月初吉,王在郑,丁亥王格太室。”师酉敦云:“正月王在吴格吴太庙。”此特天子适诸侯自是特格庙,又不在因祭不因祭之例。《祭统》载孔悝鼎铭云:“六月丁亥公假于太庙。”郑《注》云:“谓之夏之孟夏禘祭。”是铭云:“九月既望甲戌,王格于周庙。”正当夏之孟秋尝祭时,何以彼为因祭,此为特格,是在考礼者之会而通之耳。
徐氏周代发爵赐服特格庙之论甚是。徐氏特格庙之论本诸郑玄《周礼》注。《周礼·春官·大宗伯》:“王命诸侯,则傧。”郑玄《注》:“诸侯爵禄其臣,则于祭焉。”徐氏申郑却有与郑义不合者,《礼记·祭统》“一献”之事乃诸侯因时祭而命臣与天子特格庙不同,贾公彦疏《大宗伯》云:
若诸侯命臣,则因祭宗庙命之,则《祭统》十伦之义六曰:“见爵赏之施焉。故祭之日,一献,君降立于阼阶之南,南向,所命者再拜受书以归。”又云“古者于禘也,发爵赐服,顺阳义也。”诸侯命臣必于祭时,若天子命臣不要在祭时,欲命臣当特为祭以命之。故《洛诰》成王命周公后云:“烝祭岁文王骍牛一、武王骍牛一,王命作策逸祝册,惟告周公其后。”《注》云:“告神周公宜立后,谓封伯禽。”是非时而特假祖庙,故文武各特牛也。
贾疏谓天子命臣需特为祭而格庙,说与西周金文又不合。孙诒让《正义》则云:
盖郑意以岁为成王元年正月朔日,特为此祭而假庙,与上文烝祭文不相冡。伪孔《传》则谓即仲冬烝祭之日,特加文武各一牛以告,是与《祭统》诸侯命臣同,非郑义也。《祭统》又云:“古者于禘也,发爵赐服,顺阳义也;于尝也,出田邑,顺阴义也。”贾、孔并谓彼为诸侯因时祭命臣法。……又案:依郑书注义,假祖庙盖用特牛告祭,其礼杀于时祭。祖庙者,谓于祖王庙。
孙氏之说颇达郑恉。由西周金文册命铭文观之,册命之日,周王或于昧爽格庙(如免簋),或与旦(明)格庙(如大克鼎、小盂鼎)。王格庙就位之后即行册命之事,且同日接受册命之臣工远不止一人,而周王祭庙之典当备九献之礼,仪程繁缛,册命与庙祭无法同日举行。因此,西周册命周王必特格庙。
其他如吴式芬《捃古录金文》等亦有说礼之文,《捃古录金文》三之二·41论虢季子白盘“赐用戉,用政蛮方”引许瀚说云:
戉,《说文》:“斧也。”……《王制》:“诸侯赐弓矢然后征,赐鈇钺然后杀。”是也。
说近是。
《籀经堂钟鼎考释题跋》12说作册睘尊曰:
惟十有九年,王在室,王姜命作册睘安从。皕宾,睘贝、布扬王美休,用作文考癸宝尊器。按:此当是成王祭文王庙之器,王在室者,室即清庙中央之太室,《洛诰》:“王入太室祼。”祼为献尸礼尸,尸献而祭毕,王祭将毕,在室行献尸之礼,故王姜得行祭礼而命作册也。……“皕宾”者,燕召公助祭,王以宾礼礼之。……诸侯来朝,王以宾礼礼之,是诸侯有宾于天子之谊,故称宾也。“睘贝布扬王姜休”,睘受王命以贝布扬王姜休也。
案:该说释字不精,且句读粗疏,以致错漏百出,为后世学者所不取。引此者,唯见其时金文礼制研究水平参差不齐之一斑耳。
三 同光时期
同光时期,金石学有了长足进展,释字水平极大提高,因此金文礼制研究取得了很多成就。同光之世,治金文礼制者有刘心源(《古文审》、《奇觚室吉金文述》[51])、吴大澂(《愙斋集古录》、《愙斋集古录释文賸稿》[52])、方濬益(《缀遗斋钟鼎彝器款识》[53])、孙诒让(《古籀拾遗》[54]、《籀庼述林》[55])等,其中以方濬益创获最多。
(一)刘心源
同光之世已开近代金文礼制研究之风,其释字精当,说礼精审,远迈前人。刘心源《古文审》、《奇觚室吉金文述》对于彝铭所记西周礼制之研究,有不少卓识。
