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一

书信,若极简单地说,就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主要采用文字表达的信息传递和交流方式。它就像生活中的空气和水一样,为人们日常所惯用。熟知并常用的东西,往往会被轻易看待,这可能是书信这种历史悠久的文体直至很晚才进入文学研究视野的主要理由之一。但实际上,从文学和文学史的角度来看,书信具有无可替代的独特价值,择其要者:其一,书信的常态或本质,是个人对个人的信息传递或交流,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它最真实(无论是事实描述,还是情志告白)。同时,个人总是生活在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之中,其所历、所感、所思、所愿,总是不能脱离与社会历史环境的关联。如果把一个历史时期的私人书信集中起来共同参酌,可能会看到一个不太一样的世俗世界,这个世界可能更为真实。研究者可以借助书信,去补充乃至修正官史、杂史等其他史料文献的相关记载,了解历史、社会、人生最真切的一面。其二,因为是个人之间的信息、事务或情感、思想交流,书信的内容和形式都很自由,没有额外的顾忌或特别的限定,因此它更能展现写信人的精神品格、才学修养和写作水准。研究一个历史时期的书信,可以从这个特别的视角,切实了解这个时期文人的精神面貌、处世心态,考察这个时期的文学表现、文学观念情状及其演进轨迹,成为这个时期一般文学史的有效补充,丰富对文学史的认知。

任何定型的或普遍的思想认知,置入复杂纷纭的历史或事实之中,都会捉襟见肘、左支右绌。即如我们心目中明明白白的书信,一旦进入历史事实中去考察,就会发生许多纠缠不清的问题,甚至是最基本的认知问题,比如书信的名称问题。今天所说的书信,在古人那里,除了普遍被称为“书”之外,还有尺牍、奏疏、奏记、简、笺、札、启等名称。这些名称各自所指的书信,其书信功用或收信对象都有所差别;同时,这些名称又具有不同于“书信”的其他所指。再如书信的功用、仪制问题。写信的目的是公事还是私事,诉求的是什么事情,以及收信者的身份地位等,都会影响书信的表达特征和书写仪制。又如书信的对象问题。写信人和收信人社会地位、职业身份甚至性情志趣的不同,都会令书信呈现出各异其趣的性征。以上粗略例举的几个基本问题,本身已经需要仔细辨析;而这些书信的基本元素之间,实际上又是相互关联纠结的,同时这些元素还是在历史进程中不断发生演变的,这就使问题更为复杂。因而,走进一段历史,在动态演进中认真厘清这些基本问题,必然是描述一个历史时期书信史的先要工作。

银清的著作,要研究汉魏六朝时期的书信,他先做出了一个重要的限定:只研究汉魏六朝的“私人交往书信”——也就是明人吴讷《文章辨体》所说的“朋旧往复”之“书”,而不包括制、策、章、表、奏、疏等可以纳入广义书信范畴的公牍文类。这个限定有两点重要意义:一个是明确了此项研究的对象范围;另一个,也是更重要的意义,把那些程式化、事务性的书信排除在外,这就扣紧了“文学”研究的根本目的。继而,银清“考镜源流”,对书信的形制演变、文体源流及其名称、文体特性等基本问题,做了动态的考察和辨析,使他的研究对象更加明晰。进入正题之前,首先做了这些工作,说明银清的学术思想是端正周匝的,研究路径是合理清明的。银清的主体研究——对汉魏六朝私人交往书信的具体描述,我以为最值得称赞之处在于:第一,以“三个统系,四个阶段”为纲目,清明有序地展开。这既符合历史事实,也是一个清晰的理论总结;第二,在合理分类分期的基础上,运用充分翔实的文献史料,系统描述了汉魏六朝时期私交书信的历史事实及其体貌演变,为学界提供了一部比较信实的汉魏六朝书信史。我以为,这是银清的学术贡献。

当然,任何一部学术著作都不可能没有缺憾。银清的著作,未能把北朝书信纳入进来,感觉尚不够完整;也未能清晰地将书信文学纳入当时整体文学创作背景、思想文化背景之中去考量,论述深度有所欠缺。不过,银清还年轻,学术道路还很长,假以时日,必当为学界贡献出更有深度、更为成熟的著作。