1.《古文审》
《古文审》所涉西周金文礼制包括射礼、宾礼及祭礼。刘氏对关乎射礼的静卣、麦方尊等进行过一些研究,其以静卣(7·5)“射于大沱”乃射于辟雍大池之谓,并认为该铭所记射礼与《韩诗》“辟雍者,天子以春射秋饗”相合,说近是;认为麦方尊(3·4—7)所言“大丰”、“射龚禽”、“从餐”皆饗射之事,与《五经异义》引韩诗说“璧雍者,天子之学,所以春射秋饗尊事三老五更也”相合,颇有启发性。刘心源误以令鼎(2·3)“”为饗,以“
射”为饗而射即燕射,因释字不精所致,说不可从,详后。
有说宾礼者,刘氏论作册睘卣(4·8)云:
“伯宾睘贝、布”者,夷伯以宾礼礼睘而赠以货贝、泉布也。
说大簋(6·3)曰:
睽敬王使,以宾礼礼膳夫敏,宠赠帛束,睽于是告其里之吏曰:天子使我与大易里,我不敢拂鬱天子之命也。吏奉睽命,于是须待大来易里,大乃以宾礼待吏,又以宾礼待膳夫敏而分宠以马两,又以宾礼待睽,而分宠以帛束。
由于对宾礼铭文有了正确认识,刘氏对彝铭所涉宾礼之论,多一语中的,如《奇觚室吉金文述》说小臣守簋(4·2)之宾礼云:
两吏字均读为使,……宾者,以宾礼礼之。
凡此于西周宾礼研究都有重要意义。刘氏又以“宾”或读为颁,训为赐,义虽可通,但不若读如“傧”,更能合礼义。
有说祭祀者,论小子生尊“小子生赐金、鬱鬯”(3·16)曰:
《王制》:“诸侯赐珪瓒然后为鬯,未赐珪瓒则资鬯于天子。”生之为侯以否未可知也。
论僰卣“王饮西宫,烝咸”(4·6):
烝,旧释作糦,……《礼记·祭统》:“冬祭曰烝。”此云“饮”、“烝”即《淮南·时则训》“大饮烝”也。
此说良是也。
2.《奇觚室吉金文述》
《奇觚室吉金文述》亦有不少论礼之作,涵盖宗庙制度、用牲礼等。其说宗庙制度者,见于无惠鼎(2·11)“燔于图室”,刘氏云:
“燔于图室”者,《周礼》所谓“槱燎”也。“图室”阮以为明堂太庙,然上云“周庙”,则此为庙中之室,室有图画故曰图室。《鲁灵光殿赋》:“图画天地,品类群生。……上纪开闢,遂古之初,……黄帝唐虞,……下及三后,淫妃乱主,忠臣孝子,烈士贞女。贤愚成败,靡不载叙,恶以诫世,善以示后。”知古宫庙墙壁皆有画像。《吕览》所谓“五世之庙可以观怪者”此也。
释为燔,可再深入讨论,刘氏以“图室”为室有图画者,其说可信。除刘氏所举鲁灵光殿之事外,尚有《楚辞·天问》可补证其说,《天问》王逸《章句》:“见楚有先王之庙及公卿祠堂,图画天地山川神灵,琦玮僪佹,及古圣贤、怪物行事。”盖古先王之庙均辟有一室图画天神、地祇及古圣贤之行状,以达教化之旨,本铭之图室当即此。
论圅皇父器(3·31)之豕鼎云:
豕鼎者,《礼图》云天子、诸侯之鼎容一斛,大夫羊鼎容五斗,士豕鼎容三斗。天子、诸侯之鼎即牛鼎,礼书云天子、诸侯有牛鼎,大夫有羊鼎,士有豕鼎、鱼鼎而已。此云豕鼎则士鼎也,云降则非尽正鼎,亦兼陪鼎、铏鼎。
刘氏泥于传世礼书之说,以此论礼必有疏失,然其以“豕鼎”而推及用牲鼎制,由“降”而论及正鼎、陪鼎,却为后世说礼者提供了许多思路,继之者如陈梦家等均得益于刘说。
天亡簋铭为西周初年一篇极为重要的礼制铭文,刘氏释出天亡簋(4·11)铭之“豊”、“凡”两个关乎铭文主旨之字,且以天无(亡)为作器者之名,读“又王”为侑王乃助祭之义,并以“丁丑”以下记其相饗礼之事。凡此皆为天亡簋铭文的正确解读打下了良好基础,自刘氏后,铭文始可通读。