阅读银清的著作,引发了我一个莫名的联想。陶渊明《五柳先生传》自谓:“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袁行霈先生《陶渊明集笺注》,从学术思想史角度给出了合理妥帖的诠释:“意谓虽然好读书,但不作烦琐之训诂,所喜乃在会通书中旨略也。此与汉儒章句之学大异其趣,而符合魏晋玄学家之风气。”我由此更进一步扩展联想:人文学术的趣味和魅力,恰就在于“不求甚解”而“会意”吧?“不求甚解”不是“不求其解”,“会意”也不是不顾原著语境而随意或按需“阐释”;个中之要旨,盖在不胶着于一词一句而能融会贯通、得其精髓。因为,人文学术研究中,实存一个普遍的情形:越想把一个现象条分缕析地辨说清楚,往往就越会缠夹不清、漏洞百出。所以,不如“得意忘言”,反而更能精准把握。当然,不拘于训诂章句而“会通旨略”的必需的前提,是研究者要有一颗端正诚悫的心,足够丰厚的相关知识、思想的积累和正确合理的思想路径——也就是要有“良知”“良能”。读书、思考、研究的成果,务须符合事理(合事实)、情理(说人话)和学理(合行规);那些无根游谈、恣意妄为、随心所欲的“会意”和“阐释”,是毫无事实依据和思想价值的。此人文学术之“个中滋味”,其中的趣味和魅力,也只能自行体会,见仁见智。我以为,靖节先生之“不求甚解”,盖亦可作如是观。

此一联想,并非没有缘由。文学和文学史的研究中,就存在着这个有趣味的现象:大家其实并不能清晰无疑地说明“什么是文学”“什么不是文学”,但是都在做“文学”研究(文学史研究、文学理论研究、文学批评研究等)。并且,大多数的研究成果,又都能非常切合“文学”这个研究对象。这说明,大家都明白“文学”是什么,但又都说不清楚“文学”究竟是什么——因为我们无法给“文学”一个内涵外延十分清晰、毫不含糊的定义。这是因为,理解“何为文学”,有很多界定的角度,如动态的历史性征和静态的本体性征、功能价值、体貌特征、表现特征甚至载体、传播方式等,而动静的考量又需交织在一起参酌。而不同的研究者,对于这些界定角度的价值等级认知也不尽相同——或是综合考量多个角度,或是以某个角度为主而以其余为辅,甚或固执其一而轻视其他角度。这一点,只要看一下众多特色各异的文学史类著作(包括通史、断代史、分体史等),其描述对象之广狭不一,所述论题之多寡、偏重各异,就可明了。这个现象,就是不同的研究者“得意忘言”的结果。而这,正是人文学术的兴味所在,也是呈现研究水准高低的关键所在。

文学文体的研究也是如此。文体论说的历史可谓久远,自从古人对“文章”有了理性感知,文体便是一个重要的讨论对象(如蔡邕《独断》述策、制、诏、戒、章、奏、表、议八体的仪制,曹丕《典论·论文》论奏、议、书、论、铭、诔、诗、赋八体的性征)。从简单区分到复杂罗列,文体由数种推衍为上百种,古人对文体的划分,整体趋向是越来越细。直至当下,研究古代文体的论著不可谓少,或综论,或单说。但是最基本的问题,仍未得到妥帖的解决:第一,古往今来的文体,究竟划分为多少种才比较合情合理?第二,不同文体之间的“边界”如何清晰无疑地划分区隔?第三,就每一种文体而言,其独特的体式、体貌特征,及其区别于其他相邻文体的特质究竟是什么?这些基本问题,古人未能解决,今人也很难辨析清楚。实际上,这些“基本问题”,可能永远都得不到明白无疑的说明;最好的办法,仍是需要“得意忘言”,得其精髓。

以上联想,并不是说银清的此项研究不够清晰明确,而是有感于人文学术研究的“科学化”“条块化”甚至“数据化”“技术化”倾向——思想认识上追求标准答案(或者唯一“正确”的结论),研究思路上顺从于画地为牢的“学科分类”(将文、史、哲人为强行区隔,各自坐井观天),研究方法上热衷于片面的“科学性”。殊不知,人文学术的本质特性,是关乎“人”、关乎“人心”的,而“人心”是非常复杂的,难以“科学”地单一线性地认知;它需要考量所有直接、间接的相关因素,在动态语境中仔细斟酌,才能得到接近于事实本真的理解。这个研究思考过程,便需要“不求甚解”的“会意”,需要基于“良知”“良能”的“得意忘言”。这也正是人文学术的魅力和趣味所在。银清的博士学位论文要出版,嘱我作序,故拉杂述说如上。

张峰屹

二〇二一年七月

于南开大学范孙楼之研究室