由于刘氏过分拘泥传统礼书,亦有间出臆说之嫌,如论中伯壶盖(6·29)铭“中伯作亲姬人媵壶,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云:
《春秋传》曰:“女执不过亲栗。”按榛栗字本作亲,……亲为榛栗之本字,妇执取其自新耳,此铭亦读新。
此“亲”当为国族名,刘氏误矣。以刘氏之审尚不能尽免于穿凿附会,此足为后世学者戒也。
刘心源的《古文审》及《奇觚室吉金文述》无论对于金石小学还是金文礼制研究都有重要的价值,其对射礼、宾礼的论说为相关研究奠定了基础,对于天亡簋的研究更功不可没。
(二)方濬益
方濬益的《缀遗斋彝器考释》对于所收礼制铭文有不少独到见解。
1.彝名修饰字研究
方氏在礼器用途修饰词研究上有很大贡献。旧皆以“”为“旅车”二字,方濬益始释作“旅”字(3·16),方氏云:
凡曰“旅”者,旅祭之器,《周礼·司尊彝》:“大旅亦如之。”《注》:“旅者,国有大敌之祭也。”或为军旅会盟所用,《左·文公十五年传》注:“古之会盟必备盛仪,崇贽币,宾主以成为敬也。”故《传》曰:“卿行旅从”。《礼记·曲礼》:“行,前朱鸟而后玄武,左青龙右白虎,招摇在上。”《注》:“又画招摇星于旌旗上。”此行旅必载旌旗,故旅从二人执之形,又或作
,以从车见义。
以旅为旅祭者,似系方氏首创,其后仍有学者奉为圭臬,如郭沫若、于省吾等[56],然其说并不可取,天子方得旅祭,诸侯、卿大夫皆不可行旅祭,军旅会盟之说亦不可信[57]。又释芮公壶(13·18)之“从壶”曰:
从与旅同意,《左·定公四年传》所谓“君行师从,卿行旅从”是也。
复释虢叔盨盖(9·13)之“行”曰:
簋(当为盨)之为器,其铭多曰“旅簋(盨)”,此曰“行簋(盨)”,亦用之于行。旅者,会盟征伐之事是也,……行义并同。
以从、行与旅同意可从,然会盟之说似亦不可信。
2.礼制研究
方氏金文礼制研究涉及吉礼(祭祀)、宾礼、军礼、嘉礼等诸多方面。其祭礼研究所论彝铭有虘钟(1·26)、剌鼎(4·18)、庚嬴卣(12·27)、鲁侯爵(26·28)。方氏论虘钟铭之“虘眔蔡姬永宝”云:
虘盖王朝大夫,以受天子锡命而为祖考作器。宗庙之事,古皆夫妇共之,《采蘋》诗序曰:“大夫妻能循法度也。能循法度,则可以承先祖、共祭祀矣。”
由“虘眔蔡姬永宝”而论及夫妇一体共事宗庙,其说不可易。又论剌鼎之禘曰:
“啻”即禘字,亦见盂鼎铭,卲王即昭王,……《尔雅·释天》:“禘,大祭也。”栖霞郝兰皋户部(懿行)《尔雅义疏》谓:“禘之名古多异说,有时祭之禘,则《王制》云春曰礿,夏曰禘。”濬益按:此文曰五月禘昭王与《王制》之言相合,是此禘为时禘审矣。
以“啻”为禘祭字,系从《西清续鉴(甲编)》之说。以西周彝铭所记历月与夏历直接对应,乃方氏首倡。然就目前西周历法研究所取得的成果而论,西周彝铭之五月与夏正五月不同,故夏禘之说不足取。同样,方氏以貉子卣(12·11)“王正月,王格于雍畋”与《穀梁传·桓公四年》“春曰田,夏曰苗”及《御览》引《韩诗内传》亦云“春曰田”相合,亦涉此而误。后世仍有踵方氏,不别金文月份与夏历而论时祭者,如郭沫若论士上盉[58]曰:
龠,禴省,《周礼·大宗伯》:“以禴夏享先王。”此“在五月”为时正合。
郭沫若[59]、柯昌济[60]以段簋所记十一月行烝礼之事乃《左传》“闭蛰而烝。”(《注》:“冬祭也。”)但方氏却为相关研究提供了一个积极的提示,即如果西周历法相对清楚,那么就可藉以讨论《礼记·月令》、《大戴礼记·夏小正》、《吕氏春秋》等传统文献所记用事礼俗是否有古老的传统,此亦为本书重点研究的问题之一。
其论庚嬴卣之“王格于庚嬴宫”曰:
或有疑……庚嬴为夫人名氏矣。礼,君无适臣妻家之文,此云“王格于庚嬴宫”似于礼文未合。按:彝器铭凡王赐予皆命于庙中,此独云“格于庚嬴宫”,……正以其妇人,故不于庙中命之。观齐庄公吊杞梁之妻于郊,辞以“有先人之弊庐在”,齐侯吊诸其室以为有礼,此君可适臣妻家之证。吊既有之,则君念故臣存问其家室,就而赐之,似亦当时之通义。
案:庚嬴乃先王之遗妃,此时充当女史、女御[61]。以小臣传卣“王在□京命师田父殷成周”之殷为殷祭而非殷聘,方氏论之曰:
盖成周亦有周先王庙,王在宗周(案:当为京)故遣官致祭。《礼记·曾子问》:“除服而后殷祭。”《周礼·大宗伯》注则谓:“率五年而再殷祭。”而《牛人》注:“殷奠,遣奠也。”义犹明显,与此文正合,小臣传当是师田父之介。
案:此“殷”当为殷见之礼,西周金文中凡殷祀者,皆作“衣”,如天亡簋等,殷见之事俱从殷,如保卣曰“殷东国五侯”。其说鲁侯爵曰:
“用尊泉盟”者,《白虎通·封禅篇》:“天以高为尊。”又与宗同义。……是此尊统天神、宗庙而言,言用于祭祀及会盟。
可备一说。
有说宾礼者,方氏论睘卣(12·9)曰:
“睘安夷伯,夷伯宾睘贝、布。”……《尔雅·释诂》:“安,定也,止也。”又《左·襄公七年传》:“吾子其少安。”《注》:“安,徐也。”……贝、布曰宾者,《周礼·乡大夫》:“以礼礼宾之。”《注》:“宾,敬也。”此文以王在,王姜摄行事册命夷伯,睘安夷伯犹他器云右某人即位之意。
案:以安为右不妥,此器孙诒让有说至为精当,详后。
方氏军礼研究所涉之器,有小盂鼎(3·27)、员鼎(4·7)、效卣(12·13),其说小盂鼎所记献俘饮至之礼云:
“三左三右、多君入服酉”者,《礼记·祭统》:“有事于太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三左三右”即昭穆之在列者。……“邦宾”盖言列邦诸侯,《大宗伯》:“以宾礼亲邦国。”诸侯来朝,天子以礼宾之。……按:前段为盂伐鬼方,献其所俘于庙,盖行饮至之礼。
其说可资参酌,其后仍有宗其说者,如郭沫若。
有论田猎之事者,读员鼎“执犬休善”为膳,谓此为王田猎而命员执犬以充庖厨,如晋厉公田郤至奉豕之事也。方说不若柯昌济[62]、杨树达[63]以“执犬”为供王执犬之役,且与“休善”为同意连文更接近作器本义。效卣有“王雚于尝”之语,龚自珍以“雚”为“灌”之省而“尝”为尝祭,方氏驳之曰:
按《周礼·大宗伯》注:“祼之言灌也。”龚海峰观察释祼曰:“祼、灌古今字之别,《周礼》、毛《诗》皆作祼,《礼记》、《论语》作灌,今以雚为灌字之省。”说固可通,然秋祭曰尝,文言四月初吉则非尝祭之时明矣,又饮酒亦曰灌,《礼记·投壶》:“当饮者皆跪奉觞曰赐灌。”《注》:“灌,犹饮也。”《周礼》曰:“以灌宾客。”与此情事亦不相合。
方氏以历月驳尝为尝祭之说,以今日西周历法研究而论固有未碻者,然以雚为灌与铭文所记不合则颇近情理。方氏又云:
窃疑“雚”当释“观”,“尝”为地名,王以巡守游观于此,所适之诸侯因于东宫内饗王,王加以好货,锡贝五十朋。
方氏读雚为“观”,柯昌济[64]等从之,是。然以铭文所记为巡狩游观之事,则又欠妥矣。案:“观尝”,义同《易·颐》之“观颐”。铭言周王观颐养老于公,公因年迈不能亲饗王,以东宫世子效代其饗王,公将王所赐之五十朋贝转赐效[65]。
有论嘉礼者,方氏指出师遽方彝(18·24)之“”即侑字,通作宥,所记与《左传·庄公二十八年》“虢公、晋侯朝,王饗醴命之宥。”及《僖公二十八年传》王享醴命晋侯侑之事相合。此为后世说“饗醴”者之渊薮也,以“宥”为用币宥助之义,系袭旧说而误,王引之《经义述闻》已驳之,王国维[66]等皆从其说,信矣。说同卣(12·24)之“金车”曰:
金路也。《周礼·巾车》:“金路,鉤,樊缨九就,建大旂,以宾,同姓以封。”《注》:“金路,以金饰诸末;以宾,以会宾客;同姓以封,谓王子母弟率以功德出封。虽为侯伯其车服犹如上公,若鲁卫之属。”《仪礼·觐礼》:“天子赐侯氏以车服。”《注》:“赐车者,同姓以金路,异姓以象路。”此作器者自是同姓诸侯,故有金车之赐。
其说是也。说史兽鼎(4·5)之献工云:
盖立功非一人之事,而史兽献工最先,迨诸人咸来献工,而后颁赏。《左·宣公十四年传》:“朝而献功,于是有容貌采章,淑嘉而有加货。”是也。
此说亦可从。
有论丧礼者,论召仲鬲(27·17)之“生妣”云:
张孝达(之洞)尚书曰:“生妣”犹后代言所生母,经谓之妾母,声子成风之属皆是。此作鬲者,即礼所谓妾祔于妾祖姑,无则中一以上而祔者,盖其祔庙之祭时作。濬益按:《礼记·檀弓》:“子上之母死而不丧,门人问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丧出母乎?”《注》:“礼为出母期,父卒为父后者不服耳。”出母即所谓从出者,此文之云生妣是。旧说以为被出之母,诬矣。
说不可信,生乃外甥之意[67],与出母无涉。
《缀遗斋彝器考释》除礼制研究方面的创见之外,在铜器断代上亦有不少建树,如论小盂鼎之时代云:
“啻”即“禘”,《说文》:“禘,祭也。”禘以谛为谊。……此行下有“□王、成王”三字,以剌鼎“王啻,用牲于太室,啻昭王”语证之,或为禘祭武王、成王之文,若然则徐籀庄定前器为成王二十三年者又当存疑矣。
又如论成王方鼎(4·1)之时代云:
此为成王庙鼎,《左·昭公四年传》:“康王有酆宫之朝。”服虔曰:“成王庙所在也。”是此鼎为康王所作矣。
再如论小臣单觯(24·15)之年代曰:
“王后叚克商”,谓成王克武庚之事,以武王先已克商,故此云后也。
所论至碻。郭沫若以小臣单觯为武王器,反不若方氏所论精当,故后世学者多舍郭论而从方说。以铭文内容及历史事件对铜器进行断代,为铜器年代研究之重要手段,此皆为郭沫若所继承,所异者方氏仅关注铭文内容一项而已,而彝器形制、纹饰、书体等均为郭老所重,故郭老可藉以建立两周彝器断代之体系,此为金石学与现代考古学分野之一端。再者,审谛方氏断代之文,方氏于周初已有谥法之事毫不疑惑。自民国学者辨古史而后,三代诸种礼仪制度及人物、史实多遭质疑,王国维及郭沫若遂有谥法晚成之说,以目前研究进展而言[68],王、郭之说不足信可知。文献记载不可轻信,亦未可轻疑,此一反覆足可为教训。
再者,《缀遗斋彝器考释》虽偶见伪器,如受尊(18·22)、元祀觯(24·20)等,但较乾隆四鉴及阮元《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所收伪器而言,可谓微不足道,亦可窥见同光之世学者辨识伪器水平已有很大提高。
(三)其他学者
同光之世,除了刘心源、方濬益外,尚有潘祖荫(《攀古楼彝器款识》[69])、吴大澂(《愙斋集古录》、《愙斋集古录释文賸稿》),孙诒让(《古籀拾遗》、《古籀余论》[70]、《籀庼述林》)等亦于礼制研究颇有心得。
1.潘祖荫
《攀古楼彝器款识》读史颂鼎(1·11)之宾为傧,并云:
《仪礼》:“宾降授老币,出迎大夫。”《注》:“欲傧之。”云云。宾以货赠主国使者曰傧,即主国赠宾宜得通称。马三匹、吉金与《礼》“乘马、束锦”略等。……《左传·僖公十七年》:郑伯始朝于楚,楚子赐之金,既而悔之,与之盟曰:勿以铸兵,故铸三钟云云。是以好货作器之例也。
可见,自徐同柏以降对于宾礼已经有了较为深入的认识。
论郑楚叔宾父壶(2·22)之“醴壶”曰:
《礼运》疏:“后酌著尊醴齐以亚献,酌壶尊醍齐以献尸,则醴不尊于壶。”《春秋传》王饗礼命宥,《聘礼》公侧受醴,则非士大夫家所当用,故《特牲》、《少牢》无用醴之文,虽丧奠用醴,而永宝吉语似非居忧所宜。唯冠、昏皆侧尊一甒醴,为士人之通礼,此器宜即其具,盖以壶当甒,又以金代瓦,乃嘉礼器,非祭器也。
以醴壶非祭器,是也。然既曰“醴壶”,则壶可着醴明矣,此足补文献之未备。
2.吴大澂
《愙斋集古录》说郑井叔钟(1·17)云:
(),霝
二字合文,……“霝”古靈字,
即龢之省,《礼记·明堂位》:“垂之和钟,叔之离磬。”《注》:“和、离谓次序,其声悬。”《周礼·大司乐》:“靈鼓、靈鼗。”《注》:“靈鼓、靈鼗,六面。鼓之小者曰靈鼓。”此云靈龢钟亦钟之小者。……用绥宾者,用以燕乐宾客,明非宗庙祭祀之器。
案:吴氏以“”为霝
二字合文,说不足取。该字占一字位置,且无合文符号,应为一字。方濬益以为即靈之异文[71],马承源等以为乃霝之繁体并训为善[72]。方说可从,马说不足据。首先,
字当以
为意符,霝为声符。
即龠字[73],《说文·龠部》:“龠,乐之竹管,三孔,以和众声也。”钟为乐器,故从龠以见义。其次,从霝之字,大率皆以霝为声符,如孁、靈、龗、麢、
、醽、酃、
、櫺、
、蘦诸字皆从霝声。从龠霝声之
,或为靈钟、靈鼓之本字。吴氏据《礼记》以靈钟为钟之小者,可从。马承源氏读为霝,训为善未达本恉。霝本雨零字,《说文·霝部》:“霝,雨零也。”是也。霝与令、靈古音相同,故有善训,《广雅·释言》:“霝,令也。”王念孙《疏证》:“《盘庚》:‘弔由靈。’《传》云:‘靈,善也。’《鄘风·定之方中篇》:‘靈雨既零。’郑玄《笺》:‘靈,善也。’石鼓文作霝雨。霝、靈、令声义并同。”
《愙斋集古录释文賸稿》说大鼎(上册·11)“王在馈脤宫”云:
天子有馈脤之礼,因以名其宫也。
此说广为学者所接受,刘心源[74]、陶北溟[75]等皆从之,或然。
3.孙诒让
《古籀拾遗》下·1论睘卣所记宾礼云:
王姜命作册睘安卪(案:当为夷)伯者,安犹宁也,卪伯盖王姜之母党,故使睘安宁之。(《葛覃》孔疏云:诸侯夫人及王后父母既没,则使卿宁于兄弟。《襄十二年·左传》曰:楚司马子庚聘于秦,为夫人宁礼也。)卪伯宾睘贝、布者,宾即礼经之傧也。《觐礼》郊劳赐舍,侯氏皆用束帛、乘马傧使者;赐车服,侯氏傧使者、诸公赐服者帛束、四马,傧太史亦如之。……傧,古文或省为宾。《周礼·司仪》:“诸公之臣相为国客,郊劳宾使者如初之仪。”郑《注》:“宾,当为傧。”是也。凡傧之见于金文者,字皆作宾。……礼经之傧使皆以帛、锦及马,此安宁事轻,故傧使以贝、布,亦礼之杀也。
又《古籀拾遗》下·11论师簋之“巤尊簋”云:
巤当为臘之省,巤敦者,臘祭所用之敦,《礼记·月令》:“孟冬之月,臘先祖五祀。”郑《注》:“臘,谓以田猎所得禽祭也。”《左传·僖五年》“虞不臘矣”、《史记·秦本纪》惠文君十二年初臘,以《郊特牲》郑注考之,盖臘为蜡之小别。总言之,蜡、臘亦通称。周本有臘祭祖考之礼,后人或以臘为秦制,非也。
以臘为祭名可从,然臘祭之详情有待深究,详后。
《古籀余论》有说礼之事二条,说鲁侯爵(2·6)云:
此铭以义推之,当作两截读,上之“鲁侯作用尊”,下之“爵鬯甹祼盟”言用酌鬯以待聘祼与盟之用。
孙氏所释甹、祼二字皆不确。爵铭分两截读之说既不合铭文行款,又支离文义,说不可取。又论琱生簋(3·24)云:
“报妇氏帛束璜”者,犹后大鼎大及然睽各宾章以帛马之事。《周礼·小行人》:“合六币,璧以帛、璜以黼。”此以束帛合璜,礼之变也。此亦礼经傧使之礼。因妇氏传君氏命,故傧以玉帛矣。
孙氏一生精研《周礼》,所著《周礼正义》凡两百余万言,被治《周礼》者奉为圭臬,其结合《周礼》说六币之事颇合周代礼制。治先秦礼制当效法孙氏,以传世礼制文献为基,结合出土文献,周加论释。
《籀庼述林》论麦方鼎(7·29)所记傧相之事云:
铭首云:“隹十又一月,井侯延嗝弙麦。”……嗝字金文见,右旁从鬲作。鬲、历古音同部,《说文》鬲,汉令作
,从瓦厤声。金文疑借鬲为历,《说文》:“历,传也。”《尔雅·释诂》:“历,相也。”此鬲亦取传告相导之义,故其字从口。云延嗝者,《觐礼》云:“摈者延之曰升。”郑《注》云:“从后诏曰延。延,进也。”……盂鼎残字云:“鬲宾,王乎鬲”,又云:“王格庙,鬲王邦宾,
。……”云云,彼鼎曰
、曰鬲,即此鼎之
嗝之谊。
案:“”,陈梦家读为“赞”[78],是也;孙氏释为“鬲”,虽不确,然其读为“历”训作“相”,则得其大略矣。
孙氏论金文礼制之作虽不多,然不乏精辟之论。《古籀拾遗》亦有伪器如周莽史鼎、周申月望鼎等,此孙氏千虑一失也。
以上所述均撮其成就较突出者,清代金石学著作宏富,有不少著作也偶涉礼制研究,然其所得既少,又不得要旨,如陆心源《吴兴金石记》[79]1·5论周公方鼎云:
或疑鲁公不当祭文王,考鲁有文王庙,见《左·襄公二十年传》。《周礼·春官·都宗人》注:“王子弟则立其祖王之庙,其祭祀,王皆赐禽焉。”《夏官·祭仆》:“凡祭祀王之所不与,则赐之禽。”《注》:“王所不与同姓有先王之庙。”贾《疏》云:“鲁、卫之属。”据此当立文王庙而作祭器,礼也。
释字既误,说不可信矣。又如张之洞《广雅堂论金石札》[80]2·8论师遽簋云:
旧释作延正,非是。案:此乃延登也,《汉书·王莽传》引《周书》“延登策王”即此义。礼经所谓“君辞之,则升成拜”者也,登降之登、豆豋之豋,古止一字,通用。
其说附会礼书,不足取。诸如此类著作,本书不作专门评述。
道咸之后,西周金文礼制研究成果的大量涌现,固然与当时出土材料与日俱增密切相关,更为重要的是金石学本身的发展,以及乾嘉以来传统礼制文献研究的影响。再者,清代传统礼制文献研究已臻完善之境,《皇清经解》收录三礼类著作有35种,《续经解》共收录59种,此外还有胡培翚的《仪礼正义》、孙诒让的《周礼正义》、孙希旦的《礼记集解》、黄以周《礼书通故》等礼学著作亦价值不菲。金石学及传统礼制文献研究的进展,共同造就了晚清金文礼制研究的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